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升級版” 《廈門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印發
近日,廈門市政府印發《廈門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4大方面25條舉措為廈門高質量發展構築持久強大的“引力場”,並為全國全省貢獻更多“廈門方案”,廈門營商環境正式進入7.0階段。
在持續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方面明確:
依託廈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成金磚國家服務專區。
在提升資金跨境流動便利度方面明確:
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開放,積極爭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為擴大境外資金投資實體經濟提供更加便捷通道。
積極爭取面向金磚國家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
創新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鼓勵銀行探索優化業務真實性審核方式,提高誠信合規企業貿易結算便利化水準。
廈門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化營商環境
(一)持續破除市場准入壁壘。深入實施外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協助向上爭取閩臺融合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完善破除隱性壁壘工作機制。多種方式開展投融資合作對接,為民間投資專案落地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商務局,市委台辦等;完成時限:2024年底,下同)
(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給予各類經營主體平等的發展機遇。優化完善政府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促進政府採購代理市場公平競爭。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優化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獨立審查制度,提升公平競爭審查質效。(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三)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完善政府定價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引導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降低和取消經營困難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收費。推廣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使用電子保函,降低交易成本。加大對拖欠企業賬款的清理力度,重點清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工信局、住建局、數據管理局,各區政府)
(四)加大科技創新資源支持。支持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等創新平臺,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創新聯合體。完善科技創新創業資源共建共用共用機制,支持企業使用科技基礎設施。探索實施科研物資等創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動政策,實現先進製造業領域進口科研用、實驗室用物資及設備快速通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商務局,廈門海關)
(五)加強多層次人才保障。持續優化升級“群鷺興廈”“雙百計畫”等市級重大人才計畫,深入實施國際化引才專項行動,積極爭創國家級高水準人才聚集平臺。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行更加便利的外國專業人才執業、永居等制度,吸引海內外高端人才在廈門彙聚。建立與青年人才發展相適應的城市公共服務空間與設施建設標準,重大科技任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方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傾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公安局、科技局,團市委)
(六)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加快出臺廈門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制度,探索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制度。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在重點領域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試點和場景應用。建立健全數據交易規則,推動廈門數據交易場所開展運營,建立健全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打造數據要素生態聯盟,培育數據要素市場。(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數據管理局)
(七)“建圈強鏈”構建更加完整的產業生態。建立健全產業協同發展機制,發揮鏈主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加強生產性服務業配套功能,建設共用型創新平臺,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構建形成“鏈主在廈門,鏈屬在周邊”的跨區域產業生態圈,提速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新賽道,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科技局)
二、構建公開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八)健全和完善營商環境法治保障體系。加快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等新興領域地方立法,以法治護航新產業發展。推動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等優化營商環境地方法規的修改完善工作,探索制定完善市場准營承諾即入制、土地管理、綠色金融等領域的相關制度。積極推動清理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不符的地方法規、規章、規範性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市場監管局、資源規劃局,市委金融辦,市司法局)
(九)推進域內外法治創新及對接。深化海事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合一”工作機制,探索構建海事調查引入海事仲裁機制,制定仲裁規則及相應海事調查導入程式規定。加強域外法查明和適用探索,推廣“協議管轄”條款,對接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建設,努力打造國際商事海事爭端處理優選地。推動設立兩岸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加快臺灣公證文書遠程驗核比對系統的推廣運用,促進兩岸法律服務機構交流合作。建設涉臺海事糾紛解決中心,豐富涉臺公共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廈門海事法院,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廈門仲裁委,廈門海事局)
(十)強化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提高行政復議透明度,持續推進全市行政復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加大涉企行政復議案件糾錯力度,避免出現侵犯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情形,切實保護小微企業合法經營。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對於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案件做到“應出盡出”。(責任單位:市司法局、數據管理局,市中級法院)
(十一)促進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建成面向新材料和生物工程設備製造產業的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供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知識產權保護一站式綜合服務。深化廈門知識產權司法協同中心建設,完善“司法+行政+X”協同運作機制。推進實施專利開放許可制度,打造一站式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司法局,市中級法院)
(十二)提升企業破產辦理便利度。充分發揮破產事務府院聯動工作專班作用,解決破產處置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優化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破產辦理機制,促進不可存續的小微企業迅速清算和可存續的小微企業有效重整。優化重整企業在稅務、金融、招投標等重點領域信用修復服務。開展個人破產、跨境破產等重大改革創新試點。(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市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市稅務局,市發改委、住建局)
三、打造開放包容的國際化營商環境
(十三)高標準對接國際經貿規則。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完善與國際規則不相適應的貿易、投資、金融等地方法規、規章、規範性檔。爭取支持在廈門自貿片區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建立健全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重點領域制度。(責任單位:自貿委,市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發改委)
(十四)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根據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調整進程,及時清理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准入限制措施,引導外資投向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等重點發展領域。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等政策。統籌協調解決外資專案落地涉及的用地、用海、環評、能耗等問題,推進重大外資專案加快落地實施。(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商務局,市稅務局,市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市委金融辦)
(十五)持續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化。依託廈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成金磚國家服務專區。建成海上運輸“單一窗口”,便利船舶快速通關。探索關企聯動管理,推行“互聯網+稽核查”試點,運用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實現報關單自動核查、數據智能核驗及自動比對等功能。完善跨境電商退貨模式,探索多種跨境電商業務模式混合拼箱作業。(責任單位:自貿委,市金磚辦,市商務局,廈門海關、廈門海事局、廈門邊檢總站)
(十六)推進內外貿一體化。推進內外貿一體化試點,引導和支持水暖衛浴、節能照明、運動器材等特色產業提升一體化經營能力。支持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對接亞馬遜、拼多多跨境電商平臺(TEMU)等頭部平臺。完善廈門品牌出海門戶網站功能建設。發揮進口酒、燕窩、水產品等口岸優勢,培育與國際接軌的商品交易市場。(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自貿委)
(十七)推動數字貿易創新發展。加快建設廈門數據港,推動數據跨境安全有序高效流動。支持在跨境電商、跨境支付、供應鏈管理、服務外包等應用場景下,發展相關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安全規範開展數據跨境流動。(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數據管理局、商務局,市通信管理局,自貿委)
(十八)提升資金跨境流動便利度。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開放,積極爭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為擴大境外資金投資實體經濟提供更加便捷通道。積極爭取面向金磚國家及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創新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鼓勵銀行探索優化業務真實性審核方式,提高誠信合規企業貿易結算便利化水準。(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廈門市分行,市委金融辦,市金磚辦)
(十九)便利境內外人員流動。簡化外籍商貿人員簽證流程,縮短審核時間,用好外籍人員過境144小時免簽政策。推動在廈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調動專家的隨行家屬享有與該專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在全市範圍推廣外國人工作許可、工作類居留許可“一口受理、並聯審批”,為持有居留許可的外籍專家入出境提供通關便利。推動新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廈落地更多便利化應用場景。(責任單位:廈門邊檢總站,市公安局,翔業集團)
四、塑造智慧高效的便利化營商環境
(二十)優化企業登記服務。推動企業資訊變更“一件事”、企業註銷登記“一件事”等重點事項落地見效。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數位化改革,強化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數據互通共用應用,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納稅、招投標、社保等高頻政務領域應用場景。(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數據管理局、住建局,市稅務局)
(二十一)升級智慧稅務服務。拓展智能化社保費服務,梳理參保繳費的高頻業務和辦理場景,整合業務操作模組嵌入自助場景化設計,實現繳費人在自助終端一鍵完成辦理事項,一次完成所有業務。全面推廣數位化電子發票,優化電子稅務局配套功能,實現數位化電子發票技術與應用可視答疑。建成線上、線下“稅收+數幣”系統,實現全管道數幣繳費、全稅費種數幣繳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十二)推進工程專案審批提質增效。持續迭代優化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應用,推動與政府專案服務相關應用全面互聯互通,提速專案落地全過程。主動向前延伸不動產登記服務,提前對接開展地籍調查,逐步實現土地供應、規劃許可、不動產登記等資訊共用、並行辦理。運用“自然資源碼”建立以不動產單元代碼為基礎的數據共用機制。開展建設專案環評、排汙權交易與排汙許可融合改革。(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資源規劃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
(二十三)提高市政公用設施連接效率。建立水電氣網等市政公用設施業務平臺與工程建設專案審批管理系統協同聯動機制,實現佔用挖掘城市道路許可證等政務服務場景全程網辦。完善限制電力中斷的有關遏制措施,保障供電可靠性。探索“信用+水電氣網”服務模式,對符合條件在申請用水、用電、用氣、用網(廣電網絡)時無法提供不動產權屬證明的企業,提供以書面承諾函替代不動產權屬證明。(責任單位:市市政園林局、發改委、數據管理局,國網廈門供電公司,市政集團,華潤燃氣公司、福建廣電網絡集團廈門分公司)
(二十四)便利企業獲取資本要素。加大對科技創新和應用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風投、創投機構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支持。對準備上市、掛牌企業因改制、重組、並購而涉及的土地手續完善、稅費補繳、產權過戶等事項,建立健全綠色通道等制度。爭創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持續推進綠色融資企業(專案)庫建設,推動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對接,助力企業綠色融資。(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財政局、科技局、工信局、資源規劃局、住建局,市稅務局)
(二十五)全面深化政務服務模式創新。建立“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實現一批重點“一件事”高效辦理。持續推進船舶“不停運辦證”改革,推行極簡海事政務服務。健全政務服務事項基礎標準和服務標準體系,增創更多全國首創或領先的政務服務標準化品牌。(責任單位:市數據管理局,廈門海事局,各區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鼓勵基層首創,完善上下協同推進機制
各區、各部門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指標雙牽頭機制,對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成熟度指標體系和標準,立足企業視角,按照“兩化三單”工作方法,主動感知回應經營主體需求,不斷拓展涉企服務內容,實現各項營商環境改革任務快速實施、落地見效,不斷增強企業獲得感。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智庫形成與綜合改革、企業服務、產業生態構建等工作有機銜接。
(二)科學評價考核,正向激勵改革創新
對國家營商環境評價、福建省營商環境數位化監測督導中發現的短板弱項指標,指標牽頭單位會同責任單位出臺整改提升方案,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營商環境績效考核。發揮第三方機構、媒體等作用,引導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營商環境改革政策制定和落實情況監督。優化營商環境體驗活動,改進經營主體滿意度動態監測機制,完善以評促改、以評促優的工作閉環。鼓勵各單位探索營商環境領域創新舉措,對主動開展改革創新的部門給予營商環境績效考核激勵。
(三)著力破舊立新,優化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工作機制
各區和市有關部門要根據上級法律法規規章調整授權情況,對涉改事項涉及的地方法規規章,及時制定立改廢釋工作方案和涉改任務清單,提出立改廢釋建議,按程式作出相應調整。以經營主體需求為導向,涉企法規出臺前廣泛聽取利益相關方意見,依法依規履行涉企法規調整程式並根據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
(四)加大先行先試,積極向上爭取政策
支持將更多改革事項納入綜合改革後續批次授權事項清單、閩臺融合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清單等,向上爭取在廈門先行先試。涉及需國家相關部門授權的事項,各部門要主動跟進國家部署,積極主動爭取授權。
(五)推動數據賦能,強化數位化建設支撐
深化“一網通辦”改革,促進各類系統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共用、跨域聯動,建立健全公共數據彙集聯動保障機制,推進公共數據全量彙聚、融合治理、共用應用。優化支持營商環境改革的資金保障機制,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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