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法律政策 重庆发布《指引》护航东盟经贸合作
▲涉外投资贸易服务对接会暨《中国—东盟投资贸易法律政策指引》发布仪式。新华网发
近年来,东盟已经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力量,包括重庆在内的多个省市与东盟保持着密切的经贸往来。5月23日下午,在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西洽会”)上,涉外投资贸易服务对接会暨《中国—东盟投资贸易法律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布仪式在重庆悦来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据介绍,本次活动是西洽会首次聚焦法律服务、组织涉外投资贸易供需双方开展的面对面交流对接。来自新加坡等东盟国家,重庆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仲裁机构、人力资源公司以及有涉外投资贸易需求的企业约200名嘉宾共同参加。
2015年11月,中新双方正式启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经过近9年时间,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已经从重庆与新加坡“点对点”合作,发展成带动中国西部地区与东南亚国家“面对面”合作的新格局。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签约政府和商业合作项目295个,金额256.5亿美元。
为了更好地服务重庆—东盟经贸合作,推动法律、金融、财税、咨询等现代专业服务领域乘势而上,本届西洽会着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围绕区域发展和对外投资贸易,组织涉外投资贸易服务的供需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接,努力为重庆与东盟经贸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会上发布了《中国—东盟投资贸易法律政策指引》,内容涵盖东盟各国在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投资优惠和外商在华投资贸易涉及的企业登记、外汇管理、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信息。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在致辞中表示,《指引》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防范在跨境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与立杰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成立了中新互联互通投资贸易服务联盟,未来将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促进重庆和东盟国家之间的投资贸易合作迈上新台阶。
“经贸合作,法律必须先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今年前4个月,东盟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本次活动对进一步提升跨境争议解决专业化水平,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来源:新华网(刘文静)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外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