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協定生效與內陸地區對外開放
2022年1月1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正式生效,將進一步推動中國與RCEP成員國之間的貿易投資往來。從陝西來看,協定生效後內陸地區與RCEP成員國外貿進出口總量、跨境資金流動規模占比明顯擴大。但內陸地區產業與國際耦合度不高影響了RCEP協定紅利效應的充分釋放,協定降稅效率也受限於內陸地區主要貿易夥伴的分佈,短期內協定落地效果還有待提升。高質量實施RCEP協定,用足用好政策紅利,推動優勢產業深度融入國際分工體系,將有助於更好地推動內陸地區與世界經濟融合,全方位擴大“不延邊、不沿海”區域的對外開放合作,推動內陸外向型經濟高質量發展。
RCEP協定推動中國與成員國實現更自由的經貿往來
一是RCEP協定將有力推進中日韓自貿區進程。中國與除日本以外的所有RCEP成員國均已簽署自貿協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分別於2003年和2008年生效,《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和《中澳自由貿易協定》於2015年生效實施。但是中日、日韓目前還未簽署雙邊自貿協定,RCEP協定下中日韓合力推進RCEP進程將進一步推動中日韓這一全球最具競爭力自貿區的建立,從而釋放經貿合作潛力,為RCEP區域經濟增長注入強勁的動力。
二是貨物貿易原產地規則認定是協定的核心價值。從關稅承諾方式看,RCEP各締約方採用的模式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統一減讓”,即同一產品對其他締約方適用相同的降稅安排,澳大利亞、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柬埔寨、老撾、緬甸等8個締約方採取此模式;另一類是“國別減讓”,對其他締約方適用不同的降稅安排,採用這種模式的國家包括韓國、日本、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和中國。從減稅模式上看,主要包括協定生效立即降為零、過渡期降為零、部分降稅以及例外產品四大類,過渡期的時間主要為10年、15年和20年等。從國別差異看,韓國、日本關稅壁壘下降偏小,馬來西亞、新加坡降幅較大。中國、日本、韓國三國的關稅壁壘下降較其他國家要小,例外產品比例最高。具體來看,中國對日本、韓國的例外產品比例分別為13.6%和13%,反之日本、韓國對中國的例外產品比例分別為12%、12.9%。(如表所示)
雖然RCEP協定關稅減讓的現實意義並不突出,但其主要價值在於RCEP協定確定的區域價值成分累積原則等原產地規則的改變,即根據RCEP協定的區域價值成分標準,來自RCEP任何締約方的原產成分都可適用關稅優惠,某種商品在扣減非原產原材料價值後,區域價值成分(RVC)大於等於40%即視為原產。原產地認定的方式更加多樣靈活,且採用的是RCEP成員國累計的方式,更加有利於促進和深化RCEP成員國區域間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的重構和融合,進而形成共同市場。
三是服務和投資開放承諾實現新突破。在服務貿易領域,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印尼等7個成員直接採用負面清單方式承諾,而新西蘭、中國、菲律賓、泰國、越南、老撾、柬埔寨、緬甸等8個成員暫時採用正面清單方式承諾,將分別在協定生效後6年內和15年內逐步過渡到負面清單開放模式。總體看,15個成員在服務貿易領域的開放承諾不僅在各自世界貿易組織(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承諾出價基礎上有了大幅改進,而且也做出了高於各自原有“10+1”自貿協定水準的開放承諾。在投資領域,日本、澳大利亞、韓國、汶萊、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等7個成員以負面清單方式對所有投資部門作出開放承諾,新西蘭、中國、菲律賓、泰國、越南、老撾、柬埔寨、緬甸等8個成員則以負面清單方式對製造業、農業、林業、漁業、採礦業5個非服務業領域投資作出較高水準開放承諾。RCEP成員國在投資章節的開放承諾水準,不僅超出以往簽署的“10+1”自貿協定,而且部分RCEP成員國達到與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接近的承諾水準。
2022年協定生效以來,陝西與RCEP成員國涉外經濟活躍度增強
一是與RCEP成員國跨境收支占比大幅提升。近五年,陝西與RCEP成員國跨境收支規模總體呈現增長態勢,從2017年的118億美元增長至2021年的179.2億美元,年均增長率為8.7%,占全省的比重保持在18%左右。協定生效以來,2022年上半年,陝西與RCEP成員跨境收支同比增長4.6%,較全省跨境收支增速高出1.11個百分點,占比進一步提高至31.57%。從國別來看,陝西與RCEP成員國跨境收支主要集中在韓國、新加坡和日本,占比保持在八成左右。
二是與RCEP成員國發生跨境資金往來的企業數量不斷攀升。2017〜2021年以來,陝西與RCEP成員國發生資金往來的企業數量除在2021年小幅回落(-0.8%)外,其餘年份均逐年增加,從2017年的2529家增加至2021年的3391家,年均增加215家。2022年協定生效至6月末,陝西與RCEP成員國發生跨境資金往來的企業共計2363家,家數同比增長2.5%,占全省跨境收支企業總數的42.9%,占比較2021年全年提高2個百分點。
三是進出口穩定增長,出口表現尤其亮眼。陝西對RCEP成員國貿易往來越來越密切,進出口額連年增長,協定生效後出口增速明顯加快。根據外匯局陝西省分局統計,2017〜2021年陝西對RCEP國家的進出口總值連續五年保持增長,由2017年的138.6億美元增長至2021年286.7億美元,年均增長率15.7%。2022年上半年,海關統計口徑的陝西與RCEP國家進出口總額932.73億元,同比增長4.41%,其中出口同比增長35.57%,高出全省出口增速6.87個百分點,在全省出口總額中的占比由2021年的36.47%提升至39.48%。
四是直接投資規模雖小但增長較快。RCEP成員國與陝西的雙向直接投資規模雖然較小,但是協定激發了較大的增長潛力。從外商直接投資(FDI)看,2021年陝西共吸納RCEP成員國投資1.04億美元,雖然占全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比重僅為13%,但同比增長達到200.7%;2022年上半年RCEP成員國來陝直接投資(FDI)仍然保持了1.9倍的高增長態勢。從對外直接投資(ODI)看,2021年陝西對RCEP成員國直接投資0.64億美元,占全省比重為10%,2022年上半年陝西對RCEP成員國直接投資快速增長至1.6億美元,同比增長2.7倍。
內陸地區利用RCEP協定擴大對外開放面臨多重挑戰
一是產業結構與國際耦合程度不高影響了RCEP協定紅利效應的充分釋放。內陸地區涉外經濟相對落後,國際產業鏈的嵌入程度不高,難以短期內快速實現與RCEP成員國產業的互補融合。從協定落地生效的半年時間看,內陸地區與RCEP成員國雙邊貨物貿易增速低於沿海發達地區。以陝西為例,2022年1〜6月,陝西與RCEP成員國進出口同比增速4.4%,低於全國5.6%的平均水準,遠低於浙江10.4%、廣東8.7%的同比增速。運用多種貿易水準指數分析還發現,各省市區出口產品充分利用RCEP協定關稅減讓優惠的前提有三個:一是在國內具備競爭優勢;二是對RCEP成員國有出口比較優勢;三是對RCEP成員國產業鏈融合度高。陝西在全國的優勢產品主要有車輛、航空器及有關運輸設備,但是由於這些產品在短期尚不具備出口比較優勢,同時陝西與RCEP成員國產業鏈價值鏈融合度不高,導致上述優勢產品無法充分享受RCEP協定的紅利。
二是協定降稅效率受限於內陸地區RCEP主要貿易夥伴的分佈。從陝西看,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泰國是RCEP成員國中陝西的前五大貿易夥伴,但陝西與上述國家主要商品出口降稅效率不明顯,進口降稅適用國別單一,協定的關稅優惠並不明顯。出口方面,其他用作記憶體的積體電路、固態硬碟,以及已形成出口比較優勢的太陽能電池等主要商品此前已享受零關稅,RCEP協定並無實際的降稅效果;同時,出口規模較大的汽車用鋰電池蓄電池等又未納入RCEP協定,稅率維持不變。進口方面,由於中國與韓、澳、東盟等已有雙邊自貿協定,積體電路相關產品、鐵礦砂、鋅礦砂等主要進口產品已為零關稅。此外,陝西從日本進口的半導體器件或積體電路製造設備等商品在RCEP協定稅率降為0%,但限於兩國之間,未能惠及其他RCEP成員國。
三是服務貿易和直接投資領域內陸地區適用的協定實質性條款不多。總體而言,現階段RCEP協定落地時間較短,內陸地區服務貿易和直接投資領域開放度低,能夠充分利用的RCEP實質性條款亟須深入挖掘。服務貿易方面,根據商務部2020年的相關解讀,中國服務貿易開放承諾達到了此前已有自貿協定的最高水準。另外,中國、新西蘭、泰國、菲律賓、越南、老撾、柬埔寨、緬甸8個成員國以正面清單做出承諾,並在協定生效6年內轉換為負面清單。但從RCEP簽署後與之前雙邊自貿協定的對比看,成員國中針對陝西優勢服務貿易專案的變化較少,以建築行業為例,馬來西亞放開了外資投資建築行業不能超過總股份30%的限制,但是同時增加了必須在馬註冊並接受其管理的要求;老撾外資投資建築行業總股份限額由2/3略微提高至70%。直接投資方面,雖然RCEP協定是中國首次在自貿協定中對投資領域採取負面清單模式,但其在該領域的對外開放水準和已有自貿協定基本保持一致。
四是涉外市場主體對RCEP協定落地的獲得感還需提升。受內陸地區欠缺高水準自貿協定的推進經驗、涉外行業專業人才欠缺等因素影響,外匯局陝西省分局調查顯示,轄內相關涉外企業反映RCEP協定在落地過程中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首先是企業對協定內容瞭解認知不足。涉外企業尤其是內陸地區中小涉外企業對國際貿易規則反應滯後,部分企業表示其對進出口商品是否在RCEP協定減稅類目裏尚不明確,也曾被複雜的原產地規則困擾,導致有效使用協定政策存在困難。其次是原產地證書辦理及通關手續有待優化。多數企業認為與RCEP成員國之間通關手續簡化、檢疫檢驗增效等方面體驗未有明顯變化。最後是相關配套支持政策有所欠缺。在與RCEP成員國貿易投資合作中,部分企業對匯率避險、出口信保等方面的金融外匯支持政策有較強訴求。
積極融入RCEP協定推動內陸地區擴大對外開放的政策建議
全面對接落實協定,提升對外貿易的國際融合度。一是著力打造RCEP合作示範區。以自貿區、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等為依託,在RCEP協定高水準貿易投資合作框架下,制定內陸地區參與RCEP的行動方案,構建與RCEP成員國合作示範區,積極爭取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試點,優化區域營商環境,加快打造內陸開放高地。二是深入細緻研究內陸地區與RCEP重點國家的商品要素稟賦和產業互補優勢,制定RCEP優勢商品清單,為進一步擴大優勢產品出口提供“精准導航”。三是有效運用RCEP降稅和原產地認定累積規則等增強產業鏈和貿易鏈上企業的黏性,出臺有益於推動內陸地區涉外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國際競爭優勢培育等方面的政策,推動內陸地區更好融入全球經濟貿易體系。四是加大內陸地區承接廣東、浙江等沿海發達地區產業集群式轉移,挖掘與廣西、雲南等東盟延邊等省市的合作潛力,間接利用共用優勢資源省市的協定紅利。
積極拓展推進服務貿易和直接投資,構築對外開放的新優勢。一是積極踐行與RCEP成員國家服務貿易承諾,加快組織與RCEP國家的重點專案對接會,一方面要大力推動承包工程、跨境旅遊等傳統領域的合作,另一方面要積極發展資訊技術、醫療服務、文化貿易、數字經濟等特色服務貿易。二是全面支持RCEP成員國行業頭部企業“引進來”和本土大型企業“走出去”,尤其是要加快向東盟等國的產業投資升級。在新一輪產業革命、科技革命推動下,東盟已經開始加快新興產業佈局,多數國家已經開始由傳統勞動密集型、資源密集型及資本密集型產業轉向技術密集型、知識密集型及人才密集型產業,要抓住RCEP協定落地機遇,加快內陸地區在東盟已投資的優勢專案的升級,進一步鞏固自身的比較優勢。
加強RCEP規則及政策指導,有效發揮協定的最大紅利。一是打造RCEP服務平臺。打造集政策諮詢、原產地證開立、展會資訊、專案對接等系列服務為一體的、直接面向企業主體的RCEP服務平臺,助力企業開拓市場。二是指導企業用足用好歸類、審價、原產地等相關海關技術問題,加強優惠原產地規則和制度的培訓,幫助企業更好地享受RCEP協定的關稅減讓措施,最大程度享受快速通關的政策紅利。三是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水準,將更多與RCEP成員國發生經貿往來的重點企業納入便利化試點,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宜RCEP區域業務的本外幣金融產品。四是在充分瞭解市場主體訴求的基礎上,協調商務、發改、海關、稅務等部門加快為RCEP協定因地制宜配套通關、物流、資金結算、原產地證書簽發等優惠政策,增強RCEP協定擴大內陸地區對外開放的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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