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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財通”是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落實中央金融四部委《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促進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的一項政策突破,是推進灣區民生金融、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的重要舉措與創新安排。“跨境理財通”機制讓區內居民可透過銀行體系跨境購買理財產品,拓寬了包括澳門在內的灣區居民理財管道,便利個人跨境投資,有助增加人民幣的跨境流動和使用,並為銀行帶來新的商機,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跨境理財通”業務是指合資格的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澳門居民個人通過區內銀行體系建立的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跨境理財通”分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在大灣區內地銀行開立投資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透過澳門銀行匯出資金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南向通”指合資格的大灣區內地居民在澳門銀行開立投資戶,通過閉環式資金管道,透過內地銀行匯入資金購買澳門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
為確保“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有效運行,金管局發佈了《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對銀行開展相關業務提出了明確的監管要求。
粵港澳大灣區 “跨境理財通” 業務試點實施細則←請點擊下載
北向通
1.哪些澳門銀行可提供“跨境理財通”北向通服務?
已獲金管局同意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且具備“跨境理財通”業務相關的內控風管措施及適當系統配置的澳門銀行,可依《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金管局會於網站內的“跨境理財通”專區公佈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澳門銀行及其內地合作銀行的名單。
有意購買內地“跨境理財通”產品的澳門居民,可留意金管局公佈的資訊,並流覽澳門銀行和其內地合作銀行的網站,亦可透過電話或線上管道向銀行瞭解情況。
2.是否所有澳門居民均可參與“北向通”,購買內地銀行提供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持有永久性或非永久性澳門居民身份證,且經澳門銀行評估及認定具備投資能力的澳門居民,均可透過“北向通”,購買內地銀行提供的合資格理財產品。投資者在開通“理財通”前,必須瞭解清楚理財通計畫的運作安排,包括資金及匯款安排、額度管理、瞭解投資産品的途徑,投訴機制等。
3.澳門居民透過“北向通”可購買內地哪些理財產品?
澳門居民透過“北向通”可購買的內地理財產品,主要為經內地合作銀行銷售的低至中風險的固定收益類、權益類公募理財產品和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澳門居民可直接流覽銷售有關產品的內地合作銀行網站,亦可透過電話或線上管道向內地合作銀行查詢。
4.“北向通”有甚麽投資額度限制?
每名投資者的投資額度為100萬元人民幣。投資者通過“北向通”匯出至內地的個人資金累計匯出淨額不得超過個人投資額度。澳門居民透過“北向通”匯往內地的資金,不納入澳門居民個人向內地同名銀行帳戶匯出匯款每人每天的限額管理。
另外,通過“北向通”匯出至內地的資金總累計匯出淨額,不得超過“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1,500億元人民幣,由澳門及香港共用。
5.如澳門居民已擁有內地銀行帳戶,是否還須親身到內地開戶?
大部份內地合作銀行可讓澳門居民於網上進行投資專戶指定,無需親身前往內地。
6.澳門居民可否開設多個“跨境理財通”匯款帳戶和投資帳戶?
不能。參與“跨境理財通”北向通的澳門居民,任何時候只能在澳門開立一個匯款專戶和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開立一個投資專戶,而澳門銀行可要求投資者聲明並未在其他澳門銀行開立或持有“北向通”匯款專戶。
7.澳門居民可否以借貸方式購買“跨境理財通”產品?
不能。澳門居民必須使用自有資金購買“跨境理財通”產品,不得募集他人資金,而投資專戶內的資金及所購買的理財產品均不得用作質押等其他用途。
8.如何取回投資所得?
投資者如欲取回本金及投資收益,需從投資專戶匯款至匯款專戶,然後在澳門銀行提取。
9.參與“跨境理財通”的澳門居民應如何避免網上詐騙等風險?
“跨境理財通”業務屬於創新的政策安排,金管局將透過網站及社交媒體等方式向公衆進行有關“跨境理財通”的宣導及教育。另外,金管局亦開設了“跨境理財通”網頁專區,上載相關資訊(包括“跨境理財通”簡介、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澳門銀行及其內地合作銀行的名單以及有關問題集等),市民可到專區流覽更多詳細資訊。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澳門居民應透過“跨境理財通”參加銀行的正式管道,獲取有關產品資訊及購買有關產品,以防詐騙風險,避免受騙及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10.“北向通”投資者的保障及投訴處理機制如何?
澳門投資者在“北向通”匯款專戶的交易,受澳門法例法規和監管制度的保障;而在內地銀行投資專戶的交易,受內地法例法規和監管制度的保障。
對“北向通”跨境匯款服務,澳門投資者可向相關澳門銀行作出投訴;而就投資服務方面,投資者可向相關內地銀行作出投訴。澳門銀行會協助轉介該投訴至內地合作銀行跟進,並為投資者提供合適的協助。若投資者認爲澳門銀行沒有恰當處理其投訴,可向金管局就該銀行作出投訴;或認爲內地銀行對投訴處理不當,投資者可向內地監管機構作出投訴。
南向通
1.哪些澳門銀行可提供“跨境理財通”南向通服務?
已獲金管局同意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且具備“跨境理財通”業務相關的內控風管措施及適當系統配置的澳門銀行,可依《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金管局會於網站內的“跨境理財通”專區公佈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澳門銀行及其內地合作銀行的名單。
2.大灣區內地居民透過“南向通”可購買澳門哪些理財產品?
大灣區內地居民透過“南向通”可購買的澳門理財產品包括低至中風險且非複雜的理財產品,包括定期存款、債券及基金。
3.“南向通”有甚麽投資額度限制?
每名投資者的投資額度為100萬元人民幣。投資者通過“南向通”由內地匯入的個人資金累計匯入淨額不得超過個人投資額度。
另外,通過“南向通”由內地匯入的資金總累計匯入淨額不得超過“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1,500億元人民幣,由澳門及香港共用。
4.大灣區內地居民可否開設多個“跨境理財通”匯款帳戶和投資帳戶?
參與“跨境理財通”的大灣區內地居民,任何時候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和澳門地區只能開立一個匯款專戶和一個投資專戶,而澳門銀行可要求投資者聲明並未在其他澳門銀行開立或持有“理財通”投資專戶。
5.如何取回投資所得?
投資者如欲取回本金及投資收益,需從投資專戶匯款至匯款專戶,然後在內地銀行提取。
6.“南向通”服務的投訴處理機制如何?
內地投資者在“理財通”匯款專戶的交易,受內地法例法規和監管制度的保障;而在澳門銀行投資專戶的交易,受澳門法例法規和監管制度的保障。
對“理財通”跨境匯款服務,內地投資者可向相關內地銀行作出投訴;而就投資服務方面,投資者可向相關澳門銀行作出投訴。澳門銀行會為“理財通”內地投資者建立專門的投訴處理管道,以便投資者跨境提出投訴,例如提供網上平臺、免費電話熱線、電郵、即時通訊軟體等。若投資者認爲澳門銀行沒有恰當處理其投訴,可向金管局就該銀行作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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