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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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指可以按轉換價轉換爲股票的債券。換句話說,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可以按轉換價*獲得可轉換債券發行人的公司股票。
*轉換價是轉換後要發行的每股價格。例如,如果以10,000日元的轉換價格轉換價值100萬日元的可轉換債券,您将獲得100股。
轉換價格通常在發行前确定,但是,某些可轉換債券可能包含一些條款,允許在發行後的一定時期内對轉換價格進行調整。
特點
可轉換債券可以按轉換價轉換爲股票。
因此,通常,當股票價格上漲時,您可以期望從其可轉換債券的價格上漲中受益。由于可轉換債券具有轉換成股票的附加功能,因此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通常低于直接債券。
如果是計息債券,您将定期收到利息。此外,如果您持有這些債券的到期日,則可以按面值贖回它們。因此,即使股票價格大幅下跌,可轉換債券的價值變化也将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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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
初始上市
可轉換債券上市審查的标準如下。
•發行人是上市公司
•總名義金額爲20億日元以上
•認股權證的行使條件不被認爲是不合适的
上市監督
可轉換債券的上市監管主要集中在與可轉換債券相關的認購權證的行使上。
行使上市可換股債券時,上市總名義金額将減少,同時基礎股票的上市股票數量将增加。
因此,TSE會收到每月的行權報告,并更改總的上市名義金額和上市股份數量。
發行人還向TSE報告贖回,購買回購,轉換價格變化以及其他重大事件。
退市
在以下情況下,可轉換債券将被除牌。
•運動期結束
•上市總面值低于3億日元
•相關股票可能會退市
與最終贖回日期的到來或行權期限屆滿有關的退市日期如下。
•由指定的簿記轉賬機構處理發行活動的最後一天之前的3天(不包括非營業日)。 (《證券上市規則》執行規則第917條第3項)
上市考試标準
新發行的可轉換債券
1.首次申請上市的證券的發行人是上市公司;和
2.爲其進行首次列表申請的證券滿足以下條件a。通過e .:
可轉換債券的總面額爲20億日元或以上;
b。根據《執行規則》的規定,認股權證的行使條件不被認爲是不合适的;
C。如果該保證金是在指定簿記轉賬機構的簿記轉賬操作中未處理的可換股債券,則可換股債券的實際證明書的形式符合《執行規則》規定的要求,或決議經董事會通過,以使可換股債券的實際證書将按照此類要求的形式準備;
d。如果此類保證金是可以在指定的簿記轉賬機構的簿記轉賬操作中處理的可轉換債券,則該保證金應受指定的簿記轉賬機構的簿記轉賬操作的約束,或者可能會在上市時是這樣;
e。如果該保證金是可以在指定記賬轉賬機構的記賬轉賬操作中處理的可轉換債券,則票面金額應爲500萬日元,400萬日元,300萬日元,200萬日元中的任何一個,1百萬日元,500,000日元或100,000日元
退市标準
1.發行人對與可轉換債券有關的上市協議進行重大違反的,或者發行人不再成爲該上市協議的當事方的;
2.發行的股票等符合規則601至604-5提及的任何标準(不包括屬于以下項目的情況);要麽
3.上市可轉換債券屬于下列任何一項的,應當除牌。
•最終贖回日到來前一個月,列出的名義總金額少于3億日元時;
•執行
電話: +81-3-3666-1361
官方網站:jpx.c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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