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基金工具新宠:保留型另类投资基金(RAIF)
来源:安永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
2016年7月23日颁布的《卢森堡法》修订版(《保留型另类投资基金法》)对保留型另类投资基金(RAIF)作了规定。自《保留型另类投资基金法》生效以来,截至2020年2月28日止,已有953个RAIF在卢森堡注册1。RAIF可投资于各类资产。
为何RAIF架构在另类投资基金领域如此受基金经理青睐?原因在于RAIF不受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简称CSSF,为卢森堡监管机构)直接监管,仅由其任命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AIFM)间接监管。与其他受监管的基金工具相比,RAIF架构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投资保障的同时,基金架构也具有灵活性,从而增加业界对采用RAIF架构的信心。
以下为其中一个RAIF架构的例子:
1. 不受双重监管
卢森堡的基金监管制度围绕着基金层面而制定(即“产品层面监管”),专业投资基金(SIF)和风险资本投资公司(SICAR)等受监管基金适用产品层面监管。2011年6月8日,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制定了关于《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2011/61/EU指令》( 《AIFM指令》 ),引入对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规定和监管(“管理人层面监管”)。根据《AIFM指令》(即“管理人层面监管”),RAIF需由授权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因此,RAIF架构提供投资者所需的保护同时,也让基金管理人扩大其基金产品的销售市场。此外,RAIF架构也不受SIF或SICAR等受监管基金所适用的产品层面监管。
RAIF可以由卢森堡或其他欧盟成员国的授权另类基金管理人管理。属于后者的授权另类基金管理人需符合《AIFM指令》中的特定要求。
2. 迅速进入市场
与SIF、SICAR等受监管的基金不同,RAIF的成立无需经过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事先审批,可以在短时间内设立起来。
3. 灵活的公司形式
基于不同的商业考量,RAIF可采取以共同基金、公司2或合伙制的形式设立,其主要差异如下:
► 信息披露要求
4. 具有欧盟护照
RAIF由授权另类基金管理人管理,因而受益于欧盟护照制度,可销售至欧盟各国的专业投资者。
5. 富有吸引力的税制
► 适用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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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选择风险资本投资公司(SICAR)的处理,否则将应用专业投资基金(SIF)的处理
► 无需缴纳卢森堡企业所得税
► 需缴纳0.01%的认缴税(可能适用有关豁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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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风险资本投资公司(SICAR) 的处理 ► 与风险资本有关的收入无需缴纳卢森堡企业所得税 ► 无需缴纳认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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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采用卢森堡合伙制的形式(如有限合伙企业(S.C.S.)或特殊有限合伙企业(S.C.Sp.)) ► 被视为税收透明体,基金层面无需缴纳任何卢森堡税费(即投资者被视为纳税人)
► 从投资标的取得的投资收益,可能享受《欧盟母子公司指令》或有关税收协定的减免税条款
6. 享有伞形基金架构的优势
RAIF可以设立为伞形基金架构,其中每个子基金的资产和债务独立于其他子基金,并可具备与其他子基金不同的特征。在RAIF发行文件中,每个子基金可就以下方面说明其特色:
► 独立的年度报告
透过伞形基金架构,基金管理人可向各子基金分摊初始设立成本和后续运营成本。同时,在满足发行文件中规定的特定条件下,投资者可以在不同子基金间转换投资。
尽管如此,RAIF的子基金需任命同一授权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托管行、审计师和中央行政管理人。
7. 可从现有基金架构转换为RAIF架构
由于RAIF架构的吸引力,在商业及法律方面允许的情况下,一些基金经理可能会考虑将其现有基金架构(如设立在卢森堡或卢森堡以外地区不受监管或受监管基金)转换为RAIF架构。然而,由于RAIF需由授权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相关基金转换需符合《AIFM指令》。我们非常乐意协助贵公司分析上述架构转换的可行性,及协助贵公司实施RAIF架构转换的方案。
如果您考虑在卢森堡设立RAIF,或将现有基金架构转换为RAIF架构,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的卢森堡基金团队期待与您展开进一步讨论。
** Ernst & Young Tax Advisory Services S.à.R.L.
注:
1、来源:卢森堡公司商业登记处(Registre de Commerce et des Sociétés)
2、对于公司形式,可以可变资本投资公司(SICAV)或固定资本投资公司(SICAF)的形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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