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馬來西亞支付與金融專欄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發布了壹項新的個人融資政策文件,該文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生效,旨在促進負責任的融資實踐,同時阻止無法負擔的借貸。 該政策涵蓋先買後付(BNPL)産品,解決了人們對此類新興融資産品的擔憂,這些産品最初看似負擔得起,但可能導致債務不審慎的積累。 本政策文件適用于獲得許可的傳統銀行和伊斯蘭銀行、規定的開發金融機構以及指定支付工具(包括伊斯蘭支付工具)的批准發行人。 然而,該政策文件可能不適用于目前不受央行監管的BNPL公司。這些公司可能會受到計劃于年底頒布的《消費者信貸法》的管轄。 該文件包括;BNPL 的壹般和附加要求、負擔能力評估、費用和收費、伊斯蘭 BNPL 的伊斯蘭教法要求以及商家和報告要求。 包括 BNPL 在內的個人貸款負擔能力評估 其中概述的基本政策要求是,就期限而言,個人理財産品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 禁止金融服務提供商(FSP)提供預先批准的個人融資産品。相反,只有在金融消費者接受並進行令人滿意的負擔能力評估後才能授予融資。 該政策對 BNPL 施加了限制,要求金融服務提供商評估金融消費者的還款能力,以免造成過度的財務困難。 評估中還必須考慮現有信貸額度的還款曆史。作爲負擔能力評估的壹部分,FSP 需要確定那些累積 BNPL 信用額度達到 RM1,500 或以上的人是否能夠通過使用審慎的償債比率(DSR)來全額償還新的 BNPL 貸款。政策文件。 對于那些沒有任何信用還款曆史的人,金融服務提供商將被要求調查其其他經常性付款義務的還款曆史,例如水電費或電信賬單。 值得注意的是,BNM 還指出,已被宣布破産的消費者無法獲得 BNPL 付款選項。 BNPL 的逾期付款費用和伊斯蘭教法合規性 在費用和收費方面,FSP 在向 BNPL 引入任何費用和收費或增加 BNPL 的現行費用和收費(包括滯納金)之前,必須獲得 BNM 的批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FSP 不得將 LPC 視爲 BNPL 設施的額外收入來源。 此外,FSP征收的LPC必須僅涵蓋向金融消費者收回逾期分期付款所産生的實際成本,並且FSP不得設定最低LPC。 強調與消費者進行短信或應用內通知等有效溝通,要求金融服務提供商明確告知消費者有關LPC的信息,在付款到期日之前提供提醒,並對屢次拖欠付款的消費者暫停BNPL賬戶。 對于伊斯蘭 BNPL 設施,FSP 必須遵守伊斯蘭教法要求,並在必要時尋求伊斯蘭教法咨詢委員會 (SAC) 的批准。 該政策中有壹項與伊斯蘭 BNPL 設施相關的條款。它說,如果法院判決産生滯納金(LPC),FSP可以將其視爲對實際費用的補償。 如果這筆費用超過實際費用,多余的金額應捐獻給慈善機構。但是,FSP 需要獲得伊斯蘭教法委員會 (SC) 的批准才能將這筆額外資金捐給慈善機構。 商戶要求規定,FSP 必須確保商戶不會將 BNPL 設置爲消費者的默認支付選項。 報告要求要求 FSP 有義務在中央信用參考信息系統 (CCRIS) 中報告傳統和伊斯蘭 BNPL,作爲名爲“先買後付”的設施。 國家銀行提出這些政策要求的目的是創建壹個可持續的零售信貸市場和壹個有彈性的家庭部門。該舉措旨在在便利信貸獲取與保護消費者免受過度債務負擔之間取得平衡。
出海馬來西亞支付與金融專欄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發布了壹項新的個人融資政策文件,該文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生效,旨在促進負責任的融資實踐,同時阻止無法負擔的借貸。 該政策涵蓋先買後付(BNPL)産品,解決了人們對此類新興融資産品的擔憂,這些産品最初看似負擔得起,但可能導致債務不審慎的積累。 本政策文件適用于獲得許可的傳統銀行和伊斯蘭銀行、規定的開發金融機構以及指定支付工具(包括伊斯蘭支付工具)的批准發行人。 然而,該政策文件可能不適用于目前不受央行監管的BNPL公司。這些公司可能會受到計劃于年底頒布的《消費者信貸法》的管轄。 該文件包括;BNPL 的壹般和附加要求、負擔能力評估、費用和收費、伊斯蘭 BNPL 的伊斯蘭教法要求以及商家和報告要求。 包括 BNPL 在內的個人貸款負擔能力評估 其中概述的基本政策要求是,就期限而言,個人理財産品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 禁止金融服務提供商(FSP)提供預先批准的個人融資産品。相反,只有在金融消費者接受並進行令人滿意的負擔能力評估後才能授予融資。 該政策對 BNPL 施加了限制,要求金融服務提供商評估金融消費者的還款能力,以免造成過度的財務困難。 評估中還必須考慮現有信貸額度的還款曆史。作爲負擔能力評估的壹部分,FSP 需要確定那些累積 BNPL 信用額度達到 RM1,500 或以上的人是否能夠通過使用審慎的償債比率(DSR)來全額償還新的 BNPL 貸款。政策文件。 對于那些沒有任何信用還款曆史的人,金融服務提供商將被要求調查其其他經常性付款義務的還款曆史,例如水電費或電信賬單。 值得注意的是,BNM 還指出,已被宣布破産的消費者無法獲得 BNPL 付款選項。 BNPL 的逾期付款費用和伊斯蘭教法合規性 在費用和收費方面,FSP 在向 BNPL 引入任何費用和收費或增加 BNPL 的現行費用和收費(包括滯納金)之前,必須獲得 BNM 的批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FSP 不得將 LPC 視爲 BNPL 設施的額外收入來源。 此外,FSP征收的LPC必須僅涵蓋向金融消費者收回逾期分期付款所産生的實際成本,並且FSP不得設定最低LPC。 強調與消費者進行短信或應用內通知等有效溝通,要求金融服務提供商明確告知消費者有關LPC的信息,在付款到期日之前提供提醒,並對屢次拖欠付款的消費者暫停BNPL賬戶。 對于伊斯蘭 BNPL 設施,FSP 必須遵守伊斯蘭教法要求,並在必要時尋求伊斯蘭教法咨詢委員會 (SAC) 的批准。 該政策中有壹項與伊斯蘭 BNPL 設施相關的條款。它說,如果法院判決産生滯納金(LPC),FSP可以將其視爲對實際費用的補償。 如果這筆費用超過實際費用,多余的金額應捐獻給慈善機構。但是,FSP 需要獲得伊斯蘭教法委員會 (SC) 的批准才能將這筆額外資金捐給慈善機構。 商戶要求規定,FSP 必須確保商戶不會將 BNPL 設置爲消費者的默認支付選項。 報告要求要求 FSP 有義務在中央信用參考信息系統 (CCRIS) 中報告傳統和伊斯蘭 BNPL,作爲名爲“先買後付”的設施。 國家銀行提出這些政策要求的目的是創建壹個可持續的零售信貸市場和壹個有彈性的家庭部門。該舉措旨在在便利信貸獲取與保護消費者免受過度債務負擔之間取得平衡。 支付 融資 信貸 伊斯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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