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所大宗商品数字人民币清结算服务正式上线 开启跨境商品结算新时代
6月25日,上清所发布通知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于2023年6月26日上线数字人民币清结算服务。市场参与者参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务的,清算产品应为保税品种且以跨境人民币计价、清算和结算。根据公告,使得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跨境商品结算成为可能,开启跨境商品结算新时代。
关于数字人民币业务进行清算结算要求:
一、交易商在参与数字人民币清算结算前,需开立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与支持使用该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参与本业务的现货清算成员签订协议。
二、交易商在参与数字人民币清算结算时,应确保其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中资金足额、相关资金收付不超过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限额,避免因资金不足或资金收付超限造成结算失败。
三、参与数字人民币清算结算的现货清算成员应向上海清算所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
1.数字人民币指定运营机构需提供其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非指定运营机构需提供与指定运营机构签署的合作接入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服务协议复印件;通过集中接入机构代理接入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的机构需提供与集中接入机构签署的代理接入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服务协议复印件。
2.清算业务协议补充协议。
四、参与数字人民币清算结算的现货清算成员为交易商开立用于存放交易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收定金、结算资金及相关款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确保内部业务和系统可适配数字人民币清算结算要求,支持通过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与相关交易商进行交易保证金、交收定金、结算资金、费用及相关款项的结算。
五、全额清算模式下,交易商参与数字人民币清算结算的,资金冻结成功后,上海清算所将货款资金冻结成功信息发送现货平台,现货平台基于交易商授权发送货款结算指令,上海清算所向相关现货清算成员发送付款通知,由相关现货清算成员完成买卖双方交易商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的资金结算,及时、足额扣收买方应付资金并支付卖方应收资金,现货平台实时完成交易标的过户或告知交易商完成交易标的过户。
六、清算产品应为保税品种且以跨境人民币计价、清算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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