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比亞-銅礦之國(七)投資註冊詳細流程幹貨分享
以下幹貨介紹了企業出海贊比亞投資和貿易所需的詳細流程和相關文件。
投資註冊企業需要辦理的手續
1.設立企業的形式
贊比亞當地公司主要有兩種類型:私營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私營有限公司,是指由個人成立並擁有的註冊公司,名稱通常以“有限公司”結尾,董事和股東不少於2人,不允許公眾持有其股票或債券。私營有限公司的類型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擔保有限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公共有限公司需在公司章程中聲明為“公共有限公司”,名稱通常以“公共有限公司”(縮寫為PLC)結尾,最低資本金為100萬克瓦查。
2. 註冊企業的受理機構
專利和公司註冊局(PARCA)是贊比亞商業、貿易和工業部下屬的半自治執行機構。主要職能是管理工商業產權的註冊和保護,受理企業註冊的機構,該局設有公司註冊處登記信息。
3. 註冊企業的主要程序
【名稱核準】申請人按照規定表格要求,填寫3-4個備選公司名稱,呈交給贊比亞商標和公司註冊局,該局將對公司名稱進行審核。名稱核準費用,當地公司為83克瓦查,外國公司為166克瓦查。
【註冊當地公司】名稱獲得核準後,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按公司形式不同,填寫相應的公司註冊申請表章程(如有);
(2)由所有公司董事及或秘書簽名的同意書;
(3)擔保有限公司需每位發起人提供擔保聲明;
(4)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法定聲明;
(5)資本證明,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或由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固定資產均可作為資本證明;
(6)註冊費(根據公司章程類型而不同)。
【註冊外國公司】外國公司註冊申請人在獲得名稱核準後,需要提交兩套壹般申請表。具體要求如下:
(1)必須指定至少壹名且不超過九名的當地董事為外國公司的董事;至少有壹名當地董事必須居住在贊比亞,如果該公司有兩名以上的當地董事,其中壹半以上是贊比亞居民;
(2)至少壹名文件代理人(在贊比亞註冊文件並經的公司或法人團體,或贊比亞居民);
(3)來自原註冊國的公司註冊證書的核證副本;
(4)必須提交與外國公司有關的章程、規定、備忘錄和條款或其他文書等;
【申請投資執照】投資者可向發展署下屬投資促進局申請投資許可證,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登記官簽發的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2)公司註冊資本證明;
(3)公司股東/董事名單;
(4)財務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或最新的銀行對賬單);
(5)詳細的商業計劃;
(6)經營場所或土地證明(租賃協議或契約或報價函)。
對於部分行業,申請投資執照,應提交已經獲得相關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申請行業許可證】在贊比亞申請行業許可證的手續如下:
(1)木材加工業。有兩種類型許可證,即商業木材特許證和鋸木許可證,均須向土地、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部下屬的林業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說明:申請運營的區域和區域地圖、每月或每年生產多少立方米、將使用的設備類型、樹種、公司證明復印件。
(2)旅遊業。贊比亞國家旅遊局負責頒發旅遊企業許可證,並規範旅遊行業相關活動。除壹般申請投資許可所需文件外,還須向旅遊部提交5年業務計劃,建設計劃、資信證明等文件。若該項目位於野生動物旅遊管理區或國家公園內,還需獲得地區委員會和當地酋長的同意以及獲贊比亞野生動物保護局(ZAWA)的許可。酒店許可證由旅遊部下屬酒店管理委員會頒發,投資者需附上衛生許可和防火安全證明以及獲得地方委員會的經營酒類許可證。家具、設備和建築必須由該委員會最終檢查通過。
(3)采礦業。礦業和礦產資源部負責發放礦產勘探或開采許可證。在提交申請行業許可時,除了壹般申請投資許可所需的文件外,還需提供所投資區域的地形圖、公司運營計劃和成本估算、所投資礦區的金屬儲量評估文件等。
(4)能源業。能源和水利發展部下屬的能源規則委員會(ERB)負責頒發該行業的經營執照,申請者需附上5年業務計劃和經審計的近期財務狀況。
(5)醫療行業。需獲贊比亞醫務委員會(MCZ)的許可,申請者需提交公司註冊證書、董事名單、護士和後勤工作人員的資格證書。在頒發許可前,MCZ將檢查申請者的場地、設備和防護服。
(6)教育行業。需獲得教育部的許可,申請時需提交公司註冊證書和教職員工的資格證明。教育部官員在頒發執照前將對校舍和教學設施進行檢查。
(7)電訊行業。需獲交通和通信部下屬的通信事務管理局(CAZ)的許可,申請時需提供公司註冊證明、商業計劃書、經審計的賬目以及資信證明。
(8)交通行業。交通和通信部下屬的民用航空部門和道路交通部門負責頒發航空運輸執照以及公路服務執照。
(9)金融業。開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需先需要獲得贊比亞央行的批準。若申請者為外國註冊金融機構,還需提供該國銀行監管部門的批準。設立保險機構還需獲得養老金和保險管理局的批準。
工作準證辦理
1 主管部門
贊比亞移民局是內政部下屬部門,負責出入境人員的管控、移民及訪贊遊客的管理等。總部設在首都盧薩卡,在贊境內10個省均設有辦事處。
2. 工作許可制度
【就業許可證】頒發給在贊比亞就業超過6個月的外國人。最長延期至10年。
外籍人士到贊比亞工作,須事先取得該許可方可入境,且不可自己申請,必須通過雇主、執業律師或移民顧問申請。持有人可在許可有效期內多次入境並在境內停留。對於已申請成功但屬首次入境的境外申請人,須申請簽證入境後方可領取。
申請人可以從事的工作範圍是:
(1)受雇於贊比亞政府或其他法定組織;
(2)受雇於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包括個人誌願者)或宗教組織;
(3)外國人的配偶及超過21歲的子女,若受雇於其個人公司,可發放就業許可證。
持有人的義務:
(1)遵守許可證中的條件,不得從事任何商業、貿易、雇用、教授或學習等其他活動;
(2)遵守可從事的工作領域及性質等條件;
(3)不能購買土地;
(4)不得在教育機構進行學習。
【投資許可證】頒發給在贊比亞準備或已經開設公司、進行投資或入股現有公司的外國人(需年滿18歲)。
【臨時就業許可證】頒發給擬在贊比亞境內居住停留30日以上的商務人士。許可有效期為每12個月內不超過6個月。
3. 申請程序
根據移民局規定,申請人向移民局提供所需文件以及付款憑證等資料後,移民局應在兩周之內審核並給予答復。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申請工作許可證相當困難,壹般需要等待2-6個月才能獲發許可,個別情況下需等待1年以上。
移民局核發工作許可證時,須本人到場簽名領取。工作許可證壹般有效期為2年或3年,可申請延期。延期壹次的有效期與原工作許可的有效期年限相同。2020年2月,贊比亞移民局升級了其管理系統,使用數字卡片取代了以前的紙質許可。
贊比亞的投資相關現在也越來越國際化數字化了,已經可以線上申請相關文件和資質啦,大贊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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