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重慶發佈提升民營經濟金融服務質效的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按照人民銀行等8部委《關於強化金融支持舉措助力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通知》(銀髮〔2023〕233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23〕10號)相關要求,持續提升民營經濟金融服務質效,結合重慶實際,現提出如下具體措施。
穩步擴大民營經濟信貸投放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本行定位,制定明確的年度民營經濟貸款投放量、餘額增速、餘額增量目標,力爭民營經濟貸款占比逐步提升。要通過建立激勵相容的內部考核約束機制、合理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科學盡職免責等機制,提高民營經濟信貸投放的內在動力。要主動做好民營經濟資金接續服務,加大無還本續貸產品創新,按照市場化原則提前做好對接服務,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民營經濟信貸投放目標制定情況和完成情況將作為民營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的重要參考。
持續提升信用貸款服務能力
強化科技賦能、數據賦能,建立經營主體資訊共用新模式,探索標準化介面規範,構建順暢的資訊信用轉換機制,加大穩崗就業、個體工商戶、科技創新等資訊數據在授信模型中的推廣應用,支持金融機構創新穩崗貸、個體貸、科企快貸等基於資訊共用應用的信用貸款產品。推廣“長江渝融通”線上融資服務平臺、“信易貸·渝惠融”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用貸款創新。完善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評價體系,依法依規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水電、工商、稅務、涉農政府補貼等信用資訊,緩解資訊不對稱,鼓勵金融機構多管道拓展信用資訊應用場景,加大信用貸款研發推廣,持續擴大信用貸款規模。積極拓寬抵押品範圍,推出更多認股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創新產品。
全面開展首貸破冰行動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和行業管理部門、工商聯、商會協會對接合作,挖掘內部結算戶資訊,梳理形成首貸培育清單,建立信貸培育台賬,持續跟蹤監測輔導,制定針對性培育方案,幫助經營主體完善基礎條件,及時回應信貸需求。完善成本分攤和收益分享機制,加大信貸產品創新,提升“不完美”經營主體的信貸供給能力,拓寬民營經濟信貸覆蓋面。
開展“四訪、四進、四提升”專項行動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發揮首貸續貸中心和金融服務港灣、“長江渝融通”線上融資服務平臺、“信易貸·渝惠融”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普惠金融到村基地貼近經營主體優勢和政策傳導毛細血管作用,深化與街道、園區、市場、村支兩委等基層組織的協調聯動,以黨建為引領,網格化開展大調研、大走訪,訪街道、訪園區、訪商會、訪村組,進商圈、進企業、進市場、進農戶,深入開展“走萬企 提信心 優服務”活動,加強金融惠企政策宣傳解讀,深入瞭解民營經濟生產經營狀況及融資需求,“一戶一策”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協調解決融資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提升基層機構信貸投放能力、差異化服務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幾家抬”政策支持合作效率,為民營經濟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
開展金融服務港灣提質增效行動
深化“1+5+N”民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港灣“基層金融治理、政策宣傳直達、信貸培育對接、綜合金融服務、問題回饋解決”5大功能,強化與基層政府、商會等各方常態化合作機制,互設信貸聯絡員,將金融服務港灣打造為服務民營經濟的前沿陣地。要將金融政策、產品、服務融入社區常態化政策宣傳體系,構建深入社區、園區的網格化基層政銀企融資對接模式。優化金融服務港灣所在網點考核評價機制,增加信貸業務考核權重,增加信貸審批權限,配置普惠小微信貸員。
開展“千人進萬企”金融服務顧問行動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探索市級—區(縣)—街道(鄉鎮)的三級聯動金融服務顧問機制,整合內外部財會、法律、金融等各類資源,建立金融服務顧問團隊,主動與民營企業“結對子”,建立定向服務管道,“一企一策”為企業提供綜合融資服務方案,提高企業財務規範性和投融資決策水準,增強金融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各金融機構要依託金融服務港灣及其他銀行網點加大與基層社保所、市場監管所等政府部門的協同聯動,組織根植於基層的“幾家抬”金融服務顧問機制,上下聯動,滿足企業融資、政策諮詢等各類金融服務需求。鼓勵金融機構在本行存量客戶和潛在客戶中選擇重點民營企業納入顧問服務名單,努力滿足企業綜合金融需求。
實施供應鏈融資專項行動
鼓勵金融機構加強供應鏈金融產品創新,結合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的行業特徵,制定“一鏈一策一批”的個性化、特色化方案設計,為產業鏈核心企業及上下游中小微企業量身打造金融服務方案。推進應收賬款票據化、加大供應鏈票據運用力度,為供應鏈上的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便利。鼓勵核心企業接入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提高應收賬款確權和融資效率。用好動產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積極探索開展各類動產及權利抵質押產品創新。
提升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服務效率
搭建民營企業發債融資專案遴選和儲備機制,組織金融機構開展對接和融資輔導,用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搭建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快速通道,有效擴大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司債覆蓋面。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註冊發行科創票據、科創債券、股債結合類產品、綠色債券、碳中和債券、轉型債券等,進一步滿足科技創新、綠色低碳等領域民營企業資金需求。支持金融機構發行小微金融債,提高小微信貸投放能力。
優化多層次股權融資服務體系
大力實施企業上市“千里馬”行動,迭代升級上市工作集成應用“科創資本通”,強化政策、資源、服務集聚,探索企業上市“一件事”集成改革,提升民營企業上市服務。深化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爭取優先股、股債結合類等產品創新,搭建全市統一的企業股權資訊平臺。持續建好基金創新服務基地,強化基金展業“一件事”服務,形成股權創投行業全週期服務體系。發揮好重慶產業投資母基金等各類基金的引領作用和撬動作用,爭取創業投資基金份額轉讓試點,拓寬基金退出管道,持續優化股權創投基金行業結構。
提升跨境金融服務水準
持續開展跨境人民幣“首辦戶”專項行動,擴大民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跨境人民幣業務覆蓋面。引導銀行機構把握人民幣融資成本優勢的窗口期,聯合境外分支機構為民營小微企業從境外融入人民幣資金。完善中小微企業匯率避險政策支持體系,推進政銀企合作降低套保成本。持續優化跨境金融服務平臺,為民營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資和結算服務。在風險可控基礎上,支持銀行將“材料多、環節多”的業務和“筆數多、信用好”的企業納入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範疇,吸納更多優質中小企業參與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強化增信保險保障
完善增信體系,成立10億元規模的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進一步完善貸款、擔保風險補償分擔機制。加強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農業信貸擔保聯盟協同聯動,做大做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推動政銀擔合作落地落實,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費讓利,力爭將平均擔保費率逐步下降至1%以下。優化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簡化辦理流程,推廣線上化業務模式。發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作用。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穩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
加大貨幣政策工具運用
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豐富“再貸款+”“再貼現+”產品體系,增加支小再貸款幫扶貸、支農再貸款鄉村振興貸投放,加大民營中小微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延續實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至2024年底前,對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引導普惠小微貸款較快增長。
推進產業、財政與金融政策協同聯動
依託“長江渝融通”貨幣信貸大數據系統、“金渝網”金融綜合服務網加強與發展改革、經濟資訊、農業農村、文化旅遊等部門協作,圍繞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33618”現代製造業集群體系等重點行業、領域,持續共用重點支持領域企業、專案融資需求清單,持續推進銀企對接。用好信貸投放“兩張清單”問題回饋快速解決機制,全面梳理需協調各金融機構及政府部門解決的問題,雙向協同促進金融精准支持。加強金融與財政政策聯動,發揮好各級財政貼息資金、風險補償等政策的支持和撬動作用。
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各金融機構、人民銀行各二級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各二級分局、各區縣政府部門要加大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典型案例和經驗模式的總結,依託各類新媒體加大政策宣傳,提升政策的知曉度,擴大政策的惠及面,提升政策實施的效果,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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