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再获支持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
2024年10月10日,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会上,李强总理与东盟十国领导人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并发表关于实质性结束谈判的联合声明。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说,3.0版升级涵盖9个领域,既包含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现有领域,也包括双方具有巨大合作潜力的新兴领域,具体为: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经济技术合作。上述成果的达成,具有重要开创性意义。
贸易投资便利化:3.0版谈判的结束意味着双方在贸易投资方面将实现更高水平的便利化。这包括进一步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简化海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从而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商品在区域内的流通。
数字经济合作:新版本涵盖了数字经济领域,双方将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子商务、跨境数据流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合作。这有助于推动区域内的数字化转型和创新。
绿色经济和供应链合作:3.0版强调了绿色经济和供应链互联互通,双方将在清洁能源、绿色金融、低碳技术等领域加强合作,推动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标准和技术法规的互认:在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方面,双方将推动产品标准、认证和合格评定的互认,减少因标准不一造成的贸易障碍。
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新版本还包括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措施,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融资便利等,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
区域经济一体化:3.0版的达成将进一步拉紧中国与东盟的关系纽带,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为构建超大规模市场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地区发展与维护和平。
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谈判实质性结束后,预计2025年正式签署并升级协议。这将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并推进经济全球化。
多边贸易体制的加强:3.0版的达成也表明了双方对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坚定支持,有助于在当前一些国家逆全球化、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泛起的背景下,维护基于规则的贸易环境。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第一个对外商谈和建立的自贸区,也是东盟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开启了自贸区建设的伟大历程。双方秉持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先后达成并实施了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于2010年建成自贸区。2015年,双方达成升级协议,形成自贸区2.0版,协议于2019年全面实施。在自贸区的带动下,中国已连续15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4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可以说,自贸区已成为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的制度基石。
202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正式启动3.0版升级谈判,并将其列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优先事项。历经近两年的时间、9轮正式谈判、100余场工作组会议,双方在9个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现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兴领域互利合作,加强标准和规制领域互融互通,促进贸易便利化及包容发展。
来源:中国东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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