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集體投資計劃守則》下編制財務報表及報告的規定建議修訂的諮詢文件
本咨詢文件就以下建議征詢意見:(i)要求認可計劃(包括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根據《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國際)》(“SFRS(I)”)編制財務報表,而不是《推薦會計實務聲明7:投資基金報告框架》(“RAP 7”),以及(ii)在《集體守則》中規定這些披露,以保留RAP 7要求但SFRS(I)未要求的某些披露投資計劃。
- 咨詢電話:
- 貨號:P007-2024
- 開始日期:
- 15 八月 2024
- 截止日期:
- 14 2024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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