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在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设立的SPV公司——浙银航舟十三号(浙江自贸试验区)租赁有限公司,与一家境外航运公司,完成了一艘多用途船舶跨境人民币售后回租业务,项目金额人民币3250万元,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首单跨境人民币结算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正式落地。
该笔业务的创新点在于,通过境内人民币跨境支付船舶购买价款后从境外承租人处取得船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在境外海事机关离岸过户登记,承租人支付境外租金时均以人民币方式结算,此类业务可较好地支持中资船东客户“走出去”,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同时在当前美元融资成本走高的背景下有效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浙银金租公司自2022年3月获批可在境内保税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来,已累计在舟山片区设立了26家SPV公司用于离岸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累计投放超过1.5亿美元。
为推动首单业务顺利落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局会同高新区管委会、人行舟山中支(外汇局)、舟山银保监分局、舟山海关等部门,对双方企业在交易架构、人民币跨境支付及租金收取、船舶离岸过户登记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专业指导。下一步,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将在首单业务成功落地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跨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打造舟山生产性服务业与跨境金融融合创新的业态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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