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筆基於中歐《共同分類目錄》標準發行的省級地方政府境外綠色債券入選大灣區規則機制對接典型案例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典型案例(第二批)》新聞發佈會,公佈第二批16個具有先進性、創新型、示範性的典型案例,由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省財政廳申報的“廣東省人民政府在澳門首發貼標中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綠色債券”案例成功入選。
中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以下簡稱《共同分類目錄》)是一份中國與歐盟共同認可的、對減緩氣候變化有顯著貢獻的經濟活動清單,是中歐雙方積極推動全球綠色金融標準逐步趨同、合力探索綠色分類標準互聯互通的重要工作成果。為推動中歐《共同分類目錄》在粵港澳大灣區落地應用,吸引國際資本支持灣區綠色發展,2023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省財政廳與香港品質保證局(第三方綠色認證機構)、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債券主承銷機構)相互配合、高效聯動,共同促成廣東省人民政府在澳門首發貼標中歐《共同分類目錄》綠色債券,打造了“廣東主體發行、香港認證支持、澳門市場上市、資金在灣區綠色專案運用”的粵港澳大灣區綠色投融資聯動示範模式。
該筆債券於2023年8月31日在澳門成功發行,發行金額10億元,債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2.55%,募集資金用於粵港澳大灣區269個污水防治專案。該筆債券是全國首筆基於中歐《共同分類目錄》標準發行的省級地方政府境外綠色債券,應用了我國參與制定的國際綠色金融標準最新成果,體現了粵港澳三地緊密協同、促成綠色金融標準落地應用的貢獻;也是我國內地發行主體在澳門發行的首筆地方政府綠色債券, 進一步豐富了澳門債券市場品種,促進了粵港澳綠色金融標準對接和綠色債券市場聯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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