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推出適用於DLT的無紙化證券新法律框架
盧森堡財政部近日向議會提交了《區塊鏈法案IV》(Blockchain Bill IV),旨在修訂2013年4月6日的無紙化證券法,以便更好地利用分布式賬本技術(DLT)發行、持有和轉讓無紙化證券,包括股票類證券。
《區塊鏈法案IV》提出了以下主要變更:
·擴展現有DLT法律框架,除了債務類證券,還涵蓋股票類證券。這壹修訂將允許基金行業和轉讓代理商使用DLT管理股份和基金單位登記,以及處理基金單位的交易。
·創設了“控制代理人”角色,作為使用DLT發行無紙化證券時中央賬戶管理人的替代者。控制代理人可以由發行人選擇的歐盟投資公司或信用機構擔任。
·控制代理人不會提供集中的賬戶管理服務,而是負責維護證券發行賬戶,核實發行人所發行證券的數量與DLT網絡中登記的數量壹致,並監督賬戶持有人和投資者層級的證券托管鏈。
·控制代理人無需參與與證券相關的支付流程,支付可以直接由發行人支付給投資者,也可以由發行人支付給支付代理人,再由支付代理人支付給DLT網絡中登記的證券持有人。
·允許發行人在履行與證券相關的支付義務時,只需將相關款項支付給支付代理人、結算代理人或中央賬戶管理人,即可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
《區塊鏈法案IV》通過簡化DLT技術下無紙化證券的發行、持有和核對流程,取消了中央賬戶管理人的二級托管層,允許證券直接記入投資者或其代理人的賬戶。這些流程可以通過智能合約和控制代理人的協助完成。
該法案是盧森堡政府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戰略組成部分,旨在將盧森堡打造為歐洲乃至全球金融創新的領先樞紐。它建立在之前的《區塊鏈法案I、II、III》的基礎上,進壹步為安全電子記錄設備(包括DLT)在證券流通中的應用提供法律框架。
《區塊鏈法案IV》為盧森堡基金行業開辟了新的結構化可能性,作為全球第二大基金市場,基金行業是盧森堡金融中心的重要支柱之壹。該法案允許使用DLT進行基金單位的發行和轉讓,提升了基金運營的效率、透明度和安全性,同時減少了中介和對賬過程帶來的成本和延遲。
法案還增強了盧森堡金融中心的吸引力和競爭力,為希望利用DLT發行和持有無紙化證券(無論是債券還是股票)的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了更大的法律清晰度和靈活性。通過智能合約,DLT可以在無紙化證券的發行和轉讓中自動執行和強制執行合同條款,減少對中介的依賴和人工幹預,提升交易的可追溯性和審計能力。
盧森堡政府通過《區塊鏈法案IV》展現了對金融領域DLT應用發展的堅定支持,並與行業利益相關方密切合作。該法案是推動盧森堡資本市場和基金行業現代化和數字化的重要壹步,明確顯示出盧森堡在金融創新領域保持領先地位的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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