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央行:支持上海臨港等地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
商務部&央行:支持上海臨港等地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
1月11日,商務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消息稱,為進一步便利跨境貿易投資人民幣使用,更好滿足外經貿企業交易結算、投融資、風險管理等市場需求,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外經貿企業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
在促進更高水準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通知》提出,便利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各類貿易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支持大宗商品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來華投資、境內再投資,便利對外承包工程企業人民幣境外資金集中管理、確需支付款項匯出,支持與周邊國家(地區)、RCEP區域內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鼓勵銀行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為真實、合規的跨境貿易投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民幣結算服務。
在滿足企業跨境投融資需求方面,《通知》鼓勵銀行境內外聯動開展境外人民幣貸款業務,按照商業原則降低人民幣融資成本,支持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鼓勵對有實際需求且符合條件的境外專案和企業優先採用人民幣貸款。鼓勵銀行通過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等業務,滿足企業人民幣資金集中處理、歸集管理和餘缺調劑需求;通過信用證、福費廷、押匯、貼現、保理、代付等業務,滿足企業人民幣貿易融資需求,並結合貿易特點進一步創新產品服務。
《通知》同時提出,要有序開展更高水準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鼓勵銀行將更多優質企業納入便利化政策範疇,鼓勵省級跨境人民幣業務自律機制間共用優質企業名單。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認定一批示範企業等形式,強化激勵效應。積極拓展跨境人民幣業務“首辦戶”,擴大覆蓋面。著力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便利其在跨境貿易投資中使用人民幣結算,規避匯率風險、降低匯兌成本。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帶動境內外、上下游企業更多使用人民幣,促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推動國有企業帶頭,集團內部境內外企業往來積極使用人民幣。
兩部門還對各類開放平臺提出了新要求,即依託自貿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經貿合作區等各類開放平臺,促進人民幣跨境使用。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豐富人民幣使用場景,重點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粵港澳大灣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地區立足定位,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鼓勵銀行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邊(跨)境經濟合作區、國際性展會等提供跨境人民幣結算“一體化”配套綜合金融服務。
對於銀行的金融服務,《通知》提出,鼓勵銀行根據外經貿企業實際需求,積極創新產品服務,提供交易撮合、支付結算、財務規劃、風險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提供更多人民幣保值增值工具,培育境內外主體人民幣使用習慣。鼓勵銀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流程,提升便利性和資金到賬效率。強化保險保障,通過擴大覆蓋面、優化承保條件等方式,加大對企業人民幣跨境貿易投資的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險承保力度,支持企業投保或續保時以人民幣作為收付幣種。
此外,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在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前提下,撬動更多資源,為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支持跨境貿易投資更多使用人民幣。支持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做好專案對接,為符合條件的人民幣貿易投資專案提供股權融資支持。
《通知》提出,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充分認識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積極作用,及時摸排和對接行業企業需求,結合當地實際採取針對性舉措,為人民幣跨境使用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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