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步提升縣域跨境人民幣業務規模 持續優化縣域匯率避險政策支持環境 江蘇印發加强縣域金融服務與管理全覆蓋指導意見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强縣域金融服務與管理全覆蓋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
促進涉外經濟發展。持續推動外匯服務下沉,助推縣域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制定縣域外匯政策宣講和企業走訪輔導計劃,推動更多縣域金融機構和企業參與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促進便利化政策紅利充分釋放。簡化跨境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流程,穩步提升縣域跨境人民幣業務規模。持續優化縣域匯率避險政策支持環境,指導縣域企業提升匯率風險管理水平。推動銀行自律機制向縣域延伸,拓展縣域外匯諮詢和服務半徑。優化外匯統計監測,强化對縣域申報主體的業務培訓,持續提升國際收支統計數據質量,爲服務縣域涉外經濟發展提供基礎支撑。
支持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發揮江蘇縣域經濟發達的優勢,積極響應縣級黨委政府需求,支持縣域在金融“五篇大文章”、轉型金融、數字人民幣、跨境人民幣結算、構建房地産發展新模式等領域探索創新,因地制宜向上爭取申報各類金融改革試驗區、示範區,以改革動力支撑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人民銀行各市分行:
爲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人民銀行總行關于經濟金融工作的各項部署要求,更好支持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人民銀行總行相關文件精神和全省人民銀行系統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决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基層央行法定職責和核心職能,完善制度機制、優化業務流程、提升履職效能,確保機構改革後縣域履職不缺位、不錯位,推動人民銀行各項政策直達基層,金融服務與管理各項措施有效落地,縣域金融服務的適配性和普惠性進一步增强,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則
堅持提級服務,有效覆蓋。省分行密切與南京市委市政府的溝通協作,提級做好南京市所轄區縣的金融服務與管理工作(下文均適用,不再單列)。各地市分行要提級做好屬地縣域的金融服務與管理工作,確保在縣支行撤銷後,縣域工作質效不但不下降、還要進一步提升。
堅持條塊協同,形成合力。暢通縣域金融工作協作機制,發揮人民銀行垂直管理的專業優勢和縣級黨委政府强大的屬地組織管理優勢,深化供需對接、協調配合,形成央地高效聯動、齊抓共管的縣域金融工作新格局。
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策。平衡兼顧原則性和靈活性,做到服務與管理貫通,尊重全省縣域發展的差异和特點,支持各地市分行改革創新,因地制宜探索務實有效的方法路徑,打通制約基層央行在縣域有效履職的難點痛點堵點。
堅持底綫思維,防控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持續强化縣域金融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協同各方做好各類金融風險的防範化解工作,維護縣域金融穩定,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綫。
三、責任分工
省分行發揮承上啓下的樞紐作用,統籌全省制度機制重構、業務流程再造、信息系統改造等基礎任務,指導地市分行加强縣域金融服務與管理,引導支持地市分行探索創新,交流總結縣域工作經驗做法,複製推廣經實踐證明的工作模式,打造更多“江蘇樣本”。
地市分行發揮“前沿陣地”作用,因地制宜深化縣域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縣域貨幣政策精准傳導、金融服務便民高效、金融監管“長牙帶刺”、金融風險防控有力有效,確保縣域法定職責不缺位、服務質效不下降、工作保障更有力。
地市分行營業管理部發揮“觸角”“探頭”作用,在落實好各項基本職能的基礎上,結合屬地實際,探索履職新路徑、新模式,推動各類試點創新項目先行先試,打造縣域金融服務和管理的“先行區”“直達區”。
四、工作措施
(一)以溝通順暢、務實管用爲目標,推動工作機制縣域全覆蓋
1.建立健全與縣級黨委政府常態化溝通協作機制。各地市分行要與屬地各縣級政府分別簽訂合作備忘錄,明確雙方合作事項、權利和義務,建立與縣級政府常態化的工作聯絡對接機制,就縣域金融工作開展有效協作,協調解决彼此在金融領域中的關切事項。各地市分行“一把手”要主動加强與屬地縣級黨委政府領導的聯繫走訪,就合作備忘錄落實情况以及雙方關心的重大問題進行有效磋商,鞏固協作、爭取支持。積極呼應地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于縣域金融工作的建議提案。
2.統籌優化各類議事協調機制。各地市分行要全面梳理現有的市、縣兩級各類議事協調機制,根據精簡必要原則,該退出的退出、可合幷的合幷、應建立的建立,推動形成市、縣兩級金融服務和管理一體化工作格局。
3.充分發揮縣域金融服務工作委員會作用。各地市分行要成立縣域金融服務工作委員會,承擔縣域履職的綜合協調、牽頭抓總職能,由本級行“一把手”挂帥,壓實各分管行領導和責任部門的工作職責,定期梳理縣域金融履職重點任務,加强研究謀劃、統籌推動和督促落實。
(二)以促進高質量發展爲目標,推動金融服務縣域全覆蓋
4.提升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效能。按照“一縣一策、一體推進”的原則,結合縣域資源禀賦和産業特點,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引導金融機構創新差异化金融産品和服務,推動金融資源向縣域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傾斜,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實開展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加强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行動。充分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和各類政銀産品的激勵作用,更好滿足各類涉農主體多元化金融需求,爲鄉村全面振興注入“金融活水”。深化實施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範工程,推動涉農金融産品、服務渠道、業務流程數字化升級。
5.保障基礎金融服務供給。建立以人民銀行經理爲主體的縣、鄉兩級國庫履職新模式,結合地方實際,建立完善縣域財稅關庫聯動協作機制,定期交流縣域國庫工作情况,提高縣域國庫工作水平。加强縣域銀行機構代理國庫業務管理,保證縣域國庫集中收付安全高效運行。持續推進國債下鄉,促進居民儲蓄國債投資便利化。强化縣域銀行支付清算業務管理,提升重點場景支付服務體驗,持續優化銀行賬戶服務,大力推動移動支付下沉,持續深化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建設。有效滿足縣域現金服務需求,評估推廣縣域發行基金托管或代理庫建設,探索建立以縣域銀行機構爲主體的現金服務網格化管理模式,優化殘損幣兌換、假幣鑒定收繳等業務流程。穩妥推進縣域數字人民幣試點,强化數字人民幣應用特色村鎮和集聚區建設,加大數字人民幣服務實體經濟力度。做好縣域征信查詢、宣傳、維權等工作,統籌推進縣域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更好發揮征信促融作用。在行政許可辦理中拓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應用,讓數據“多跑路”、縣域群衆“少跑腿”,提高“不見面”審批效率。
6.促進涉外經濟發展。持續推動外匯服務下沉,助推縣域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制定縣域外匯政策宣講和企業走訪輔導計劃,推動更多縣域金融機構和企業參與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促進便利化政策紅利充分釋放。簡化跨境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流程,穩步提升縣域跨境人民幣業務規模。持續優化縣域匯率避險政策支持環境,指導縣域企業提升匯率風險管理水平。推動銀行自律機制向縣域延伸,拓展縣域外匯諮詢和服務半徑。優化外匯統計監測,强化對縣域申報主體的業務培訓,持續提升國際收支統計數據質量,爲服務縣域涉外經濟發展提供基礎支撑。
7.支持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發揮江蘇縣域經濟發達的優勢,積極響應縣級黨委政府需求,支持縣域在金融“五篇大文章”、轉型金融、數字人民幣、跨境人民幣結算、構建房地産發展新模式等領域探索創新,因地制宜向上爭取申報各類金融改革試驗區、示範區,以改革動力支撑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8.加强政策信息和統計數據共享。各地市分行要高度重視金融政策在縣域的宣貫工作,及時將總行、省分行下發和本級行制定的重大金融政策文件轉發、抄送縣級黨委政府。要緊緊圍繞縣級黨委政府關注的地方金融發展和運行情况,運用“定制服務”理念,有針對性地提供縣域金融統計數據,積極爭取縣級相關部門對地方金融組織統計、經濟監測等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對縣域經濟金融運行情况的分析研判。
(三)以維護金融穩定爲目標,推動金融管理縣域全覆蓋
9.有效下沉金融監管。推動建立市縣兩級警銀一體化涉賭涉詐“資金鏈”治理工作機制,暢通信息共享、案件研判、反詐宣傳等工作渠道,不斷提升縣域“資金鏈”治理能力。加大反洗錢監管和協查力度,探索梯度式差异化監管模式,對縣域機構采取約談、監管走訪等不同的監管措施。加强與縣域公檢法等機關的業務交流,築牢洗錢、外匯犯罪預防打擊體系。加强對縣域异常違規外匯業務的監測核查處置。提升非現場監管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跨部門非現場監管系統,推動非現場監管成果有效運用。統籌做好投訴接收分辦以及違法違規舉報查處工作,有效化解群衆矛盾。
10.統籌開展執法檢查。落實風險爲本、分級負責、法人監管的執法理念,科學制定執法檢查計劃,依規合理確定縣域被檢查對象和檢查時序、頻次。集中執法檢查力量,重點關注縣域法人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情况,根據日常風險監測、舉報投訴等綫索,及時對本省法人銀行的縣域分支機構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必要時列入年度綜合執法檢查延伸檢查對象,提升監管質效。
11.加强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處置。加强與屬地各級黨委政府協作,支持配合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有效防範化解房地産等重點領域風險,支持縣級黨委政府穩妥化解債務風險。
12.加强對縣域金融機構特別是法人機構的管理。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注重壓實縣域金融機構主體責任以及主發起行的責任。
13.做好涉金輿情引導。協同做好縣域人民銀行履職範圍內的輿情監測和引導。提升輿情引導和應對效果。
(四)以人財物適度傾斜爲支撑,打造有利于縣域履職全覆蓋的保障體系
14.探索機構有效覆蓋方式。根據屬地實際和長期發展需要,堅持立足全域、方便群衆,相關地市分行要將營業管理部職能與機關科室職能統籌規劃,穩步擴大營業管理部業務輻射半徑,合理確定履職覆蓋地域範圍,節省服務對象“脚底成本”,提升縣域金融服務效能。在未設營業管理部的縣域,加强與縣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的溝通合作,響應實際需求,依法合規開展人民銀行履職範圍內工作,增强縣域金融服務的便捷性、獲得感。
15.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指導地市分行因地制宜設置內設機構,加强業務培訓,提升崗位人員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各地市分行應最大限度調劑人力資源餘缺,統籌抓好各年齡段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引導青年員工成長爲履職“多面手”,以實幹實績導向激勵幹部敢爲善爲。
16.加强財務資源保障。結合履職半徑擴大、業務量增加的實際情况,科學編制年度預算,最大化資産使用效能。提升後勤綜合服務能力,保障縣域履職運轉需要。
17.發揮科技賦能作用。充分利用省分行數字化綜合服務平臺和大數據應用平臺開展業務流程優化,增强科技賦能縣域履職的靈活性、適配性。在堅持科技“三集中”的前提下,以無紙化、跨區域、多渠道爲方向,推動各類業務系統優化升級,提高業務辦理便捷度。
18.建立激勵督導機制。鼓勵縣域履職改革創新,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以組織擔當促幹部作爲。省分行優化對地市分行業績考核指標,將縣域履職情况納入相關條綫考核。壓實市級金融機構對其縣域分支機構的管理職責。鼓勵和引導縣域法人金融機構發揮服務縣域的“生力軍”作用,配合支持人民銀行在縣域履職全覆蓋。
各地市分行要結合屬地實際,認真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要及時向省分行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
2024年9月11日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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