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化金融科技國際合作,便利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産管理
《上海市落實〈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的實施方案》近日發布。實施方案提出117項措施,在不斷優化“邊境”措施,加大商品和要素流動開放力度的同時,主動對接“邊境後”規則,穩步深化制度型開放。
實施方案提出,用3年時間,率先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規劃範圍內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達到國際一流水平,數字經濟規則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具備與開放型經濟相適應的開放監管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提高參與國際規則構建的整體能力,在重點領域形成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的新動能、新優勢。
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是實施方案的重要內容。在金融領域,實施方案提出便利電子支付服務提供、支持境外電子支付機構持牌經營等措施,助力經營主體提升統籌配置境內外資金的能力,推動上海金融市場和産品面向國際的服務水平再上新臺階。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跨境人民幣業務部主任施璃婭說:“我們將與有關部門一起推動深化金融科技國際合作,便利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産管理,爲境外設立的基金産品提供境內投資管理、估值核算等服務,支持境外投資者擴大人民幣資産配置,共享人民幣市場開放與發展機遇。”
“實施方案在金融、電信等服務貿易領域提出的任務措施,離不開法律、諮詢、知識産權、檢驗檢測認證等領域國際化的專業服務。”浦東新區常務副區長、上海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楊朝說,浦東新區將依托上海自貿試驗區開放優勢,深入實施“全球專業服務商引領計劃”,加快構建符合全球城市定位和功能要求的專業服務業産業體系。
聚焦提升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實施方案提出保稅維修貨物允許轉爲內銷、進口葡萄酒和蒸餾酒可免于標示商標或商品名的中文譯文等信息、進口醫療器械可在銷售或供應前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粘貼中文標簽等措施。實施方案還提出,健全海關監管執法措施,擴大預裁定申請主體範圍,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口岸營商環境。
率先實施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這成爲實施方案的一大亮點。實施方案在規範和促進數據跨境流動、促進數字技術應用、促進數據開放共享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舉措。如在數據跨境流動方面提出率先制定重要數據目錄、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在臨港新片區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等措施。
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專職副主任趙義懷表示,臨港新片區將按照“從企業到行業、從案例到清單、從正面到負面”的原則,率先圍繞智能網聯汽車、金融理財、高端航運等重點領域,開展一般數據清單和重要數據目錄的編制工作,今年3月有望發布第一批清單。
對接“邊境後”規則,實施方案提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强勞動者權益保護、强化環境保護等措施,進一步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上海市商務委主任朱民表示,上海相關部門將合力推動各項措施儘早落地見效,儘早形成亮點成果、典型案例,通過各類型政策宣介會、“上海市企業服務雲”、重點企業“服務包”制度等平臺和方式,主動向企業做好政策宣講和諮詢,幫助企業用足用好試點政策,切實享受開放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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