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日本基础金融制度与金融设施比较
前言
金融制度和相关基础设施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东京和香港作为亚洲两大金融中心,其金融制度和基础设施有何异同?其发挥的作用与影响有何不同?本文将为大家做一个较为详尽的对比。
基础金融制度
(一)汇率制度:日本浮动汇率,香港联系汇率
日元采用浮动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1973年日元开始自由浮动,1998年《外汇和外贸法》修订实施后,日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基本完全开放,日元汇率完全由市场决定。日元汇率大幅波动时,日本政府入市稳定币值,由日本财务大臣制定和执行日本的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包括开展外汇市场操作以维持汇率的稳定。财务省下设“外汇平准基金专项账户”,委托日本银行专门用于进行外汇市场具体操作。
2022年—2024年3月,日央行货币宽松、与欧美央行货币收紧背离,持续加大日元贬值压力;2024年3月日央行宣布放弃持续17年的负利率政策,但转向鹰派的程度仍弱于市场预期,美元兑日元自2022年至今三度贬破150关口(加息周期前常年在110附近),日本财务省多次出手干预维稳日元汇率。目前日元是全球占比第五位的支付货币。日元汇率自由浮动,以及日本在70—80年代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后,带动日元在国际支付中的占比提升,但近年有所下降。
截至2023年年末,日元在全球支付货币中排名第五位(占比3.8%),人民币国际支付份额为4.1%,排名保持第四位(仅次于美元47.5%、欧元22.4%、英镑6.9%)。相较于日元的浮动汇率制,香港一直采用港币盯住美元的联系汇率制。联系汇率制相对稳定,但市场受美元政策影响较大。
(二)上市制度:日本注册制更早,香港双重审查严格
港交所和东交所均推行上市注册制,东交所推行时间更早。香港2003年正式确立“双重存档”为特征的上市注册制度。拟上市公司申请材料递交联交所后,副本交予中国香港证监会存档,联交所与证监会进行双重审查,其中证监会重点关注公司招股书的披露质量等内容;港交所对公司市值、盈利、收入等指标进行评估。日本1948年制定《证券交易法》确立注册制,2006年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取代《证券交易法》后,注册制保持不变。
日本IPO采用联合审查模式,形式审查由金融厅负责,实质审查由日本交易所以及交易所监管局(JPX-R)执行,实质审查不仅对发行人的资产规模、企业利润、股东人数等硬性指标作出要求,还对公司的管理水平、盈利能力等方面作出实质评估。
2022年东交所改组为主要市场、标准市场、增长市场三大板块,分别类似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相较而言,东交所主板(主要市场)上市要求更高,2022年东交所将原属主要市场的一部分资质较弱的股票改组至标准市场,旨在提高主板优质企业对全球资金吸引力。东交所主要市场对总市值、利润水平、销售额的要求均高于港交所主板市场。
东交所中小板(标准市场)的存在使得其市场分级比港交所略复杂,标准市场上市要求低于主板。东交所创业板(增长市场)上市要求比港交所低,其对净资产、利润或营业额并无要求,港交所对创业板上市企业营业现金流、市值、运营存续期有更细致的要求。
交易平台特征:香港大宗交易优势明显,日本多层次市场体系
(一)港交所在大宗期货交易方面优势突出。港交所集团旗下成员包括世界首屈一指的基本金属市场──英国The London Metal Exchange(伦敦金属交易所,简称LME),在基本金属期货及期权交易占据全球领先地位,同时通过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有限公司(QME)于中国内地运营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中国香港交易所集团经营香港唯一认可的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旗下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并通过香港仅有的四家认可结算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及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场外结算公司),提供综合结算、交收、存管及代理人业务,而场外结算公司则向会员提供场外利率衍生产品及外汇衍生产品结算服务。
(二)日本交易所集团是日本金融基础设施的核心,其下辖东京证券交易所、大阪交易所和日本证券清算机构、日本交易所两家辅助机构;入股日本证券存管机构,通过下属机构间接控股多家信息公司、技术公司。
日本交易所集团构建了多层次的市场体系:股票现货交易包括主要市场、标准市场、增长市场三大核心市场以及专业投资股票市场(TOKYOPRO市场);债券投资市场包括TOKYOPROBOND市场、ETF/ETNs市场、REITs以及基础设施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产品包括股指期货/期权、国债期货/期货期权以及其他证券期权等。通过积极发展债券、指数基金等不同类型的现货交易和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构建了横跨期现、风险匹配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支付结算系统:香港支付系统多元化,日本BOJ-NET为核心
(一)中国香港金融基建由三部分构成。
● 一是支付系统,包括港元、美元、欧元、人民币RTGS系统,用于银行同业资金的划拨;
● 二是债券交收系统,为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提供电子化结算交收服务;
● 三是支付系统和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的跨境联网,以处理跨境经济交易及金融中介活动。
(二)日本银行间支付结算体系主要包括四个系统。
● 一是日本银行金融网络系统(BOJ-NET),该系统是日本支付结算系统的核心,由日本银行负责运营,用于日本银行间大额支付服务,包括:
(1)同业拆借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引起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转账;
(2)在同一金融机构的不同账户之间的资金转账;
(3)私营清算系统产生净头寸的结算;
(4)金融机构和日本银行之间的资金转账等。
● 二是全银数据通信系统(ZenginSystem),由东京银行家协会(TBA)负责运营,该系统为日本国内银行间资金转账的小额清算系统;
● 三是汇票和支票清算系统(BCCS),也由东京银行家协会(TBA)负责运营,主要为同一地区的金融机构提供汇票和支票的交换清算服务;
● 四是外汇日元清算系统(FXYCS),用于处理跨境金融交易所产生的日元支付,包括外汇交易、日元证券交易和进出口贸易的支付。
注:除标注外,其余图片均来源于Pexels、pixabay;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渠道,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内容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仅供参考。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