中國企業投資印尼:綠地投資與並購投資全解析!
印尼,作為中國“一帶一路”戰略的重要合作夥伴,擁有著諸多吸引企業投資的優勢。穩定的政治環境、豐富的自然資源、充足的人力資源以及不斷開放的營商環境,使其成為了中國企業出海投資的熱門目的地之一。
問題一:我們企業由於中美貿易摩擦以及歐盟對於外商投資的審查力度的加大,現在整個公司也打算將目標轉向印尼,所以想問問目前印尼的法律法規及投資環境,適不適合中國企業投資印尼呢?
答:印尼作為中國“一帶一路”戰略的重要合作夥伴,擁有穩定的政治環境、豐富的自然資源、人力資源以及不斷開放的營商環境,也是中國企業出海投資的熱門目的地之一。今天給您介紹一下:綠地投資和並購投資。
【綠地投資】:綠地投資,也被稱作創建投資。它是指跨國公司等投資主體依據東道國的法律,在東道國境內設立部分或全部資產所有權歸外國投資者所有的企業。這種創建投資能夠直接促使東道國的生產能力、產出以及就業實現增長。
【綠地投資的優勢】:
1、法律風險極小化:與收購印尼既有的公司不同,通過創立新實體的方式展開綠地投資,能夠成功繞開企業可能因歷史遺留問題而背負的潛在法律風險。這種方式為企業的穩定發展構建起一道堅固的法律屏障。
2、業務運營高度自主:借助新設實體,企業擁有對業務方向和管理模式的絕對決定權。可以緊密圍繞市場需求以及自身的發展戰略規劃,靈動地設計公司的組織架構和業務流程,進而更有效地滿足客戶需求,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
3、巧妙規避整合風險:新設實體可有效防止企業在整合過程中出現業務衝突和人員流失的問題。按照印尼 2003 年《勞動法》以及 2020 年《創造就業法》的相關規定,若公司因收購行為導致勞動關係解除,就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遣散費和績效津貼。而選擇綠地投資新設實體,則能夠成功避開這一情況。
【並購投資】:根據印尼相關法律規定,轉讓公司51%的股份導致公司控制權轉移,就屬於收購行為。如果企業擬以並購形式投資印尼企業,除了關注印尼的並購程式外,還需要重視關於資訊披露、外商投資審查以及反壟斷申報等方面的問題。
【並購投資的優勢】:
1、助力專案快速落地:企業在印尼開展特定業務時往往需要具備一定資質。若選擇新設實體,就不得不申請新的業務經營許可,這一過程可能較為漫長。而商業收購則可以充分利用印尼公司現有的資質,從而大大加快公司業務的開展速度。
2、增強市場競爭力:當目標企業擁有良好資產和穩定經銷管道時,國內企業通過商業收購的方式,能夠迅速吸納並利用這些標的企業的現有資源,進而有效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力。
3、凸顯法律盡職調查的重要性:企業進行收購或合併交易必須嚴格遵守印尼當地的法律和政策。通過對目標公司進行全面深入的法律盡職調查,能夠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存在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實際情況,包括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負債情況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和潛在法律糾紛問題,為企業的投資決策提供堅實依據。
問題二:我聽說印尼可以註冊全外資公司,咱們這種中國公司也可以嗎?
答:可以的,建議公司可以註冊全外資公司--PT PMA 的公司類型。
來源:老杜在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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