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学会出台《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等三项绿色金融团体标准
天津市金融学会出台《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等三项绿色金融团体标准
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委金融办指导下,天津市金融学会发布《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金融机构碳中和评价指南》三项绿色金融团体标准。
《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旨在为租赁机构优化绿色融资租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属性,在服务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近年来,支持绿色低碳成为融资租赁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租赁机构积极拓展绿色业务,但由于缺乏相应标准,绿色融资租赁发展仍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明晰、业务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基于天津市融资租赁发展基础和优势,天津市金融学会组织开展标准研制,形成《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该指南探索提出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主要类别、基本要求和评价流程,特别是,对评价过程中的项目调查、合同签订、跟踪评价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等提出规范要求,可以为租赁机构准确识别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规范开展绿色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参考和指引。标准研制过程中,在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委金融办指导下,东疆综合保税区依托租赁机构集聚优势,率先开展标准试用,探索建立绿色租赁评价机制,截至目前,已有12家租赁机构开展的30笔融资租赁业务通过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
《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金融机构碳中和评价指南》旨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自身运营和投融资业务的碳中和管理提供指引,以及为评价金融机构碳中和成效提供方法。近年来,天津市部分金融机构在推进自身运营碳中和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并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但对实现碳中和的方法路径普遍缺乏了解。在此背景下,天津市金融学会组织编制了《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和《金融机构碳中和评价指南》。其中,《金融机构碳中和实施指南》探索提出了金融机构实施碳中和全流程管理的路径,明确了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碳中和核算边界、碳排放核算方法、减排措施、抵消方式,以及发布碳中和声明的方式和内容。《金融机构碳中和评价指南》探索提出了评价金融机构碳中和成效的总体原则、基本要求和实施流程,特别是,建立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碳中和评价指标体系,从金融机构碳中和范围、优质碳信用占比、清洁能源占比、绿色金融业务占比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
推动绿色金融标准研制是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一项重要举措。天津市金融学会将继续发挥金融智库作用,围绕绿色金融发展需要,持续推进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标准研制和应用,助力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促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积极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贡献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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