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宣布三項新的企業稅減免措施
周二,阿聯酋財政部宣布了三項新的企業稅減免措施,涉及到私人受監管的養老基金和社會保障基金、會計準則以及參股豁免(participation exemption)。
財政部副部長Younis Haji Al Khouri表示:「這些措施涵蓋了與私人受監管的養老基金和社會保障基金有關的幾個方面,這些基金在其他國家通常被免除企業稅。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指定為適用的會計準則,並進一步簡化中小企業的會計流程,反映了財政部對企業稅製度範圍內對企業施加最小負擔的承諾。此外,宣布減免措施也將防止對一個公司實體征收雙重企業稅。」
私人受監管的養老基金和社會保障基金
關於養老金和社會保障基金的決定,為阿聯酋的私人受監管養老金和社會保障基金(private regulated pension funds and social security funds in the UAE)免征公司稅規定了條件。該決定確保與國際稅收慣例保持一致,以便以上基金在國際投資時也能獲得免稅地位的認可,並獲得雙重稅收協定的利益。
此外,該決定還規定了每個受益人最高繳款額的細節,並由法定審計師每年確認其合規性。
會計準則
關於會計準則和方法的決定,為準備財務報表的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這些報表將被用作計算公司稅的應稅收入的基礎。該決定確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是阿聯酋適用且認可的會計準則,收入超過5千萬迪拉姆的大型企業必須使用該準則。
該決定也為收入不超過5千萬迪拉姆的中小企業提供了適用中小型企業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選項(the option of applying IFRS for SMEs)。
為了進一步減少合規負擔,該決定確認,收入低於300萬迪拉姆的企業可以使用現金收付會計(cash basis accounting)。該決定還明確了稅務分組目的下合並財務報表的概念(the concept of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for tax grouping purposes)。
參股豁免
關於參股豁免的決定則規定對其所產生的股息、利潤分配和資本收益免征公司稅。其定義是指在另一實體的股份或資本中擁有5%或更多的所有權利益,並持有至少12個月。
如果該子公司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公司稅率至少為9%,或能證明其利潤、收入或股權的實際稅率至少為9%,則適用該豁免。
該決定還澄清,該豁免將適用於各種所有權權益類型,包括優先股、普通股、可贖回股以及成員權益和合夥人權益。這些所有權權益的總收購成本等於或超過400萬迪拉姆(equal to or exceeds AED4m),即可享受豁免。
這確保了在滿足所需條件的情況下,具有特定對外實體投資的阿聯酋公司(UAE-based companies with specific investments in foreign entities),不會因此而繳納任何阿聯酋企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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