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综合商社的金融功能解析
01
日本综合商社金融功能:形成与发展
日本综合商社的金融功能最早可以追溯到19 世纪末期,但真正的发展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1853年,日本被迫开港后,进出口贸易发展十分迅 速。幕府商人充当出口商行的角色,势力逐渐强大, 他们利用自己的资金向地方货主或生产者融资,经 营押汇业务,从而控制地方转手商人和生产者,支配 出口商品的流通。
1869年,政府为了促进贸易的发 展,成立了汇兑公司,它由特权商人和政府共同出 资,作为通商会社资金供给机构,主要从事存贷款、 汇兑、发行票据等业务。随后,日本岀现了一大批规 模不大的私立银行,为综合商社贸易融资提供了条 件。例如,1876年三井物产在丝、米产区创办三井银 行,增强了三井物产公司对丝、米产品贸易的押汇交 易能力。
明治维新后,商业发展很快,形成了生产者—中间商一产地商行一消费地商行—中间商一零售商—消费者的流通过程。随着专业商行及中间商 的增多,交易环节更复杂、资金流量更大,综合商社 作为物流媒介,其金融功能得到进一步发展。
产业革命后,日本建立起近代财政体系和金融 信用制度,使综合商社能够顺利地进行资金转移,完 成其金融功能。其中,综合商社的商业信用得到了较 高程度的发展。
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始于上世纪50年代,综合商 社作为日本海外投资的先驱,利用其综合优势,以独 资或合资形式积极参与流通销售、生产制造、资源开 发等领域的投资,约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1/3。综 合商社对制造业的投资被称为“日本式投资”,即由 制造厂家、综合商社和接受投资国企业者共同进行 投资,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降低投资风险,取 得好的收益。
二战后综合商社的金融功能得到了较充分的发 展,6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增长,资金明显不足,加上 金融机构风险意识增强,使许多中小企业筹资困难。而综合商社由于经营规模大、品种多、策略灵活,有 较强的承担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形成了较高的资信 度。银行贷款给综合商社,大大降低了银行的风险, 因而综合商社的金融功能得到迅速、全面的发展。
综合商社的发展和金融功能的具备是个渐进的 自然过程,它基于流通企业的经营实力和膨胀渴望, 并在这一过程中将工商关系和银企关系加以重塑。各类企业的利益和企业间共生共存的需求是建立和 维系这一新型关系的基础。
政府对综合商社金融问题的积极干预有利于商社金融功能的迅速形成,如 给予综合商社在增资扩股等直接融资方面的便利、 在商社调整供求等机能方面给予一些利率、税收优 惠政策。
02
日本综合商社金融功能:表现形式、资金来源、机构及效应
(一)综合商社金融功能的表现形式
1、在企业间广泛应用商业信用。
综合商社是流 通企业,在与众多企业建立贸易关系时自然会发生 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是以商社为中心来进行的, 商社向自己的贸易伙伴企业提供商品的赊购、赊销、 票据的支付和接受、延期付款信用等,成为卖方和买 方之间从事企业信用业务的机构,解决其经营活动 所需的大部分周转资金,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_ 般说来,综合商社债权销售额(即赊销额和票据收取 额之和)超过债务收购额(即赊购额和票据支付额之 和)的部分为其创造的商业信用总和。这一数额非常 巨大,1996年主要综合商社的商业信用总和均超过 其资产负债总和的10%,据统计,如此大规模的商业 信用,仅九大综合商社就占了全国商业信用总额的 1/4 强。
2、多方进行投资及融资。
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综 合商社金融功能的主要内容,其活动分为国内及国 外两部分。综合商社的国内投资与融资,有的是单纯 地为了获得利息和股息,有的是在新兴行业中进行 风险投资以先行占领市场,有的是为了维护集团企 业之间的相互关系,有的是为了扩大自身的融资能 力,而更多的则是为了获得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和原 材料供应的贸易代理权。上世纪90年代初,三井物 产一家商社的长短期贷款合计为4450亿日元,加上 销售债权22281亿日元,所提供的信用达26731亿 日元,其规模与营业额较低的城市银行贷款额大体 上相等。
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始于上世纪50年代,综合商 社作为日本海外投资的先驱,利用其综合优势,以独 资或合资形式积极参与流通销售、生产制造、资源开 发等领域的投资,约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1/3,其 中在科技领域的投资占其整个海外投资的9%左右。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抵消日元升值的不利 影响,综合商社进一步加强了同国外垄断企业的资 本与业务联系,帮助日本制成品重建成本竞争的优 势,例如三菱商事协助集团企业开发新型材料、信息 通讯、微生物工程和电子机械,并参与航天、航空、军 事等新领域的研究。
随着企业集团经营战略的转变,仅在国内筹资 支持企业海外扩张已远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为此, 综合商社转向在海外创办金融子公司,从事资金的 筹措、使用及以汇率风险管理为主的各种风险管理、 税务管理等业务,、从而促进了商社金融业务向多元 化发展。
3、广泛开展融资性和经营性租赁业务。
综合商 社针对当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技术革新加 快、产品生命周期缩短的特点,推动了租赁业的发 展,例如三菱商事的钻石租赁、住友商事的住友租赁 等。其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受到了东南亚等发 展中国家的欢迎。
商社先通过自己的租赁公司与需 要租用机器设备的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然后把机 器设备卖给自己的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将其出租给 承租人,并一次性将贷款支付给综合商社,最后由租 赁公司分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提供一系列售后服 务。这种方式既不影响综合商社总部的资金周转,又 相当于给承租人一笔可观的融资,从而拓展了业务, 进一步加强了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关系。
(二)综合商社金融资金的来源
日本综合商社的金融资金主要来源于:
1、本企业集团的银行贷款和其他垄断财团的贷 款。
综合商社从大财团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占借入资 金总额的25 一 30%,其中又以1~2家大金融机构借 款居多。1974年以后受政府立法的影响,本财团的借 款比例下降到10%左右,而从其他财团金融机构分 散借款比例之和超过10%,资金来源呈现出多元化 的态势。
2、政府贷款。
日本政府一方面通过日本银行对 商业银行提供巨额贷款,使之能够满足综合商社的 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 通过日本输出入银行和日本开发银行向造船业、外 贸业及制造重型机械的大公司提供出口低息长期贷 款,鼓励企业出口和向海外投资。1977年日本输出人 银行对三菱商社等5家商社提供贷款共计8800亿 日元。此外,日本政府战后加强外汇管制,在对外贸 易中特别在进口国外产品时采取由国家统一分配外
汇的方式优先向垄断企业提供外汇,以满足他们购 买国外原料和部分产品之需。综合商社利用这些资 金大力开展企业间的信用活动。
3、在国内金融市场上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商 社资金来源的重要补充,这包括:发行债券直接筹集 资金;发行股票筹集主权资金;发行商业票据筹集长 期资金。
4、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
上世纪70年代 以后,日本国内出现了金融自由化与国际化潮流,综 合商社在国内筹资利率风险大于筹措外汇资金的汇 率风险;又由于在一些国家发行债券无需物资担保、 手续简便,因而综合商社纷纷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筹 资,用于企业合并与协作。例如伊藤忠商事在纽约、 伦敦等外汇金融市场配备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专 家,根据市场行情伺机进行有效的外汇融资活动。另外,随着日本跨国银行国际化的发展,综合商社海外 业务扩展得到有力支持,带动了其金融体系的国际 化。
综合商社金融资金的来源,与其股权结构有紧 密联系。日本综合商社的股权结构是一种贸易、实 业、银行环形持股的结构,其最大的股东是金融机 构。综合商社所发行的股票当中有一半以上为这些 金融机构所持有。这些金融机构包括城市银行、信托 银行、地方银行、产物保险、人寿保险等。日本综合商 社资产负债率都很高,主要靠借贷资金推动贸易规模的扩展。
上述那些商社的股东同时也将大量的资 金贷款给综合商社使用,日本综合商社外部负债为自有资本的30倍,充分反映了借贷资金在综合商社金融功能中的地位。
(三)综合商社中承担金融功能的组织机构
在综合商社中具体承担金融功能的组织机构主 要有:
1、商社财务公司。
它的金融功能很强,不但在集 团内部融通和运筹资金,而且对外可以发行一定数 额的金融债券。
2、商社自办银行。
独立进行存贷业务。
3、商社设立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可以受托从 事本币或外币的贷款、投资,受托管理和运用各类投 资基金和公益基金,其业务范围比一般信托投资公 司更宽一些。
4、“商社金融中心”或“商社财务中心”
这种新型商社金融机构形式与财务公司的主要区别是资产来源与使用的社会化;与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区别是资金的来源和信用不具有受投资人“委托”管 理、运用的性质,资金来源可更广泛一些,如可吸收 集团成员单位的活期存款、可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与 银行的主要区别是不吸收储蓄存款和社会企业的活 期存款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日本综合商社的金融功能是以其对金融领域的介入与扩张为基础的。
主要形 式有:向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美国以及本土的商 业银行投资;对保险业投资;进军证券市场;投身证 券交易;参与金融期货与商品期货的组合交易;涉猎 租赁业务等等。
通过广泛深入地金融参与及扩张,使 综合商社能充分发挥金融百货公司的各项功能。综 合商社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而金融机构之所以能够源源不断地满足综合商社的 贷款需求,其深层次的体制背景则是其作为综合商 社大股东的地位和相互持股关系、长期持续资金交易关系的存在。
(四)综合商社金融功能的效应
综合商社金融功能具有正、负两方面的效应。
1、正面效应。
金融功能是日本综合商社发展和 赖以存在的基础。综合商社的本质是综合交易企业, 金融功能是综合商社的重要功能,是辅助交易功能 实现和拓展交易规模不可缺少的手段和纽带。正是 由于综合商社强大的金融功能为其贸易提供了强有 力的开拓与占领市场能力,它才得以形成超常的贸 易规模和扩张能力。
没有金融功能的支持,其贸易活 动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更难衍生出其它外延功能。也就是说,没有强大的融资能力和金融功能就不会 有综合商社。综合商社的金融功能,表面上是给综合 流通企业赋予较强的资金能力以利其开展经营、扩大规模,更主要的是利用具有成熟金融功能的综合 商社摆正工商关系,并进一步促进健康的银企关系 的确立。
2、负面效应。
随着当今世界金融业务交叉化、金 融工具多样化和金融创新趋势的发展,综合商社在 国内外的金融活动趋向多元化,在许多领域给商业 银行造成了巨大压力。但是,综合商社大量利用当今 国际金融市场上巨额游资进行贸易或非贸易投资活 动,产生了“商社金融”的脆弱性,一旦爆发经济危机,其破坏性显而易见。
03
结论与启示
(一)中国需要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商社
负债经营是不同国家企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方 式,各国政府也力图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全方位地 保证各类企业的存贷款需求,并努力为其提供更好 的金融服务。但是由于各国的金融体系不同、资金原 始积累的状况不同、经济发展速度水平不同,并不是 所有的企业都能得到满意的金融服务。
在日本经济 起飞时期出现了资金明显不足,只有部分企业得到 了充足的资金支持。这些获得资金重点支持的企业 一方面的条件是规模大,在国民经济中地位重要,另 一方面的条件是这些企业都有较强的经营实力,与 其它企业相比有较小的经营风险,能够保证偿还银 行贷款的本息。
在日本这些大企业主要可以分成两 类,一是大型生产企业集团,一是大型的综合商社。这些企业在自身得到充分资金支持的同时,生产企 业以一定方式使自己周围的相关企业、承包企业分 享了资金;综合商社则在更大范围内贷出资金,使更 多的相关企业受益,使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二银 行。
经大企业和综合商社的中介,使有竞争力的多数 企业得到了资金支持,同时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 风险,较好地解决了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银企关系 问题,是很值得中国借鉴的。
(二)应把流通类上市公司作为培育综合商社 的母体
综合商社是“专职”的流通企业,也是中国大型 流通企业进一步拓展规模和实力的目标模式。给予 我们所设想的综合商社以重点的资金支持与否,关 键在于其是否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市场辐射能力、 是否有较强的抵御和吸收风险能力。
中国还没有能 与综合商社实力相比拟的企业,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综合商社,我们所要研究扶植赋予金融功能的综 合商社还只是一个雏形,一个培育母体。我们要在这 一母体上,使之迅速扩张,并在金融和其他功能的辅 助下继续扩张,尽早成为真正的综合商社。
目前具有较强经营能力和市场辐射能力的流通 企业应首推流通类上市公司。这类企业一般己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有较大的企业规模和资 金实力,具有开拓型人才梯队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拥 有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和信息收集加工机构,具有 全方位的流通职能(必须包括根据市场需求组织供应 和生产的能力),这些都是给予其重点支持的前提条件。
(三)中国综合商社的母体应渐次发展其金融 功能
中国综合商社母体的金融功能必须渐次发展。最早发展的应该是商业信用,因为在流通企业与生 产企业、消费者的贸易关系中,赊购赊销是极其自然 的,也是所有流通企业涉及资金信用的最早形式。
待 综合商社母体的资金来源稳定后,则可进一步开展 租赁和担保业务。最后在商社金融功能成熟后,根据 情况开展长短期贷款及预支货物和预付货款等业 务,并配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慎重开展直接投资,使 综合商社具备全面的金融功能。
作者:黄晓静 天津商业大学资产设备管理处 来源:广西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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