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险业(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香港政府于(四月六日)在宪报刊登《2023年保险业(修订)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保险业条例》(第41章)及其他相关法例,为香港保险业推行风险为本资本制度订定法律框架。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将有助提升香港保险业的监管制度,与国际保险规管标准看齐,从而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地位。新制度将取代现有的规则为本制度,令保险公司须遵从的资本要求与其资产负债配对、风险状况及产品组合更为相称,进一步加强香港保险业的财务稳健状况。」
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就全球保险业的规管标准发出《保险核心原则》,当中包括以风险为本方式作为资本充足水平制度的原则。为准备新制度的实施,政府和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一直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系,并进行多轮量化研究和谘询。《条例草案》建议就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资本要求、资产和负债估值方法、资料呈交和披露要求等事宜作出修订,并赋权保监局透过附属法例的方式订明细节要求。
《条例草案》将于四月十九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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