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爾梅茲國際貿易中心境內允許使用美元、歐元、人民幣和盧布付款
自由貿易區“鐵爾梅茲國際貿易中心”允許接受美元、歐元、盧布和人民幣付款。還引入了通過特殊走廊進入中心領土的程序,無需簽發入境簽證,停留時間最長為15天。
5月13日,烏茲別克斯坦總統簽署了關於鐵爾梅茲國際貿易中心自由貿易區活動發展的法令。
在該中心境內,在烏茲別克斯坦註冊的企業家可以根據雇傭合同雇用阿富汗和其他國家的公民以及無國籍人員,而無需獲得工作權確認。
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公民有權租賃以及作為例外獲得用於提供服務和生產的零售商店、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地塊權須根據租賃權進行國家登記。
在中心境內,作為例外,除烏茲別克斯坦索姆外允許接受美元、俄羅斯盧布、歐元和人民幣等貨幣作為批發和零售貿易的支付手段。接受的外幣現金必須通過在此設立的商業銀行分行存入在該中心運營的法人實體的賬戶。
該中心境內正在建立的醫療診所將為阿富汗公民提供醫療服務。患有嚴重疾病且無法在該診所接受治療的患者將獲得轉診以獲得醫療入境簽證,以便在烏茲別克斯坦境內的國有和非國有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烏茲別克斯坦公民、外國公民以及無國籍人士可憑身份證件在檢查站接受檢查後進入該中心,他們有機會使用中心範圍內組織的所有服務。
該文件介紹了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通過邊境和海關管制特別走廊出入境、無需簽發入境簽證進入烏茲別克斯坦以及在中心停留不超過15天的程序。
購買用於提供服務和生產的零售商店、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士,以及出於合同工作、教育機構培訓、工作目的而入境烏茲別克斯坦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士需要持有入境簽證。在銀行分行、交易活動以及計劃在該國停留超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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