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合作指南 - 芬蘭(二)
許可製度
芬蘭法律對外國承包商在芬蘭承包工程沒有特別的限製性規定,但要求承包商具有芬蘭法律規定的所有相關資質,並遵守芬蘭相關法規。芬蘭環境部負責建築設計和建設的立法和規劃工作。各地的建築和工程建設均須經地方政府審批,13個地區環保中心也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等問題予以監管。《土地使用和建築法》《土地使用和建築法實施細則》和《芬蘭國家建築法規》對工程承包作出具體規定。如欲了解這些法律的英文內容,請登錄: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uusimmat/。
禁止領域
外國承包商在芬蘭承包工程沒有被特別禁止的領域。
招標方式
芬蘭作為開放經濟體,允許外國公司參與其國內基建項目建設。其中,大型基建項目投資主體以國家和市政當局為主,招標過程需嚴格遵循芬蘭的公共采購法案(Public Procurement Act 1397/2016)。該法案旨在提高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高質量、創新和可持續的采購。招標過程遵循透明、平等和不歧視的原則,並將根據最具經濟優勢的招標方案或最低價格授予合同。私人投資項目招標限製更少,更靈活。
相關項目的招標通知可在芬蘭 HILMA 數 據 庫(www.hankintailmutused.fi)中查詢。如果項目超過一定的合同額,例如,建築合同為554.8萬歐元,基礎設施規劃服務為44.3萬歐元,這些項目還將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可通過TED數據庫(ted.europa.eu)獲取相應的招標通知。
驗收規定
驗收的主要依據為芬蘭政府發布的《土地使用和建築法案》132/1999、《土地使用和建築法令》895/1999、《芬蘭國家建築規範》等法令,相關法規的部分內容有英文翻譯版本,但正式版本均以芬蘭語版為準。
芬蘭政府對建築工程的監督從項目獲得許可開始,直到驗收結束。每個階段的檢查都要求形成檢查記錄,作為工程驗收最終檢查的附件。芬蘭的驗收工作主要關註建築結構的強度和穩定性、防火安全、健康、用戶居住安全、消音和降噪條件,以及能源利用率等方面。
五、在芬蘭承包工程應該註意哪些事項?
(1)誠信經營。承攬工程時應註意符合芬蘭有關承包商資質的規定,切勿弄虛作假。
(2)保證質量。施工過程中註重保質保量,特別是要符合當地有關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註意不影響周圍居民或商戶的正常生活、工作和經營。
(3)遵章守法。如果有中方人員參與施工,需為其辦好有關簽證、居留手續和證件等,並加強管理和教育,確保中方人員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有關製度。
(4)註重環保。芬蘭在環保方面有著嚴格的要求,為實現2035年的碳中和目標,國家不斷推進綠色建築,要求更多使用綠色建材,降低建築消耗,減少環境汙染,這些舉措在施工工藝、成本控製等方面對建築企業提出了更高要求。
六、外國人在芬蘭工作有何規定?
【基本政策】
芬蘭政府對外國人在芬蘭工作給予國民待遇,外籍勞工與本國勞工同工同酬,嚴禁歧視,但要求外籍勞工具有工作許可和居住許可。
凡進入芬蘭的外國人必須持有有效護照或芬蘭政府同意的其他旅行證件,同時,還需要獲得芬蘭入境簽證或居留許可。如果外國人以務工為目的入境,無論其時間長短,都必須在入境前獲得芬蘭政府簽發的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芬蘭通過立法對外國人進行管理。1991年2月,芬蘭議會通過《外國人法》,隨後進行多次修訂。根據芬蘭法律,合法居留芬蘭的外國人,可以在芬蘭境內自主選擇居住地,自由旅行。芬蘭的勞動法規規定,芬蘭人和外國人雖然在權利和義務方面有所區別,但是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
最新修訂的《外國人法》將於2021年10月1日生效,該修正案將防止剝削外國勞工,並改善受害者的法律地位。該法案的目的是比現在更容易發現工作中的剝削行為,這將是政府打擊剝削外國勞工的核心要素。如果有合理理由懷疑,持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在工作中受到剝削,他們不會失去在芬蘭居住和工作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繼續為新雇主工作,並申請新的居留許可。
如 欲 了 解 詳 情 , 請 登 錄 企 業 及 工 作 許 可 服 務 局 網 站 :www.te-palvelut.fi/te/fi/。
如 欲 了 解 《 外 國 人 法 》 的 詳 情 , 請 登 錄 :
https://finlex.fi/fi/laki/ajantasa/2004/20040301?search%5Btype%5D=pika&search%5Bpika%5D=447%2F2016。
【工作流程及簽證辦理主要流程】
申請者參加雇主組織的考核、面試等。通過考核者辦理護照,並填寫工作許可申請表,由雇主代辦工作許可。獲得工作許可後,憑工作許可到芬蘭大使館辦理赴芬蘭簽證。
七、赴芬蘭的工作準證如何辦理?
主管部門
工作許可製度
外籍員工需辦理工作許可和居住許可才可到芬蘭工作,來自歐盟成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的雇員或企業家不需辦理居住許可,來自非歐盟成員國的外籍雇員需居住許可。簽證入境或免簽入境的外國人,如無居住許可,也不能從事有報酬的工作。
申請程序
中國公民申請赴芬蘭工作許可證的程序主要分兩種:
(1)申請者的芬蘭雇主向職業介紹部門提交有關基本工作條款的書面材料(TM054),申請者向芬蘭駐所在國大使館或總領館提交工作許可的申請(附加芬蘭雇主向職業介紹部門提交材料的復印件)。
(2)申請者的芬蘭雇主可向職業介紹部門提交申請,職業介紹部門做出初步裁定,綜合考慮勞動力市場需求和生活來源等因素後,決定接受或拒絕申請。得到職業介紹部門初步裁定後,芬蘭移民局會考慮其申請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初步裁定結果為否定,就拒絕申請,如初步裁定結果為肯定,則給予工作許可。
提供資料
(1)填寫完整並且簽名的申請表一式兩份,附兩張近期標準護照照片(正面免冠、淺色背景、尺寸為47毫米×36毫米),有效護照及個人身份頁的復印件。
(2)申請者的雇主已向職業介紹部門提交材料的復印件和經過中國外交部領事司認證過的出生公證書。
(3)最高學歷公證書、認證書和工作經驗公證書、認證書。
(4)戶口及復印件。
(5)如果申請者去芬蘭從事廚師工作,須提交健康證明。
上述申請表和TM054的下載地址為:
八、對芬蘭勞務合作應該註意哪些事項?
(1)做好充分準備。個人赴芬蘭求職謀生,須了解芬蘭引進外籍勞務的政策法規,註意選擇正規、合法的職業中介機構,同時註意遵守國內關於對外勞務合作的法律法規。
(2)辦理必要的證件。外國人以務工為目的入境,無論逗留時間長短,均需在入境前獲得芬蘭政府簽發的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
(3)提高語言能力。芬蘭的語言特殊,許多外籍勞工因語言障礙不易融入芬蘭社會,中國勞務人員應在出境前努力提高自身的語言能力。
(4)維護自身權益。芬蘭對外籍勞工權益同樣予以保護,中國勞務人員應註意了解掌握芬蘭的有關法律法規,以更好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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