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芬兰融资
芬兰金融市场主要由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组成,主要金融机构见表 1。
表 1 芬兰主要金融机构
银行体系
芬兰银行业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外资银行分行组成。根据芬兰金融监管局的监管名单,芬兰有 200 多家公司从事传统贷款、支付和存款等银行业务。
中央银行
芬兰银行(Bank of Finland)是芬兰的货币管理局和国家中央银行,除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外,主要职能是管理外汇储备、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监督金融系统和评估金融风险等。芬兰银行也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和欧元体系成员,与其他欧盟成员国银行共同制定欧盟地区统一的金融政策。
商业银行
芬兰三大商业银行是 OP-Pohjola 银行集团,Nordea 银行和 Danske 银行。OP-Pohjola集团为芬资控股银行,Nordea 和 Danske 为外资控股银行。在芬兰银行业总资本中,外资占绝对优势,主要来自瑞典、丹麦等北欧国家。中国目前尚未在芬兰设立银行分支机构,仅设有业务柜台。
OP-Pohjola 集团成立于 1902 年,总部位于赫尔辛基,以当地合作银行为基础,是芬兰最大的本土银行。为私人和企业客户提供保险、资产管理和投资建议等服务。
Nordea 银行成立于 1997 年,是瑞典北欧联合银行子公司,也是欧洲第十大金融服务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迁至芬兰,第一控股股东是芬兰保险公司 Sampo,总部位于赫尔辛基。Nordea 银行拥有完善的电话银行和电子网络服务系统,业务覆盖个人金融、资产管理和人寿保险等。
Danske 银行是北欧领先的金融机构之一,在 13 个不同的国家开展业务,为个人和企业客户提供贷款、融资等服务。
根据芬兰银行提供的近 4年芬兰信贷机构市场占有率的统计数据(见图 1),OP-pohjola 集 团、Nordea 银 行 和 Danske银行稳居前三,其他排名靠前的商业银行有 Säästöpankki、Aktia、S-Pankki、Handelsbanken、POP Pankki、Oma Säästöpankki、Ålandsbanken 等。
图 1 芬兰信贷机构市场占有率
证券市场
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Helsinki StockExchange)总部位于赫尔辛基,是芬兰唯一的证券交易所,也是芬兰股票、指数和期权的官方交易平台。该交易所是 OMX 集团旗下子公司,自 2008 年纳斯达克收购 OMX 集团后,赫尔辛基交易所更名为纳斯达克 OMX 赫尔辛基。
在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有 141 家上市公司,大多数是芬兰公司,也有瑞典公司,如SSAB 和 Telia 公司,以及爱沙尼亚公司 TallinkGrupp。
股票市场交易时间按欧洲/赫尔辛基时区,周一至周五:10:00—18:30。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以欧元交易,货币代码为欧元,货币符号为“€”。主要指数是 OMX 赫尔辛基 25 指数。
保险市场
芬兰大型保险公司有 OP Vakuutus、Sampo、Lähitapiola 等。此外,芬兰的银行和保险混业经营,如 OP-pohjola 银行集团、Nordea 银行等商业银行也从事保险相关业务。
根据芬兰统计局对保险活动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 年,非寿险公司已赚取的保费,扣除再保险共计约 35 亿欧元。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共计约 40 亿欧元。
芬兰各保险公司的联系方式、网站及险种可在金融监管局网站:www.finanssivalvonta.fi 上查询。
根据金融监管局统计数据,芬兰目前有 9家人寿保险公司和 39 家非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险种包括个人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非人寿保险险种包括房屋或财产保险以及强制性第三方汽车保险和自愿汽车保险等。
监管机构
芬兰金融监管局。芬兰金融监管局(FIN-FSA)负责监督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透明,同时积极开展反洗钱活动。金融监管局在作出决定之前须与芬兰银行、财政部、社会事务与卫生部协商,主要参考的法律是《信贷机构法》。
芬兰金融监管局属于欧洲金融监管体系,该系统有三个监管机构: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以及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IOPA)。芬兰金融监管局也是欧洲单一监督机制(SSM)的成员,SSM 由欧洲央行和参与成员国的国家监管机构组成,负责对欧洲银行和银行集团进行资本监管。
芬兰财政部。芬兰财政部负责管理银行业,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财政税收政策,监测货币和中央银行系统的运作,规范金融市场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芬兰银行。芬兰银行采取审慎监管模式,以风险评估制度为基础,防范金融系统风险,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支付系统和清算系统的有效运行,为国内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提供保障。
外汇相关规定
当地货币
芬兰自 1999 年加入欧元区,2002 年 7 月1 日起芬兰马克停止流通,法定货币为欧元。兑换外币可以选择赫尔辛基市中心的 Forex外币兑换点,银行、机场、百货公司或游轮码头也有兑换点。
汇率管理制度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步伐加快,融资需求日益增长,在境内外融资的渠道及方式也日趋丰富和多元化。
境内融资
中国企业在境内融资方式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两大类,其中,债务融资分为信贷融资和债券融资;权益融资(股权融资)分为普通股融资、优先股融资及股权互换融资。此外,跨境并购项目中,境内直贷和内保外贷也是企业境内融资的主要方式。本篇主要介绍与企业海外投资紧密相关的一些具体融资方式。
信贷融资
国内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贷款融资产品。
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也是中国最大的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近年来,国开行积极深化与各国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出多项国际业务产品,主要用于支持中国企业融资的是贷款融资类和自营投资类产品。
(1)贷款融资类产品:旨在解决中国企业在基础设施、装备制造、金融、农业、民生、能源等重点领域的资金困难问题,主要包括外汇中长期项目贷款、国际银团贷款等。
● 外汇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 不含)以上,以贷款形成资产的预期现金流作为偿还主要来源的贷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等领域。该产品适用于具备贷款资质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需确保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合规合法。
● 国际银团贷款: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资金用于支持国际项目的银团业务。国际银团贷款的优势在于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资源,贷款金额大、贷款主体多;有助于企业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贷款集中度。该产品用于支持境外项目的大型项目融资、贸易融资以及各种大额流动资金融资。借款人需达到国开行及其他银团成员行的贷款条件。
(2)自营投资类产品:作为中国银行业唯一具有人民币投资功能的专业投资机构,国开行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和丰富的基金筹备设立经验,积极开展政策性基金业务,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其中,典型的自营投资类产品是多双边中国合作基金、如中葡合作发展基金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是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发展与国际经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在实施“走出去”战略方面,进出口银行支持对外经贸发展和跨境投资,重点领域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科技、文化以及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开放型经济建设等。
进出口银行在支持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领域,主要提供两类信贷业务,分别为支持跨境投资业务与支持对外合作业务。其中,支持跨境投资业务主要为境外投资贷款产品;支持对外合作业务包括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两优”贷款、跨境转贷款、国际经济合作贷款等产品。
● 境外投资贷款:指进出口银行对境外中资企业各类境外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该项业务适用于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中资企业,或在中国境外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中资企业。
● 对外承包工程贷款:指进出口银行对企业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该业务的支持的中方借款人指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或者是在境外注册、符合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
●“两优”贷款:是中国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简称,是中国政府给予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优惠性资金安排。进出口银行是中国政府指定的“两优”贷款业务唯一承办行。“两优”贷款的借款人一般为借款国政府主权机构。某些情况下可以为借款国政府指定并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但应由其政府主权机构提供担保。
● 跨境转贷款:包括两类产品。一是根据财政部(或其委托进出口银行)与外国政府(或其委托的国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组织签署的贷款文件,由进出口银行独立评审、自担风险、自主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二是进出口银行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债额度内向境外发行债券, 或与国外金融机构(含中国境内外资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签署贷款协议筹集资金,再由进出口银行向中国境内的借款人转贷的国际商业贷款。
该产品的支持对象也包括两类,一是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项目, 项目应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基础设施状况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二是跨境转贷款按财政部(或其委托本行)与外国政府(或其委托的国外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组织签署的贷款文件规定的投向和范围使用。
● 国际经济合作贷款:指进出口银行为贯彻实施“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人民币国际化等国家战略,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国际经济金融合作,提升我国经济金融国际影响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对境外借款人实施的具有较大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项目或其他相关资金需求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进出口银行向境外借款人发放的可与出口买方信贷配套使用的本、外币贷款。支持对象为境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企业和境外项目公司,以及外国政府授权的机构。
政策性银行为海外投资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国开行提供国际银团贷款。2014 年4 月,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中信金属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58.5 亿美元收购嘉能可邦巴斯项目股权,国开行与花旗银行、工银国际等银行为其提供银团贷款融资支持。
进出口银行为阿根廷胡胡伊省光伏发电站项目提供融资。该项目是南美地区装机容量最大、海拔最高的光伏电站项目,于2018 年开工,项目总装机容量约300 兆瓦。项目建设过程中,进出口银行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全力提供金融支持服务,保障项目顺利竣工并实现并网发电。
中成套集团承建巴巴多斯项目获“两优”贷款支持。2015 年11 月23 日,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EPC 方式承建的巴巴多斯山姆罗德酒店项目正式奠基。该酒店项目合同总金额2 亿美元,由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买方信贷,是巴巴多斯政府使用进出口银行提供的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第一个项目。
政策性银行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宗旨,依托国家信用,积极开展各类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近年来,在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国际产能合作、能源资源安全、区域互联互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应深入了解政策性资金的申请条件、特点,用好用足政策性资金,助力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做大做强。
跨境并购融资
跨境并购融资按发放方式划分,包括境内直贷、内保外贷、境外直贷三种模式。由于本篇介绍国内融资方式,因此具体介绍境内直贷和内保外贷两种模式。
境内直贷。其是由银行向企业或其在境外设立的实体提供贷款,用于其收购境外目标企业的股权、股份或资产。近年来,中国企业跨境并购交易活跃,国内商业银行充分发挥国际化、多元化优势,积极开展跨境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优质民营企业实施符合自身产业和发展战略的境外收购兼并,以获取海外优质资源、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及分销渠道,提升核心竞争力。
境内直贷的特点是,成本相对较低,产品相对成熟,审批流程较快,无资金募集环节。
商业银行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跨境并购贷款服务
洲际油气获跨境并购贷款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企业股权。2014 年中国民企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和哈萨克斯坦马腾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收购协议,由洲际油气出资5.25 亿美元收购马腾石油公司95% 的股权。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和中行的两家境外分行通过组织银团方式提供了4.3 亿美元的跨境并购贷款。该笔跨境并购贷款为“一带一路”建设下海南省企业获得的第一笔境外并购贷款。
长电科技利用跨境并购贷款等方式收购新加坡半导体企业。2015 年,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收购全球半导体行业排名第四的新加坡STATS ChipPAC Ltd(以下简称“星科金朋”)。中国银行采用跨境并购贷款等方式,联合多家境内外金融机构为长电科技筹组了1.2 亿美元贷款,成功支持该笔交易。并购后,长电科技跻身全球半导体封测行业前三位,成为全球半导体领军企业,同时提升了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在全球的地位。
内保外贷。境外中资企业成立时间较短或不具备从境外银行获得融资的条件,通过内保外贷方式解决资金需求,是目前企业采用较多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通常做法是,由商业银行为境内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由银行的海外机构为企业在境外设立或参股的企业提供融资。
需要强调的是,在内保外贷业务中,境外企业必须有中资法人背景。企业申请内保外贷需要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性、商业合理性、主债务资金用途、履约倾向性等方面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此外,贷款银行尤其关注境外企业的还款来源和履约倾向性。
在贷款额度内,境内银行开出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外中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业务流程较短,融资成本较低。
图2 内保外贷结构示意图
境外中资企业通过内保外贷解决资金需求
国内某油脂进口企业通过内保外贷解决境外子公司资金缺口。D 企业主要从事油脂类商品进口业务,企业法人在新加坡注册了公司E,公司E 流动资金紧张,由于刚刚在境外成立等因素,E 公司在新加坡直接融资困难较大。D 企业在天津银行有外汇业务授信额度,遂向天津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受益人为公司E,金额1000 万美元。经审核后,天津银行向受益人公司E 开具融资性保函1000 万美元,通过境外代理行对公司E 进行融资,额度为1000 万美元。公司E 获得了流动资金的支持。
国内某医药公司通过内保外贷实现跨境并购。S 公司为国内医药上市公司,为整合资源,拓展海外市场,S 公司有意收购国外某农药医药化学品生产商H 集团100%股权,收购对价1.54 亿美元。S 公司为A 银行的客户。考虑到S 公司为外向型企业,海外销售主要面向欧美,且在境外有经营实体和经营现金流,在境内可提供现金存单等优质金融资产作为质押物;同时结合S 公司自身资产状况和融资需求,以及考虑当时的经营环境,A 银行为S 公司制定了内保外贷融资服务方案,较好地满足了跨境并购资金需求。最终,在A 银行的大力支持下,S 公司成功完成了收购,有力推进了其拓展海外市场的发展战略,使其在通过打开发达国家市场增强自身实力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中信保跨境融资担保服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在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推出了多元化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保险、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和再保险、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信息咨询等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中信保产品及服务获得向多家银行融资的便利。
以对“走出去”中国企业的融资担保为例,中信保以跨境担保方式,向境外融资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出具融资保函,承担特定境外借款人的还款风险,一般由境外借款人的国内母公司向中信保提供全额反担保。
中信保为某非洲房建项目前期融资提供跨境担保。中国某对外承包工程企业A,2013 年中标非洲某房建项目。由于项目预付款无法覆盖前期支出,该企业需要垫付近3 亿元人民币的款项,而其境外项目较多,大额垫款将导致流动资金紧张。为此,A 企业拟以其新加坡分公司作为融资平台,筹措项目建设期过桥资金。具体操作为,由A 企业向中信保申请内保外贷担保融资,中信保综合考察项目情况并评估授信,向注册在新加坡的一家外资银行提供跨境担保,该外资银行据此向A 企业的新加坡分公司提供贷款,从而解决了项目建设期资金不足的问题。由于A 企业在中国信保的评级较高,此次融资不需要其向中信保提供反担保,降低了融资成本。
债券融资
债券融资是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进行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中国企业债券融资的常见方式是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近年来,国家鼓励参与“一带一路”项目的企业通过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进行融资,下面仅就这一具体方式简要介绍。
“一带一路”公司债券。项目要求:项目应经省级或以上发改部门或其他国家职能部门认定为“一带一路”项目,或为发行人与沿线国家(地区)政府职能部门或企业已签订协议,且已获得有关监管机构必要批复、符合“一带一路”倡议的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带一路”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等。
资金的使用要求:用于投资、建设或运营“一带一路”项目,偿还“一带一路”项目形成的专项有息债务或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业务。为提升该类债券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在满足上述前提下,允许使用不超过30% 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对于境外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国内发行的“一带一路”债券,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募集资金出境。
红狮集团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投资老挝项目。2018 年1 月19 日,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带一路”建设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成为首家国内企业公开发行的“一带一路”建设公司债券。该债券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 发行规模为3 亿元,利率6.34%,全场认购倍数2.67 倍,期限为3 年,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A,募集资金将用于老挝万象红狮水泥项目的相关装备购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高标号水泥200 万吨,既可满足老挝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对高品质水泥的需求,也有利于输出国内先进的水泥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老挝水泥工业的整体水平。
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方式包括在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向原股东配股、定向增发、私募发售等。下面主要介绍定向增发和私募发售两种方式。
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被上市公司广泛采用的一种上市后再融资手段,由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得资金一般用于补充资金、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一般是面向公司股东进行增发,多数时候也会给基金、保险、社保、券商、企业年金、信托等相关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配发一定比例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募集资金用途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定向增发新股不需要经过烦琐的审批程序,对公司没有盈利要求,也不用漫长地等待,承销佣金仅为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对于一些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公司而言,定向增发是重要融资渠道之一。
蓝帆医疗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跨国收购交易的配套资金。2018 年,山东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帆医疗”)耗资58.95 亿元间接收购心脏支架制造商柏盛国际93.37% 股份。此次交易涉及跨界LBO(杠杆收购)、大股东过桥收购和A 股并购三大环节。其中,A 股并购交易环节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该交易中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2018 年9 月,蓝帆医疗发布公告称,公司以18.58 元/股的价格,成功发行9887.1 万股,总共募集资金18.37 亿元,所募资金将全部用于为收购柏盛国际需向淡马锡等境外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此次并购交易帮助蓝帆医疗实现了向心脏支架等高值耗材业务的国际延伸和产业升级。
私募发售。私募发售近几年来比较活跃,成为中小民营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由企业自行选定投资人并吸引其增资入股。投资人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个人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不同类型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或经营方向进行选择。
珠海艾派克公司通过多元融资方式收购利盟国际。2016 年4 月20 日,中国知名打印机耗材生产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发布公告称,全资收购在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挂牌的国际著名品牌打印机及软件公司利盟国际(Lexmark)。此次并购最终交易额为39 亿美元(约合260 亿人民币)。
在筹资过程中,艾派克通过企业自有资金、大股东借款、私募股权投资、私募可转换债券以及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最终,艾派克成功收购比自己大数倍不止的国际巨头。
跨境并购多元化融资。企业在进行跨境并购时,应积极尝试运用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融资,这样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并购资金,还能够合理配置融资资源,降低融资风险,从而保障并购交易的顺利进行。
汇率变动风险。外汇风险管理是海外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要领域。企业能有效管理外汇风险可避免汇率变动可能造成的损失,并能够增加风险收益;反之则可能蒙受巨大的损失。
汇率变动风险主要包括: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投资项目所在地货币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国际通用货币汇率波动风险。
—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波动会给境外企业带来人民币升值、外币贬值的风险。
—投资项目所在地货币汇率波动风险: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体制不同,可能会引起汇率大幅度波动,从而为在当地经营的中国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国际通用货币汇率波动风险:经济全球化发展下,影响可自由兑换货币汇率的政治、经济因素更加复杂,对汇率波动进行有效识别评估的难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增加了境外企业的汇率管理难度。
海尔集团利用期权组合应对汇率风险。2016 年,海尔收购GE 旗下家电业务部门,收购资金由自有资金和并购贷款共同组成,金额达54 亿美元。其中,自有资金有一部分来源于人民币,预计在并购前后可能产生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风险。海尔旗下的海云汇外汇资本市场(香港)有限公司利用期权组合,有效规避了并购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本次并购节省了上亿元的财务费用,并实现了保证经营利润的目标。
在芬兰融资
银行贷款
企业可通过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商业贷款均受芬兰金融监管局监管。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项目风险等进行放贷评估,不同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流程也不同。贷款一般需企业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明、公司信用证明、公司运营情况、项目可行性和风险评估等。
股权融资
企业可通过在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上市筹募资金,交易市场分为主板市场(MainMarket)和第一北方成长市场(First NorthGrowth Market)。主板市场适合透明度和问责制度标准高的公司;第一北方成长市场适合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的门槛较低(见表2)。
表 2 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
以公司申请在主板市场上市为例,拟上市公司需向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法人资质证明、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公司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等。上市委员会在 3 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上市。获得上市批准后,公司和交易所可签署正式书面上市协议。
国际市场融资
企业在国际市场融资,可多关注权威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支持,同时用好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上市等融资方式。
国际金融机构融资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其业务涵盖的地区和领域往往具有明显优势和先进经验。对于符合其融资条件的项目和企业,这些机构以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提供融资支持,具有融资期限较长、利率相对较低、性价比较高的特点。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AIIB,简称“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重点支持亚太地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是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也是第一家在中国设立的多边开发银行。总部设立于北京,法定资本为1000 亿美元,2016 年1 月开始运营后,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拥有105个成员。亚投行利用贷款、股权投资以及提供担保等融资方式支持亚洲各国交通、能源、电信、农业和城市发展等多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亚洲区域的建设互联互通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合作。
截至2021 年10 月,亚投行共批准158个项目,累计投资总额超319.7 亿美元,投资项目分布于东亚、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非洲6 个地区的21 个国家,覆盖交通、能源、电信、城市发展等多个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亚投行专门成立了总规模130 亿美元的专项基金,用以帮助成员缓解疫情对经济、公共医疗等行业的冲击。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EBRD)成立于1991 年, 总部设在伦敦,是欧洲地区最重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之一。目前业务范围已覆盖中东欧、地中海东部和南部及中亚等地区,为这些地区的经济转型与发展提供投融资支持。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可依据特定项目需求弹性地设计各种融资工具,包括贷款、股本投资及担保,提供的贷款额度从300 万欧元到2.5 亿欧元不等,平均金额为2500 万欧元。
2016 年1 月,中国正式成为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第67 位股东。截至2018 年12 月,中国对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投资为19.2 亿欧元。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覆盖中东欧、中亚、中东等地区,与“一带一路”经济带范围高度契合。中资企业可在上述地区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开展项目和融资合作。
安琪酵母埃及分公司获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安琪酵母公司成立于1986 年,是亚洲第一、全球第三大酵母公司,产品出口到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占全球市场份额达到12%。安琪酵母公司设在埃及的工厂,获得了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发放的5200 万美元贷款,用于建设新的酵母抽提物生产线和更先进的污水处理系统。这是该行第一次向中国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国际金融公司。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是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也是专注于发展中国家私营部门发展的全球最大发展机构。重视那些既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又能帮助当地人民脱贫致富的行业的投融资,例如金融、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卫生、教育以及中小企业等,但对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等标准要求较高。IFC 资助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标准:
(1)位于IFC 成员国的发展中国家;
(2)来自民营企业;
(3)技术上有合理性;
(4)有良好的盈利前景;
(5)能使当地经济受益;
(6)能做到对环境和社会无害,满足IFC 以及所在国家的环境和社会标准。
2021 财年,国际金融公司共筹集了127亿美元。通过其可持续债券项目,国际金融公司发行了6 张绿色债券,总金额超过1.65亿美元;24 张社会债券,总金额超过7.62 亿美元。IFC 独特的融资和咨询产品将全球专业知识与本地知识相结合,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投资回报和社会效益。
国际金融公司(IFC)为新希望子公司提供优惠贷款。2015 年6 月,新希望集团的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融资协议,由IFC 向新加坡公司提供为期7 年的6000 万美元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其在亚洲尤其是东南亚市场的农牧业与食品领域的投资和运营。本轮融资将促进新希望集团饲料等农产品的销售,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国际化进程与拓展,并促进孟加拉国、柬埔寨、印度、越南等国的农户提高生产效率,为当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农牧业的发展水平。
境外发债
近年来,境外发债逐渐成为中资企业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其优点在于境外债券在产品结构上有足够的空间利用利率、汇率等方法降低融资成本。中国企业发行较多的是中资美元债。
中资美元债。中资企业(包括境内企业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在离岸债券市场发行的、向境外举借的、以美元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债券。
发行方式按照美元债现行监管规定,一级市场主要有RegS 规则、l44A 规则以及SEC注册3 种发行方式(详见表3)。
表3 美元债3 种方式发行对比
对于中资企业来说,由于RegS 规则项下的披露标准宽松,可大大简化发行流程和降低发行成本,因此目前中资企业大都采用RegS 规则的发行方式。但由于其发行对象的范围受限,故发行规模较其他两种发行方式要小得多,通常在10 亿美元以下。
中资企业通常采用的发行模式有直接发行或间接发行。
(1)直接发行。境内企业直接在境外离岸市场发行中资美元债。
(2)间接发行。境内企业通过其境外子公司发行美元债,主要包括担保发行和维好协议发行两种架构。担保发行由境外子公司发行美元债,而境内母公司担任发行主体担保人。维好协议发行是境内母公司与境外子公司签订维好协议,母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支持,以保证发行主体保持适当的流动资金等,保障能够偿还债务。但维好协议实际并无法律效力。
境外上市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央企和互联网科技公司等。境外上市具有门槛低、筹备上市时间短、条件明确、易于操作等特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境外上市,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不断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就上市地点而言,企业还需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以及不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和比较优势进行准确评估,选择适合的上市地点。下面简要介绍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美国上市的情况。
中国香港上市。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拥有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2021 年,香港主板上市项目数量合计为97 家(IPO 上市95 家、GEM 转主板上市2 家),香港主板IPO 募资总额合计为3,287.95 亿港币。
港交所对赴港上市企业主体的注册地、财务指标、公司治理结构等有严格要求。如今,港交所拥有稳健的二级市场、完善的监管机制、透明的程序、健全的法制、高标准的国际企业管治水平,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融资的首选伙伴。
新加坡上市。新加坡是全球最成熟的金融市场之一。新加坡股票市场具有5 大优势吸引中企纷纷前往新加坡寻求上市:一是制造业公司在新加坡股市占比大,约为38%;二是外国企业在新加坡股市占比较高,约为20%;三是相对流通性(交易值与市值之比)较大,特别是100 多家具有中资背景的股票流动性更佳,上市挂牌的中国企业股票换手率更高;四是新加坡聚集了大量世界一流的投资专家和基金经理;五是新加坡金融市场有成熟和活跃的二级市场提供增发融资。新加坡交易所对上市企业注册地并没有严格要求,但对财务指标有着十分明确的要求。
美国上市。美国证券市场的规模是世界其他任何一个金融市场所不能比拟的,全方位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多种上市标准(纳斯达克有3 种标准),能满足各类企业不同的资本运作需要。在美国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市场有三个,纳斯达克(NASDAQ)、纽约股票交易市场(NYSE)、美国股票交易市场(AMEX)。公司只有在满足各市场的要求后,其股票或者证券才能在市场上发行交易。
充分利用国际金融中心的专业优势。国际金融中心聚集了数量众多的大型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优秀的人才队伍,能提供各类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根据2018 年国际金融中心指数,伦敦、纽约、香港、新加坡、东京是世界前五大国际金融中心。其中香港已成为中国内地企业最重要的境外上市目的地及全球主要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
中国企业既可以利用在这些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本市场上市获得资金,还可以利用国际金融中心提供的专业服务,更好地开拓海外市场。
中概股回归香港上市值得关注。2018 年,港交所对上市规则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修订,其中包括允许同股不同权股权架构的企业在港上市以及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港作第二上市。
在美股市场的政策不稳定性日益加剧,以及中概股企业受美国市场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为避免由于单一资本市场带来的融资风险,在港作第二上市也成为中概股企业打造多元融资渠道、分散风险的一个较好途径。
多双边合作基金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中国发起设立了多支多双边合作基金,如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中拉合作基金等。
多双边合作基金主要以股权类投资为主,可在不增加企业债务负担的情况下,为项目建设提供长期、可靠的资金支持,契合大型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是对信贷融资、债券融资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中国企业可根据项目特点及所在地区,多与对应的多双边合作基金进行洽谈对接, 获得融资支持。
丝路基金
丝路基金于2014 年12 月29 日在北京注册成立,资金规模为400 亿美元和1000 亿元人民币,由中国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分别为65%、15%、5%、15%。丝路基金致力于为“一带一路”框架内的经贸合作和双边多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
从业务模式上看,丝路基金可以运用股权、债权、基金、贷款等多种方式提供投融资服务,也可与国际开发机构、境内外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共同投资基金,进行资产受托管理、对外委托投资等;从业务范围上看,丝路基金投资主要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项目,支持各类优质产能“走出去”和技术合作;从资金投向上看,丝路基金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投资所在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至2020 年底,丝路基金通过以股权为主的融资方式,签约投资项目49 个,承诺投资金额约438 亿元人民币,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70% 的签约投资资金运用在电力电站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港口航运、高端制造等大型国际合作项目。
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CAF)
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China-ASEAN Investment Corporation Fund,以下简称“东盟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离岸美元股权投资基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连同国内外多家投资机构共同出资成立。
东盟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能源和自然资源等领域,为中国及东盟地区的优秀企业提供资本支持。东盟基金资金募集的目标总规模为100 亿美元。该基金一般采用多元化的投资形式,包括股权、准股权及其他相关形式,不谋求企业控股权,持股比例小于50%,单笔投资额通常介于5000 万至1.5 亿美元之间,既可单独投资企业或项目,也可同时投资企业和项目。
东盟基金投资的主要项目包括:入股柬埔寨光纤通信网络公司帮助其发展全国性光纤网络及数字电视业务;收购位于泰国最大的深水港林查班港一码头资产组合的少数股东权益;入股菲律宾第二大航运公司Negros Navigation,并以其为主体,全面收购菲另一航运公司,合并后的公司成为菲国内客货航运的领军企业;入股亚洲钾肥集团,对其老挝钾盐矿项目进行开发建设等。
东盟基金与中印尼企业合作开发印尼大型镍铁冶炼项目。2013 年,东盟基金与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印尼八星投资公司合作在印尼开发大型镍铁冶炼项目。该项目位于印尼苏拉威西岛中国—印尼经济合作区青山园区,建成后年产30 万吨镍铁以供出口。该项目是东盟基金在印尼的第一个投资项目,也是其在东盟地区的第九个投资项目。
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
2012 年4 月,时任中国总理温家宝在波兰出席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正式提出,中国政府将发起设立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一期),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基金承办单位。中东欧基金管理公司于2013 年11 月在卢森堡注册成立,在波兰(华沙)、匈牙利(布达佩斯)、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和克罗地亚(萨格勒布)均设有办公室。
中东欧基金(一期)封闭金额4.35 亿美元,于2014 年年初正式运营。基金二期于2017 年设立并投入运营,规模为10 亿美元。
中东欧基金重点支持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电信、能源、制造、教育及医疗等领域发展,积极寻找盈利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投资模式采取股权投资,夹层债务或混合金融产品等多元化模式,单笔投资规模1000 万~7000 万美元之间。目前,该基金已实施波兰地平线(Skyline)能源、格勒诺布尔(Grenoble)风电等多个重点项目,为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贡献了一份力量。
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
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以下简称“欧亚基金”)由习近平主席于2014 年9 月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元首峰会期间宣布成立,是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合作的重要股权投资平台之一。主要出资人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银行。
欧亚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未来将逐步扩展到丝绸之路经济带域内国家。基金首期规模为10 亿美元,总规模为50 亿美元,主要投资于能源资源及其加工、农业开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制造业等欧亚地区优先发展产业。目前,已投资项目包括巴基斯坦塔尔电站项目、柬埔寨甘再水电站项目等。
欧亚基金投资巴基斯坦能源项目。欧亚基金联合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安格鲁集团等投资建设了巴基斯坦塔尔煤田第一座坑口电站。该项目总装机2×330MW,被列入“中巴经济走廊”首批优先实施项目清单。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有效提高巴基斯坦供电能力,改善供电短缺局面。
中非发展基金
中非发展基金于2007 年6 月正式开业运营,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旨在引导和鼓励中国企业对非投资,并在不增加非洲债务负担的情况下,通过投入资本金,以市场化方式增加非洲自身发展能力。总部设在北京,在南非、埃塞俄比亚、赞比亚、加纳以及肯尼亚分别设有5 家代表处。2015 年12 月,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约堡峰会上宣布为基金增资50 亿美元,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美元。2018 年9 月,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主旨讲话中提出“八大行动”, 在为首的“产业促进行动”中,强调继续发挥中非发展基金等机构作用。
中非发展基金按照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的操作模式,结合中国、非洲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方向,通过投资和咨询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中国企业在非洲开展直接投资,帮助对非投资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寻找好的项目和合作伙伴。基金覆盖基础设施、产能合作、农业民生、矿业等多个领域,主要项目包括:招商局尼日利亚TICT 港口项目、海信南非家电园项目、一汽南非汽车组装厂、武汉人福制药马里糖浆和大输液现代化药厂项目等。
中非发展基金投资中非棉业项目。中非发展基金与中国青岛瑞昌、青岛汇富共同出资设立中非棉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马拉维、莫桑比克、赞比亚及津巴布韦等多个国家开展棉花种植、加工和销售业务。项目以“公司+农户”方式运作,充分调动了棉农的积极性,不仅带动了非洲各国棉花产业的发展,也给当地人民提供了充足的就业机会,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项目直接雇用当地员工3300 余人,间接带动农户种植棉花4 万~5 万户,惠及当地农户20 余万户。
中非产能合作基金
2015 年12 月4 日,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上宣布设立首批资金100 亿美元的中非产能合作基金。2015 年末,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在北京注册,由中国国家外汇储备持股80%,中国进出口银行持股20%。
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是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秉承“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通过与境内外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以股权、债权等多种投资方式,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运作,促进非洲“三网一化”建设和中非产能合作,覆盖制造业、高新技术、农业、能源、矿产、基础设施和金融合作等各个领域,促进中国与非洲共同发展、共享繁荣。
基金投资的主要项目包括:深圳传音控股公司股权投资项目、中国有色集团刚果(金)DEZIWA 铜钴矿项目、洛阳钼业收购Tenke 铜钴矿股权项目、中信建设安哥拉铝合金型材厂项目、白银有色集团认购南非斯班一黄金有限公司增发股份等。
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投资埃塞—吉布提油气项目。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参与投资的保利协鑫埃塞俄比亚—吉布提石油天然气项目,总投资36.8 亿美元,被国家发改委列入“一带一路”项目储备库,同时被国家能源局列为“一带一路”重大能源项目。
2018 年6 月,保利协鑫埃塞俄比亚—吉布提项目第一桶试采原油顺利产出。2019年1 月,中交产投与保利协鑫天然气集团就埃塞俄比亚—吉布提天然气项目正式签署《核心投资条款》,协议明确了中交产投将入股“埃塞俄比亚—吉布提天然气”项目上游,控股中下游。这是埃塞俄比亚首个生产天然气和原油并对外创汇的项目,也是“一带一路”非洲沿线最大能源项目。
中拉合作基金
2014 年7 月,习近平主席在巴西访问期间正式宣布启动中拉合作基金,2015 年4 月国务院研究决定规模扩大为100 亿美元,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具体筹建,于2016 年1 月正式投入运营。
中拉合作基金致力于服务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中国企业投资拉美地区,并通过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于拉美及加勒比地区能源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制造业、科技创新、信息技术和产能合作等领域。
来源: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芬兰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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