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界说税 (哈萨克斯坦-中)
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及计税方法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按税收居民身份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包括永久居住在哈萨克斯坦或重要利益中心(Centre of Vital Interests)在哈萨克斯坦的个人。
延申释义:
永久居住:是指在当前纳税年度结束时,任何连续12个月内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停留至少183天(包含抵达和离开的当天)。
重要利益中心:是指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住所:
(1)个人是哈萨克斯坦公民或持有哈萨克斯坦居住证;
(2)个人的配偶或近亲居住在哈萨克斯坦;
(3)个人和(或)其配偶和(或)其近亲属在哈萨克斯坦拥有家庭和住所,该住所随时可供其本人、配偶或亲属使用。
2、非居民纳税人:哈萨克斯坦税法并未给出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的具体定义,不满足上述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规定,则为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一般来说,向非居民个人支付所得的主体为扣缴义务人,主要包括个体经营者、通过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在哈萨克斯坦从事经营活动的非居民企业和各类居民企业等。当某一非居民企业派遣外籍员工前往哈萨克斯坦提供劳务或服务,但并未构成该非居民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的常设机构时,该员工从哈萨克斯坦取得所得由接受服务的受益人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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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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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税
哈萨克斯坦社会税是以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工资支出或雇员人数为基础征收的一种国家税,由雇主以自有资金负担,主要用于发展和保障教育、医疗、保健以及国家安全等公共事业。
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及计税方法
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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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哈萨克斯坦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为一个公历季度。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人须在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递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特殊情况下,如未进行增值税登记注册的人员,则没有报送增值税申报表的义务。除申报表外,增值税纳税人还须同时提交在纳税期内购买和销售商品、劳务或服务的发票登记表作为申报表的附件。发票登记表的具体形式由国家收入委员会予以规定。
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及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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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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