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養老行業:政策扶持
2017年2月28日,國務院發布了《“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規劃”)。規劃提到,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左右,占總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齡老年人將增加到2900萬人左右,獨居和空巢老年人將增加到1.18億人左右,老年撫養比將提高到28%左右;用於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支出將持續增長。規劃提出的一個總目標是,到2020年,老齡事業發展整體水平明顯提升,養老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時應對、科學應對、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基礎更加牢固。
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老齡金融分會、清華大學銀色經濟與健康財富發展指數課題組、大家保險集團聯合發布的《中國城市養老服務需求報告(2021)》對中國30歲到85歲的城市居民養老服務需求進行了大數據畫像。調研數據顯示,從城市居民養老意願看,未來養老服務模式亟待優化。居家養老目前占據主要地位,部分居民也願意選擇社區養老。值得注意的是,年輕人群(70後/80後)對機構養老接受度更高,未來機構養老需求必將大幅增加。不過,據統計,直至2021年,中國養老服務需求的滿足率僅為16%,老年康複及家用保健器材的規模僅為歐美國家的十分之一,公辦養老機構一床難求、民辦養老機構亂象叢生,中國養老產業還處於“沉睡狀態”。
中國作為一個不斷崛起的發展中國家,在許多行業的開拓上都曾經利用並且持續需要利用外商投資的介入,從而學習並吸收歐美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和技術和現代管理理念。養老產業自然也不例外。
國家層面
自國務院於2014年發文鼓勵支持外國投資者投資國內養老機構以來,近年,商務部、民政部等政府部門也相繼發布了相關公告,進一步細化了相關投資的規範和監管。
2014年,商務部和民政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外商投資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有關事項的公告(2014年第81號)》(“公告”)。公告指出,外商投資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從事與養老服務有關的境內投資,鼓勵外國投資者發展養老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經營,開發優質養老機構品牌。鼓勵外國投資者在華獨資或與中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合資、合作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同時,外商投資營利性養老機構與國內資本投資舉辦的營利性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此外,公告也明確了一些針對外國投資者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的監管措施。
2020年底,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在《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第十二條衛生和社會工作中特別提到了對於外商投資的養老機構、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的支持。
地方層面
地方層面,各地政府,尤其是沿海發達地區也都在緊隨中央的腳步。
江蘇省政府於2014年發布《關於加強對外合作交流鼓勵外資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意見”),率先提出外資和內資同等待遇,打破養老服務業公辦民辦界限。《意見》鼓勵外商投資養老服務業;加強養老服務業國際合作交流;鼓勵外資開發、生產老年用品;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合作;優化審批,簡化流程;鼓勵外資養老機構醫養融合。其中明確強調,鼓勵支持境外投資者在江蘇省獨資或合資、合作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給予土地政策、稅收優惠、財政支持等方面與省內營利性養老機構享有同等待遇。
上海市政府於2020年發布了《關於促進本市養老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幹意見》。文件從聚焦重點領域、強化要素支撐、增強支付能力、優化制度環境四方面提出了20個舉措,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興辦面向不同收入人群的養老機構和康複護理機構。支持外商獨資、中外合資養老服務機構在滬發展,積極引入國際先進服務模式。
但我們也看到,雖然國內各地區都有外資養老產業分布,但主要資源仍集中於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三大發達地區,中西部地區養老產業發展緩慢,鮮有外資涉足,區域之間存在著明顯的不均衡。同時,中國不同地區對外開放的程度各異和老齡化水平的差異導致不同省份對養老產業制定的政策也不同,行業內缺乏全國統一的投資及運營政策標准,由此加大了市場進入的難度,也給監管增加了壓力。統一執行標准的制定和擴大對外開放程度,這兩點亟須我們進行深入的探討和改進。
此外,雖然隨著國家陸續發布養老服務業發展方面的政策,各省份也推出了各類鼓勵外資投資養老產業的相關優惠激勵政策,如延緩納稅、與居民同價用氣用熱、放寬專業人才來華限制等政策,但部分政策缺乏具體的實施措施,導致幾乎形同虛設。地方養老服務業相關機構在建設中資金補貼不到位、相關機構部門不作為、國外優良醫療設施進入市場困難、國外專業人才來華流程複雜等問題,都不利於養老服務產業的建設和快速發展。
為吸引國外有實力的醫療及養老藥品企業及相關專業人才進入中國市場,中國在近些年也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較為有力的政策制度,如稅收制度、價格制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等,國外專業人才到中國工作的限制也有所放寬,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政策進一步完善。
然而,這些政策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還存在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其主要原因是養老服務行業存在較多的行業壁壘,如部分地區未能夠按時充足地提供養老服務業的建設與補貼資金,致使國外部分企業進入國內市場存在重重阻礙,而國外相關技術人才需要辦理一系列手續才能到中國工作等等。此外,進入國內市場的外資養老企業所享受到的政策待遇遠不如國內養老企業,從而挫傷了外資企業進入中國市場的信心與積極性,導致外國投資者望而卻步。
與一般服務業相比,外資投資養老服務業的扶持和優惠政策形式還應多樣化。如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服務已經納入到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領域的範圍,符合條件的該類企業每年能夠獲得15%的企業所得稅減免。但技術要求高、產業關聯度強、服務普惠性廣的養老醫療服務並未納入到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服務領域,無法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另外,與歐美日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對養老服務業的財稅、保險、投融資、補貼等領域的支持還不夠細化。總體而言,養老行業中,醫療、財稅、保險、補貼等各領域技術要求大且需求高,然而目前卻並未得到預取需求量相匹配的優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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