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區域金融銀行合作會議達成四點共識
RCEP區域金融銀行合作會議達成四點共識
日前,RCEP區域金融銀行合作會議召開。會議就加強RCEP區域國家金融銀行合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合作措施和機制建設等達成四點共識。會議強調,區域金融穩定特別需要加強金融合作。
RCEP產業合作委員會主席、中國—東盟商務理事會執行理事長許寧寧在致辭中表示,RCEP協定生效實施已十個月,面對日益嚴峻的國際形勢,加強RCEP區域金融銀行界合作,有益於RCEP區域國家工商界合作推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建設,開發區域經濟增長潛力和空間,共同應對當前全球及區域金融面臨的嚴峻形勢。
會上,許寧寧就當前加強RCEP區域金融銀行合作提出了四點建議,經與會代表交流作為達成的《會議共識》:
一是充分意識到當前RCEP區域各國合作的程度和成效直接關係到各國經濟和民生。金融是推動區域經濟合作的重要保障,區域金融穩定特別需要加強金融合作。 RCEP各方應切實為合作注入更多正能量,並履行好RCEP協定中第八章“金融服務”的承諾。
二是RCEP區域各國財政金融政策及措施應增進溝通、協調。實現RCEP簽署實施的目的離不開各國的良性溝通和協調。東盟是RCEP的發起者和主導者,東盟地區將於今年11月中旬先後舉行2022東亞峰會、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和APEC峰會,是RCEP國家以共同體意識應對全球性金融動盪挑戰的契機,期待推進達成包括財政金融在內的合作共識。
三是RCEP區域各國銀行間有必要、有責任加強合作。加強區域銀行合作,是抵禦國際金融動蕩的當務之急。 RCEP區域各國銀行間應以合作發展的理念增進互信,加強信息交流、風險評估、跨境支付結算、項目融資等方面的合作。
四是增進RCEP區域各國銀行界與工商界合作。 RCEP區域各國銀行在區域互聯互通、數字經濟包括跨境電商、綠色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等領域中,在擴大貿易和投資規模、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維護多元穩定的國際經濟格局和經貿關係中,應合作彰顯作為,攜手各有關方共同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
會議由RCEP產業合作委員會主辦,以線下線上形式召開。 RCEP產業合作委員會執行委員、中國商務部亞洲司原司長呂克儉主持了會議,RCEP產業合作委員會秘書長劉欣通報了RCEP產業合作委員會近期工作。此次會議吸引了國內三十多個省市政府有關部門、四十多個RCEP國家商協會的領導人以及二百多位企業家代表參會。
許寧寧指出,今年以來,國際經濟組織和絕大多數國家接連調低全球及本國經濟增長預期,通脹壓力明顯加大,全球滯脹日益突顯,對此,RCEP區域各國唯有增進合作才能有效應對。 RCEP協定的實施,為區域各國增進金融銀行合作構建了便利條件。
RCEP協定第八章“服務貿易”中,除市場開放及相關規則外,還包含了金融服務等三個領域的附件,對金融領域作出了更全面和高水平的承諾。首次引入了新金融服務、自律組織、金融信息轉移和處理等規則,就金融監管透明度作出了高水平承諾,在預留監管空間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為各方金融服務提供者創造了更加公平、開放、穩定和透明的競爭環境。這些規則將不僅有助於各國金融企業更好地拓展區域市場,還將吸引更多境外金融機構來本國經營,為各國國內金融市場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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