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與我國簽訂貨幣互換協議國家和地區的企業能否使用互換協議項下的人民幣資金用於貿易結算?
具體操作流程需要人民銀行與該地區貨幣當局協商確定。一般而言,商業銀行申請使用互換協議下人民幣資金的具體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步驟:
(1)應境外有資格申請使用互換人民幣資金的企業要求,當地商業銀行向境外央行提交使用互換協議下人民幣資金的申請。
(2)根據業務具體情況,境外央行與我國人民銀行就互換期限及利率進行協商,並向商業銀行提供利率報價。
(3)對方央行將一定金額的該國貨幣劃至我國人民銀行在該國商業銀行開立的帳戶作為質押,我國人民銀行將人民幣劃至對方央行在我國商業銀行開立的帳戶以供使用(即Drawing)。
(4)對方央行將互換所得人民幣資金通過借款的方式借給該筆業務項下申請使用資金的商業銀行,為當地企業提供融資(即Usage)。
(5)業務到期後,商業銀行通過該國央行歸還互換人民幣本息,我國人民銀行釋放所質押的該國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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