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金融人才培育&申請牌照指南
澳門金融人才培育
申請牌照指南
信用機構 (包括銀行)
金融公司
財產管理公司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融資租賃公司
支付機構
兌換店
現金速遞公司
金融中介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
有關申請資料請提交到下列地址:
澳門金融管理局
銀行監察廳
澳門東望洋斜巷24及26號
電郵:dsb@amcm.gov.mo
電話:+853 28568856
傳真:+853 28301132
內容
A 部份. 許可製度簡述
B 部份. 申請程序
C 部份. 批給許可的要求/條件及申請須提交的資料:
1.設立信用機構
2.住所在外地之信用機構在澳門開設分行
3.住所在澳門之信用機構在海外設立附屬公司或開設分行/代理辦事處
4.設立金融公司
5.設立財產管理公司
6.設立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7.設立融資租賃公司
8.設立支付機構
9.設立兌換店
10.設立現金速遞公司
11.設立金融中介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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