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日本基礎金融制度與金融設施比較
前言
金融制度和相關基礎設施是衡量壹個國家或地區金融市場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東京和香港作為亞洲兩大金融中心,其金融制度和基礎設施有何異同?其發揮的作用與影響有何不同?本文將為大家做壹個較為詳盡的對比。
基礎金融制度
(壹)匯率制度:日本浮動匯率,香港聯系匯率
日元采用浮動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的1973年日元開始自由浮動,1998年《外匯和外貿法》修訂實施後,日本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基本完全開放,日元匯率完全由市場決定。日元匯率大幅波動時,日本政府入市穩定幣值,由日本財務大臣制定和執行日本的國際貨幣和金融政策,包括開展外匯市場操作以維持匯率的穩定。財務省下設“外匯平準基金專項賬戶”,委托日本銀行專門用於進行外匯市場具體操作。
2022年—2024年3月,日央行貨幣寬松、與歐美央行貨幣收緊背離,持續加大日元貶值壓力;2024年3月日央行宣布放棄持續17年的負利率政策,但轉向鷹派的程度仍弱於市場預期,美元兌日元自2022年至今三度貶破150關口(加息周期前常年在110附近),日本財務省多次出手幹預維穩日元匯率。目前日元是全球占比第五位的支付貨幣。日元匯率自由浮動,以及日本在70—80年代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後,帶動日元在國際支付中的占比提升,但近年有所下降。
截至2023年年末,日元在全球支付貨幣中排名第五位(占比3.8%),人民幣國際支付份額為4.1%,排名保持第四位(僅次於美元47.5%、歐元22.4%、英鎊6.9%)。相較於日元的浮動匯率制,香港壹直采用港幣盯住美元的聯系匯率制。聯系匯率制相對穩定,但市場受美元政策影響較大。
(二)上市制度:日本註冊制更早,香港雙重審查嚴格
港交所和東交所均推行上市註冊制,東交所推行時間更早。香港2003年正式確立“雙重存檔”為特征的上市註冊制度。擬上市公司申請材料遞交聯交所後,副本交予中國香港證監會存檔,聯交所與證監會進行雙重審查,其中證監會重點關註公司招股書的披露質量等內容;港交所對公司市值、盈利、收入等指標進行評估。日本1948年制定《證券交易法》確立註冊制,2006年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取代《證券交易法》後,註冊制保持不變。
日本IPO采用聯合審查模式,形式審查由金融廳負責,實質審查由日本交易所以及交易所監管局(JPX-R)執行,實質審查不僅對發行人的資產規模、企業利潤、股東人數等硬性指標作出要求,還對公司的管理水平、盈利能力等方面作出實質評估。
2022年東交所改組為主要市場、標準市場、增長市場三大板塊,分別類似於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相較而言,東交所主板(主要市場)上市要求更高,2022年東交所將原屬主要市場的壹部分資質較弱的股票改組至標準市場,旨在提高主板優質企業對全球資金吸引力。東交所主要市場對總市值、利潤水平、銷售額的要求均高於港交所主板市場。
東交所中小板(標準市場)的存在使得其市場分級比港交所略復雜,標準市場上市要求低於主板。東交所創業板(增長市場)上市要求比港交所低,其對凈資產、利潤或營業額並無要求,港交所對創業板上市企業營業現金流、市值、運營存續期有更細致的要求。
交易平臺特征:香港大宗交易優勢明顯,日本多層次市場體系
(壹)港交所在大宗期貨交易方面優勢突出。港交所集團旗下成員包括世界首屈壹指的基本金屬市場──英國The London Metal Exchange(倫敦金屬交易所,簡稱LME),在基本金屬期貨及期權交易占據全球領先地位,同時通過深圳前海聯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QME)於中國內地運營大宗商品交易平臺。
中國香港交易所集團經營香港唯壹認可的證券市場及期貨市場。旗下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並通過香港僅有的四家認可結算所: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期貨結算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期權結算所)及香港場外結算有限公司(場外結算公司),提供綜合結算、交收、存管及代理人業務,而場外結算公司則向會員提供場外利率衍生產品及外匯衍生產品結算服務。
(二)日本交易所集團是日本金融基礎設施的核心,其下轄東京證券交易所、大阪交易所和日本證券清算機構、日本交易所兩家輔助機構;入股日本證券存管機構,通過下屬機構間接控股多家信息公司、技術公司。
日本交易所集團構建了多層次的市場體系:股票現貨交易包括主要市場、標準市場、增長市場三大核心市場以及專業投資股票市場(TOKYOPRO市場);債券投資市場包括TOKYOPROBOND市場、ETF/ETNs市場、REITs以及基礎設施基金市場;衍生品市場產品包括股指期貨/期權、國債期貨/期貨期權以及其他證券期權等。通過積極發展債券、指數基金等不同類型的現貨交易和期貨、期權等衍生品交易,構建了橫跨期現、風險匹配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支付結算系統:香港支付系統多元化,日本BOJ-NET為核心
(壹)中國香港金融基建由三部分構成。
● 壹是支付系統 ,包括港元、美元、歐元、人民幣RTGS系統,用於銀行同業資金的劃撥;
● 二是債券交收系統 ,為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提供電子化結算交收服務;
● 三是支付系統和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的跨境聯網 ,以處理跨境經濟交易及金融中介活動。
(二)日本銀行間支付結算體系主要包括四個系統。
● 壹是日本銀行金融網絡系統(BOJ-NET) ,該系統是日本支付結算系統的核心,由日本銀行負責運營,用於日本銀行間大額支付服務,包括:
(1)同業拆借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引起的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轉賬;
(2)在同壹金融機構的不同賬戶之間的資金轉賬;
(3)私營清算系統產生凈頭寸的結算;
(4)金融機構和日本銀行之間的資金轉賬等。
● 二是全銀數據通信系統(ZenginSystem) ,由東京銀行家協會(TBA)負責運營,該系統為日本國內銀行間資金轉賬的小額清算系統;
● 三是匯票和支票清算系統(BCCS) ,也由東京銀行家協會(TBA)負責運營,主要為同壹地區的金融機構提供匯票和支票的交換清算服務;
● 四是外匯日元清算系統(FXYCS) ,用於處理跨境金融交易所產生的日元支付,包括外匯交易、日元證券交易和進出口貿易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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