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转型金融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一、日本碳排放现状及碳中和目标
日本2013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1979年前由于日本环境污染严重且受到石油危机的影响,日本开始确定以环境治理和发展新能源为主的减碳政策。1997年日本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措施法》,并于2002年出台配套政策《新能源利用的措施法实施令》,推动电力企业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电力。2003年推出中长期能源政策指导方针《能源基本计划》,并每隔3年修订一次,2021年10月已发布第六期能源基本计划。从数据看,2013年日本碳排放量达到峰值,为12.36亿吨,人均碳排放量9.7吨,得益于2013年推行的能源改革,随后CO2排放量逐年下降。到2020年,日本碳排放总量和人均碳排放量分别降至10.24亿吨、8.2吨。
分行业看,根据国际能源署2019年数据,电力及热力供应部门是第一大排放源,CO2排放量为5.06亿吨,占比47.91%。交通和工业部门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2.01亿吨、1.89亿吨,各占19.03%、17.89%。剩余部门如农渔业、住宅、商业及公共服务等占比则为15.15%。
日本确定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2020年10月,日本首相宣布2050碳中和目标,并于2021年5月通过《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以立法形式明确碳中和目标。2021年6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最新版《2050年碳中和绿色增长战略》,重点以海上风电、氨燃料、氢能、核能、汽车和蓄电池、半导体和通信、船舶、交通物流和建筑、食品、农林和水产、航空、碳循环、下一代住宅、商业建筑和太阳能、资源循环、生活方式等14个领域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图2 日本绿色增长战略中已制定实施计划的14个优先领域
二、日本转型金融发展现状
转型金融相关标准逐步推出。2020年日本政府认为在其已实现连续5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情况下,仍需针对更广泛的领域(如能源系统和难以减排的部门)进一步减排,并为长期的低碳化或去碳化研发提供资金支持,有必要制定一套向《巴黎协定》目标过渡的气候转型融资原则。为此,2020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气候转型金融原则概念文件》,认为气候转型金融应被定义为向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和国家自主贡献减排目标转型的企业提供融资,包括初始投资和再融资。同时,国家和地区由于产业结构和在全球价值链角色不同,气候转型金融原则应体现包容性和灵活性。
2021年5月,基于ICMA《气候转型金融手册》,日本经济产业省和环境部联合发布《气候转型金融基本指引》(简称“《指引》”),为在转型金融市场发展初期时给予金融机构、企业和相关参与者提供转型融资指引。《指引》指出只要满足转型融资四个关键要素的金融工具都可视为转型融资,包括转型贷款/债券、部分绿色贷款/债券和可持续挂钩贷款/债券。这四要素包括发行人气候转型战略和公司治理、业务模式中环境要素的重要性、气候转型战略科学的目标和路径、信息透明度。
图3 日本《气候转型金融基本指引》转型金融工具范围
来源:日本《气候转型金融基本指引》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基于《气候转型金融基本指引》连续发布钢铁、化学、造纸和纸浆、水泥、电力、石油、天然气等7个领域转型金融路线图,明确这7个领域转型的技术路线图和时间。并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组织金融机构进行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压力测试。2022年8月26日,《气候变化相关风险情景分析研究报告》发布,针对日本三大银行和三大非寿险公司,以NGFS三大情景(2050净零排放、推迟转型和当前政策情景)为基准,衡量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通过信用风险对银行财务的影响(保险公司则主要考虑物理风险)。
为碳中和投资提供税收优惠。2021年8月起,日本开始实施碳中和投资促进税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税收减免或特殊折旧。针对购买符合税法规定的具有显著脱碳效果产品的生产设备和购买符合税法规定的促进生产流程脱碳化且提高增加值的设备的两类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具体为三年内碳生产效率高于7%的企业可享受5%税收减免或50%特殊折旧,碳生产效率高于10%的企业可享受10%税收减免或50%特殊折旧,以激发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数字化转型投资促进税制,对购买符合税法规定的设备和软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具体为按设备和软件取得价款的3%直接抵扣法人税或按取得价款的30%给予特别折旧,对跨企业集团数据共享和合作的情况最高可抵扣取得价款的5%。
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2021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成立2万亿日元绿色创新基金,用于需要长期持续支持的领域,包括《2050年碳中和绿色成长战略》所提及的14个重点领域,如CO2分离和捕集等技术开发、钢铁领域高炉氢还原技术和直接氢还原技术开发应用、水泥行业减碳技术开发等。该基金要求建立恰当的激励制度,将针对不同领域决定资金分配额度,并设立工作小组以审议融资计划的优先级和金额适当性。从支持力度看,以化学领域碳回收技术开发项目来看,项目总投资1561.7亿日元,基金支持金额1077.3亿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9%,支持力度较大。此外,根据2022年2月日本政府发布的《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修正案,计划于2022财年出资200亿日元设立政府“减排”引导基金,重点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废旧塑料循环利等项目提供股权融资或贷款,力争通过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实现1000亿日元左右的项目规模。
表1 绿色创新基金所投的部分项目表
日本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2021年进入爆发期。2019年11月日本首笔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SLL)发行以来,截至2021年底,SLL新增发行规模达到3574亿日元,同比增长414%,发行数量为56笔,同比增长522%;截至2022年7月末,SLL新增发行规模为2726亿日元,超过2021年三分之二。SLL发行规模急剧增长主要得益于2020年日本环境部出台的《绿色贷款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指引》。从可持续性绩效目标SPT选择来看,主要以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增加为主。
图4 日本可持续发展贷款发行规模和数量,来源:日本环境省,IIGF
日本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快速增长。2020年10月日本首笔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发行以来,截至2022年7月末,日本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累计发行数量21笔,累计发行规模42100亿日元,平均单笔规模高达2004亿日元。从可持续性绩效目标(SPT)选择看,以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目标和碳披露计划(CDP)得分目标为主。
来源:日本环境省,IIGF
三、日本转型金融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一)设立政府低碳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高碳行业转型
根据日本政府测算,2万亿日元的政府绿色创新基金可撬动企业15万亿日元的研究开发和设备投资,极大地促进了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2020年7月15日,中国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投资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绿色领域。而对于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虽然2021年10月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22年5月发布的《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均指出要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但中国尚未明确具体推出时间和运作模式,因此,可借鉴日本绿色创新基金运作模式的经验,因地制宜发展中国低碳转型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高碳行业转型。
(二)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企业进行低碳投资
日本实施的碳中和投资促进税制和数字化转型投资促进税制对提升环境友好型产品市场规模和加强数字技术服务绿色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根据日本政府测算,碳中和投资促进税制在未来10年可拉动约1.7万亿日元的社会资本。在中国,《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可借鉴日本碳中和投资促进税制实施经验,研究制定中国的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
(三)高度重视低碳负碳技术研发,推动成为产业发展新引擎
从日本对《2050年碳中和绿色增长战略》中14个领域所支持的项目以及钢铁、水泥等7个领域转型技术路线图看,日本高度重视碳中和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并给予较大的支持力度,旨在推动日本产业升级。而中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仅有30年时间,碳中和任务艰巨,低碳负碳技术将在碳达峰到碳中和阶段发挥重要作用,应重视低碳负碳技术研发,对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化应用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尽早推出高碳行业转型路径图,目前中国已进行相关标准研究,2022年7月底,人民银行表示将开展建筑、建材、钢铁、煤电、农业等领域转型金融标准研究,届时转型金融标准的推出将有助于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
文章作者:
胡晓玲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
郑衍治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指导老师:
崔 莹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来源: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