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印度洋上的非洲明珠”马达加斯加
马达加斯加作为西南印度洋上的一颗明珠,资源禀赋突出,发展潜力大。马达加斯加总人口约为2800万人,首都塔那那利佛,塔那那利佛人口约为320万。马达加斯加官方语言为马达加斯加语以及法语。2021年马达加斯加GDP为145亿美元。截至目前,马达加斯加分别加入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并深化在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印度洋委员会(COI)、环印度洋联盟(IORA)、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以及非盟(AU)等区域框架下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事务。马达加斯加是首批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非洲国家之一,是中非共建“一带一路”的桥梁与纽带。
中国与马达加斯加于1972年建交,双方始终真诚友好、平等相待,双方在涉及彼此核心和重大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截至最新数据,2022年,中国与马达加斯加双边贸易额达20.80亿美元,较2021年16.13亿美元,同比增长28.95%。
目前,中国对马达加斯加投资的主要领域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商贸服务业、渔业等。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0年,中国对马达加斯加直接投资流量1.36亿美元;截至2020年末,中国对马达加斯加直接投资存量为3.9亿美元。2020年,中国企业在马达加斯加新签承包工程金额达6.89亿美元。中企承包的大型工程项目包括中国路桥承建的43号国道改造项目、中国路桥和中地承建的44号国道改造项目、中建八局承建的首都马哈马西纳体育场改扩建项目等。
随着近年赴马达加斯加寻求投资合作的中国企业不断增多,涉及领域日益广泛,大型投资项目不断涌现,本文将梳理马达加斯加相关法律制度,供有意赴马达加斯加投资的中国企业参考,以便尽快了解并熟悉马达加斯加国情特点、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
一、法律制度
马达加斯加于1959年通过首部宪法,于2010年通过现行《第四共和国宪法》。议会是马达加斯加最高权力机构,实行两院制,分为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由普选产生,采用“多数两轮投票制”。马达加斯加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马达加斯加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沿袭法国法律,法律法规如下:
?《投资法》,规定了所有马达加斯加或外国的自然人或法人,在遵守马现行法律前提下,均可在马境内自由投资和设立企业。某些特殊领域(金融、保险、矿业、石油、电信、医疗、医药及医药辅助行业)的经营投资须经有关主管当局批准。
?《劳动法》,宗旨是对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法律层面上的保护,2004年的修订更突出了劳动卫生、安全、环境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矿业法》,于2019年启动矿业法(Code minier)的修订,根据提交内阁会议审议的修正案草案显示,马政府拟将镍、钴、贵金属、宝石的特许权使用费从目前2%提高到4%~8%;针对已投入商业化生产的矿业项目,政府持股比例将不低于20%。
二、贸易、投资政策与规定
1. 贸易、外汇及金融概况
从投资环境吸引力角度看,马达加斯加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自然资源丰富;工资成本低;政策法规相对健全,创立公司手续简便。并且,为吸引外资,马达加斯加还相继出台《投资法》《免税区及免税企业法》《矿业法》《外汇法》《贸易公司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等法律。
马达加斯加于1963年加入关贸总协定(GATT),于1995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马达加斯加还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成员,该组织成员间目前无关税壁垒,实行自由贸易(部分商品除外)。此外,马达加斯加还加入了亚洲基础建设投资银行(AIIB),并且已签署非洲大陆自贸协定(AfCFTA),但尚未批准。
马达加斯加的主要贸易伙伴是中国、法国、美国、印度、阿联酋等。马达加斯加外资来源国主要来自欧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主要领域包括采矿业、基础设施、制造业等。目前最大的外商投资项目是安巴图维(Ambatovy) 镍钴矿项目,计划投资55亿美元,由加拿大Sherritt集团、韩国资源公司和日本住友集团共同出资,目前由住友集团控股、持股比例为54.17%。该矿储量1亿吨矿石以上,已于2012年投产,年产镍6万吨,钴5600吨,全部出口。开采期约30年。
马达加斯加货币为阿里亚里(Ariary),由马达加斯加中央银行发行,人民币无法与阿里亚里直接结算。根据《外汇法》(Code des Changes),在马达加斯加注册的本国及外国企业可以设立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但办理进出口业务需要申报。其中,对于贸易企业,马达加斯加政府规定在马达加斯加免税区企业、普通企业须分别在出口商品装运之日起190天、90天内将所得外汇调回马达加斯加。
根据2021年新规,外国人出境时携带外币上限为等值1万欧元。其中,超过1000欧元应向海关申报,并提供外汇兑换处或指定中介机构出具的兑换证明;1000欧元及以下情况无需提交证明。外国人如未遵守相关规定,超过1000欧元金额部分将被没收。马达加斯加海关为防止非法携带外汇或违禁品出境,对出境外国人查验非常严格。入马达加斯加边境时主动申报所携带的外汇,并保留好申报证明,以便在出境时备查。出境时如遇检查,可凭入境申报单或银行及兑换处出具的兑换单供海关查验放行。
马达加斯加现有商业银行11家:马达加斯加印度洋银行、马达加斯加信贷银行、毛里求斯商业银行、毛里求斯国家银行、兴业银行、马达加斯加非洲银行、马达加斯加通路银行、加蓬法国国际银行、马达加斯加Baobab银行、马达加斯加BM银行、马达加斯加兴业投资银行。
2. 贸易主管部门及法规体系
马达加斯加工业化、商业和消费部(www.micc.gov.mg),是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国家内外贸易、工业化和消费发展政策,并负责政策落实、协调、跟踪和评估。下设工业化总司、商业和消费总司。
马达加斯加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贸易公司法》(Loi N°2003-036 du 30 janvier 2004 sur les Sociétés Commerciales)、《民法通则》(Ordonnance n°62-041 relative aux dispositions générales de droit interne et de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é)、《海关法》(Code des Douanes)等。
马达加斯加所有经济实体在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公司可根据企业自定的章程自由管理企业。在遵守马达加斯加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可自由从事投资和贸易活动。除少数珍稀品种受限制外,其余商品均放开经营。
为了促进进口,马达加斯加对部分商品实施免关税待遇,包括药品、肥料(矿物肥料、化肥和动物肥料)、手扶拖拉机等。马达加斯加进口商品暂无配额限制。
对于出口,马达加斯加政府出台法令禁止任何在马达加斯加采伐、出口红木及乌木的行为,在马采伐、出口红木及乌木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马达加斯加多种珍稀动植物亦属于限制类出口资源。
马达加斯加实行严格的海关监管制度。马达加斯加《海关法》规定,为保证马达加斯加财政预算收入,保护马达加斯加本土农业、工业和商业发展,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公布海关税则表,作为《海关法》附件。根据马达加斯加海关发布的关税税则,进口税主要分为3个类别: (1)进口原料关税为5%-10%。(2)进口机器和零配件关税为10%(例如电力机车、客车车厢、货车车厢和邮政车厢、家用电器等)。(3)进口制成品和加工产品关税为20%(例如服装等)。免征进口关税的商品主要有:大米和稻谷;蔬菜种子;肥料(矿物肥料、化肥和动物肥料)及各种杀虫剂;农机设备;风力发电机设备等。
3. 投资主管部门及规定
马达加斯加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为马达加斯加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of Madagascar/EDBM),隶属于总统府,主要职能包括: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私人投资、办理投资相关手续、对外宣介马达加斯加投资机遇。同时,为促进投资便利化,该局设立了投资服务“单一窗口”,实行从递交投资申请到完成注册的全流程服务。
马达加斯加投资合作相关法律体系包含投资法、公司法、金融法、竞争法、环境法、产业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土地法等。
4. 风险提示
拟赴马达加斯加投资的中国企业应充分考虑马达加斯加于2014年走出政治危机,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基础设施(包括马达加斯加是印度洋岛国,电力相当不充沛,存在普遍缺电、停电频繁)等方面短板突出;赴马达加斯加投资前,中国企业应对其法律、行业、市场等方面做好充分调研。
⚫马达加斯加对外国投资者投资的方式有何规定?
马达加斯加鼓励独资、合资、租赁等多样化投资方式,允许外资并购当地企业,马方通常以土地、厂房等不动产入股,部分行业推行许可证制度。多数情况下,马达加斯加政府对外资所占比例无严格限制,最高可持股100%。
马达加斯加《投资法》规定,所有马达加斯加或外国的自然人或法人,在遵守马现行法律前提下,均可在马境内自由投资和设立企业。某些特殊领域(金融、保险、矿业、石油、电信、医疗、医药及医药辅助行业)的经营投资须经有关主管当局批准。
马达加斯加亦出台专门法律规范相关行业经济活动,比如采矿业投资经营须遵守《矿业法》、手工业投资经营须遵守《手工业法》、渔业须遵守《渔业和水产养殖业法》、旅游业须遵守《旅游法》等。涉及投资某些特定领域如银行、保险、矿业、石油、电信、医疗、医药和医药辅助行业时,需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经营,且其占股比例亦需经个案批准。
马达加斯加尚未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专门机制。
此外,在马投资大型矿业项目(一般为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除享受财税优惠待遇外,还可同相关政府部门就其他配套优惠措施展开一对一商谈。
⚫马达加斯加对外国投资者有何优惠规定?
1. 行业鼓励政策
在马达加斯加投资的企业,所应承担的税费和所享有的待遇按照普通税法执行,但免税区企业不包括在内。在马达加斯加投资所执行的税收制度包括《普通税法》、海关税则和《免税区及免税企业法》。
在马投资大型矿业项目(一般为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除享受财税优惠待遇外,还可同相关政府部门就其他配套优惠措施展开一对一商谈。
2. 经济特区法规
马达加斯加于2008年出台新版《免税区及免税企业法》(Loi N°2007-037 du 14 Janvier 2008 sur les Zones et Entreprises Franches à Madagascar)。企业可向马达加斯加经济发展局(EDBM)提交申请,该局审核批准后,颁发免税区或免税企业证明书。
免税区有关优惠政策表现在以下方面:(1)免税区企业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利润税,最低征收标准为5‰。免税区企业在其正式投产的前2-5年,享受免交企业利润税及最低征收税。免税企业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免交登记费。免税区及免税企业实施的进口免交增值税。(2)实行宽松的外汇管理制度,企业可自由支配外汇并可自由转汇到国外。(3)在免税企业工作的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税的征收标准为不超过基本征税标准的30%。马达加斯加经济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每年根据年度《财政法案》,编制当年的税收政策汇编文件,并向公众发布。
3. 风险提示
建议中国企业适当调整对优惠政策的期望值。中国企业在马达加斯加投资大型项目,尤其是矿业开发项目和农业开发项目以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一般可通过个案谈判,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等)。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因有关部门间缺乏沟通和协调,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给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许多障碍和困难。因此,中国企业在计算经营成本时,要充分考虑这些不可预见的人为因素,适当调整对优惠政策的期望值。同时,建议中国企业充分核算税赋成本。马达加斯加的税收体制比较复杂,税收种类繁多。投资者应认真了解当地税收规定,充分核算税赋成本,用好免税区和免税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如何在马达加斯加投资设立企业?
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马达加斯加,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公司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SARL)和股份公司(SA)。
2. 受理机构
马达加斯加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为马达加斯加经济发展局。
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依据马达加斯加法律规定,设立公司需提供公司章程、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居住证明、公司负责人居住证明、公司注册地址证明、业主不动产所有权证等证明材料、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材料、公司高管申明表、受管制行业相关主管部门批文。如设立股份公司,还需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股份认购和出资申明、申请表、股份认购和出资状况、资金冻结证明。如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还需补充提交母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纪要、母公司注册文件。
在受理注册申请4个工作日后,经济发展局将颁发以下文件:已经备案的企业章程、附有工商登记证号的登记证、统计卡(Carte Statistique)和统计代码、税号(NIF)和工商登记副本。
企业获准注册后,须立即在马达加斯加当地商业银行开立公司银行账户,开户时需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工商登记副本复印件、税号文件复印件、统计卡复印件、责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责任人居住证明等材料。
企业获准注册后,需在15日内向当地社保、医保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4. 风险提示
中国企业赴马达加斯加投资注册公司,尤其是投资并购要慎重,不但要遵守马达加斯加相关法律法规,同样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根据马达加斯加法律规定,中国企业在马达加斯加从事投资合作或贸易活动,必须在当地注册并依法纳税。最好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或会计事务所帮助准备注册相关手续。
⚫外国企业在马达加斯加是否可以获得土地/林地?
1. 土地法的规定
马达加斯加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公有土地法》、《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共机构所有土地法》、《私有土地法》等。在马达加斯加,国有土地占有量有限,绝大部分土地属于私有。
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马达加斯加《投资法》第18条规定,外国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不可直接购买土地;可在无需事先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与马达加斯加公民和机构自由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可达99年,并可延续。
⚫马达加斯加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何规定?
1. 许可制度
外国企业在当地承包工程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如下:(1)申请许可。一般情况下,驻在国在招标时,除对参加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外,没有其他许可要求。(2)资质查验。根据马达加斯加工程招标的通常做法,凡参与投标的企业,均需具备实施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资质(主要是对照公司注册时标注的工程资质和范围进行查验)。此外,还应提供企业在驻在国或世界其他国家曾经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以及企业拥有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情况等资料。(3)其他条件。比如招标项目系世界银行或非洲开发银行出资,参与投标企业所属国家必须是世行或非开行成员国。
由马达加斯加政府或世界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出资的工程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单位。招标方式主要有:国际招标和面向在马达加斯加注册的当地企业招标。其中,当地企业参加投标时,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当地注册文件、完税证明、社保部门证明、设备清单等。国际融资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及马达加斯加技术标准执行。
2. 禁止领域
马达加斯加推行自由经济政策,对外国企业市场准入未作禁止性规定,但许多特殊领域项目(如金融、保险、电信等领域)须经逐案批准。
3. 招标方式
马达加斯加对国际融资的项目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国际招标,大型项目要通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经过公证的公司注册证明、公司章程、财务报表、银行资信、未破产证明、同类工程最近五年业绩等,参加投标的公司必须出具投标保函,保函期限一般为120天。招标通知和标书文件根据不同项目分别由总统府、总理府、主管部、大型行业企业、项目管理公司等机构负责发放,评标委员会由业主、出资方、设计咨询公司等方面的代表共同组成。
4. 验收规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方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均被赋予各自的权力,工程须经专门委员会最终验收,临时验收后保修期为1年,最终验收后大型构造物工程必须投保10年。
5. 风险提示
马达加斯加有较多中国企业尚无法直接参与的工程项目,因此,中国企业在投标前应先考虑该项目是否有参与的可能性,而不能盲目耗费财力、人力进行投标。
⚫马达加斯加对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有何主要规定?
马达加斯加《劳动法》(Loi N°2003-044 du 28 juillet 2004 Portant Code du Travail)的宗旨是对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法律层面上的保护。马达加斯加2004年修订的《劳动法》更突出了劳动卫生、安全、环境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内容。雇主从一开始就必须清楚,对雇员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定期合同不能超过2年,如未签订定期合同,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雇员将自动成为无限期企业正式员工。实施承包工程和经援项目的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合同工期签订劳动合同,但任何劳动合同都必须呈报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批准,雇主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报批手续。并且,定期劳动合同不能单方面未到期予以终止。不定期合同可以单方面终止,但要向对方发出预先书面通知,且必须具备终止合同的某些条件及解雇的理由,劳资双方对此都有应尽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如有异议,通常要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的审理和调解,直至由劳动法庭裁决。雇主如需集体裁员,须事先和企业内的“劳资委员会”就此问题进行磋商,或者向企业内的职工代表通报说明情况。磋商结果将呈报劳动监察部门审批。雇主有责任为雇员缴纳社会福利保险费。
马达加斯加《劳动法》对外国人就业无特别规定,强调所有劳动者不分来源、肤色、国别、年龄、政治观点、所属工会,一律同工同酬。马达加斯加负责外籍人员工作许可的主管机构是经济发展局(EDBM)。
中国企业办理劳务人员赴马达加斯加工作许可时,建议聘请有经验的中介服务者,并注意相关时限要求。根据马达加斯加相关规定,中国劳务人员到马达加斯加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由企业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工作许可(permis de travail),马达加斯加驻中国大使馆根据该工作许可签发入境工作签证(时效为30天)。劳务人员入境后,应及时到企业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工作签证(有效期一般不超3年)。企业一定要注意劳务人员的签证时效,在签证到期时如需留任,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切勿持过期签证在马达加斯加居留。
三、争议解决的主要途径及风险提示
涉及马达加斯加的投资和商业纠纷主要为合资纠纷、投资纠纷、劳工纠纷等。关于劳工纠纷,企业工会或工人代表定期向业主反映工人意见和要求,并负责与业主谈判,直至问题得到合理解决。遇到劳动纠纷时,一般在《劳动法》框架下予以协商处理,必要时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除劳工纠纷外的前两者,是外国投资者在进入马达加斯加前首先会做出合适选择的,至少对涉及纠纷的处理方式作出预案。
1. 解决途径
中国企业或个人在当地投资合作发生纠纷时,除了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外,可向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ICSID公约和纽约公约
马达加斯加是《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ICSID)的缔约国,也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的成员。
?国际商事仲裁和外国法院
除马达加斯加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外,因马达加斯加与中国均为《纽约公约》的成员,因此,中国企业在签订相关合作合同时就争议解决除了可以考虑提交国际商会或伦敦仲裁法庭等传统知名仲裁机构并适用相关规则外,随着近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谈判地位与能力的提高,还可以将HK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乃至于CIET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中心等作为更有利于中国企业权益保护的机构被选择采纳。
2. 适用法律
马达加斯加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是《投资法》《公司法》《金融法》《竞争法》《环境法》《产业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土地法》等。
3. 风险提示
在马达加斯加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合作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马达加斯加法律及制度相对健全,中国企业到马达加斯加投资要了解和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当地法律变动情况,聘请当地资深律师作法律顾问,处理所有与法律相关事宜。近年笔者团队有幸代表中国企业参与多个马达加斯加大型矿业收购及农业合作开发的项目,凭借法语谈判及文本起草优势,与马国当地律师团队紧密合作,为中企在马国投资贸易及纠纷解决保驾护航。
参考文章:
1.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马达加斯加(2021年版)
林威 高级合伙人
E-mail:linwei@zlwd.com
业务领域:并购及破产重组、
海外合规与反腐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
地点:前海&上海
马文俊 合伙人
E-mail:mawenjun@zlwd.com
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
一般公司业务及跨境并购等。
地点: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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