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歡迎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的自願操守準則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歡迎由業界領導的工作小組今天為在香港提供產品和服務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簡稱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發布壹套自願操守準則 。
編制自願操守準則是證監會支持和提倡的壹項倡議。該準則在香港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自願操守準則工作小組(註1)的領導下編制而成。在自願操守準則制訂過程中擔任該工作小組秘書的國際資本市場協會(註2)將負責主持和維護該準則。
自願操守準則在為期壹個月的公眾諮詢於2024年6月結束後成功定稿,並以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國際證監會組織)建議的國際最佳作業手法作為藍本(註3)。此舉有助確保準則與其他主要司法管轄區引入的要求互通和保持壹致。該準則備有中英文版本。
已同意遵從該準則的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將需公開壹份自我評核文件,並在當中說明它們為遵守該準則的原則而采取的方針和行動(註4)。該文件亦將刊載於自願操守準則的網站。文件中的資料將有助證監會持牌資產管理公司等最終用戶對其在投資和風險管理過程中選用的ESG產品和供應商,進行盡職審查和持續評估。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自願操守準則可望奠下高質素、可靠和具透明度的ESG信息披露基準,有助在香港發展日漸蓬勃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生態系統內,打擊漂綠行為。我們鼓勵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在選擇ESG產品或數據供應商時,考慮有關ESG供應商是否緊遵這套準則或其他相類似或更嚴格的標準。”
國際資本市場協會行政總裁Bryan Pascoe先生表示:“我們很榮幸能為香港統籌有關這套自願操守準則的工作,並對證監會的支持及公私營界別的主要持份者的參與深表感謝。我們將繼續為市場最佳作業手法以至香港更廣泛的可持續金融倡議作出貢獻。”
完
備註:
1.工作小組的成員包括本地、內地及其他國際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的代表,以及本地金融業的主要產品使用者。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監管局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則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工作小組。詳情可參閱證監會2024年5月17日及2023年10月31日的新聞稿。
2.國際資本市場協會是資本市場上的自我監管組織和行業協會,並以秘書的角色召集和領導工作小組。
3.該等建議源自國際證監會組織於2021年11月發表的題為“環境、社會及管治(ESG)評級和數據產品供應商”的最終報告(只備有英文版本)。在發表有關報告後,國際證監會組織於2022年11月發布壹份文件(只備有英文版本),呼籲金融市場自願準則制訂機構和業界組織在其成員間推廣采納及落實國際證監會組織建議的良好作業手法。
4.自願操守準則於今天發布後,ESG評級供應商和ESG數據產品供應商將分別有六個月和12個月的實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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