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
保險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
2022年3月,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旨在為數以億計的通過就業、就學等方式轉入城鎮、融入當地成為新市民的農村人口做好金融服務。保險行業因其互助共濟的基因天生具有為經濟發展和民生保障保駕護航、促進全體人民實現共同富裕的功能和作用。 《通知》既對保險業的發展提出了要求,也為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契機。
新市民群體風險敞口較大
新市民既是中國城市建設的主力軍,也是保障城市生活平穩運行的生力軍。他們的工作崗位分佈廣泛,從基礎設施建設者、保洁保安到快遞配送員、平台主播,既涉及城市運轉的傳統業態,也涉及新製造、新零售、新服務等新興業態。他們多為靈活就業人員,體現出從業內容多樣、流動性強、收入不穩定、從業風險複雜多變、意外傷害事故和新型職業病高發等特徵。例如,家政服務人員面臨著摔傷、意外墜落風險,配送員面臨較高的交通事故風險。
雖然在中國現行的社會保險體系中,大部分新市民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自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但是其保險保障水平與風險敞口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目前較為突出的問題包括新市民群體參保積極性低、社會保險覆蓋不全面、工作崗位不穩定、工傷認定難明晰、工傷風險承擔主體難確定、健康風險保障和養老保障明顯不足等。社會保險的保障力度普遍不足,當發生重大疾病或者重大事故時,仍會給很多新市民家庭造成非常沉重的經濟負擔,存在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可能,尤其是那些未被社會保險覆蓋到的新市民群體,完全暴露於風險之下,嚴重缺乏保險保障。
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體系
加強新市民保險服務,加快中國現代保險服務業的發展,不僅需要向保險市場發展成熟的發達國家汲取經驗,更需要向內審視,發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商業保險制度,開發適合中國國情的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保險行業應該對新市民群體風險狀況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進行風險分類和分級,遵循普惠性、廣覆蓋、差異化的原則,創新現有保險產品和服務體系,研發能夠切實填補新市民保障缺口的產品和服務體系,充分適應新市民群體就業靈活、廣泛分佈、抗風險能力有限等特點,一方面用足用好現有稅收優惠政策擴大“稅優”保險產品的覆蓋人群,並積極推動“稅優”政策的優化;另一方面針對風險敞口大,交費能力弱的新市民群體加大提供保障槓桿強的消費型保險產品(比如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的力度,並在交費方式上進行改進,允許投保人分期付費,甚至按天付費,減輕交費壓力。
創新新市民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
第一,推動推出適合新市民的“稅優”健康保險產品。 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其中特別提到了“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當前,中國商業健康險的稅收優惠政策試點效果並不十分理想,按照試點的稅收優惠政策,收入不高的新市民可能根本無法享受“稅優”健康保險產品。
因此,從政策層面,有必要針對新市民群體爭取“稅優”政策的優化,如改變稅收優惠方式。個稅稅率差異將導致“稅優”健康保險購買機會不公平,在當前保費稅前抵扣的優惠方式下,個稅稅率差異不僅代表了個體收入差異,還代表個體能否享受稅收優惠的資格差異和納稅人群的“稅優”幅度差異,後兩種差異不僅沒有緩解群體間由收入差異導致的“稅優”健康保險購買概率差異,反而進一步擴大了群體間的購買機會不公平。因此,有必要改變稅收優惠方式,可以考慮將保費稅前抵扣方式改為與稅率無關的保費稅額減免方式,或者與個稅無關的保費比例補貼方式,通過降低“稅優”方式對高收入人群的有利傾向和納稅人群“稅優”幅度的差異程度,從而降低由個稅稅率導致的“稅優”健康保險購買機會的不公平。
從產品設計層面,建議針對“稅優”健康險醫療保險責任進行優化,比如對門診費用賠付範圍進行適當擴增,保險公司可以重點考慮將慢性胃炎或胃潰瘍、脂肪肝、血脂異常等常見慢性疾病納入責任病種;對門診費用賠付限額進行適當提升,保險公司可以較大幅度提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肝硬化、高血壓、糖尿病的責任限額,適當提升惡性腫瘤放、化療和冠心病的責任限額,並對保費作出相應調整。
第二,創新普通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一是大力研發新市民長期護理商業保險服務,為被保險人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原因選擇居家護理或機構護理髮生的護理服務提供保障,護理保險的年度保費控制在150~1500元,該方案下投保人保費負擔不大,且保險公司實施可行性較高;二是提供健康管理服務,針對慢性病患者提供疾病指標監測、並發症風險評估、個性化治療方案等慢病管理服務,針對健康人群提供健康體檢、疾病預防、醫生諮詢等健康維持服務,該方案對保險公司的風控能力、技術水平、人才儲備、資金實力等方面要求較高;三是提供長期健康保險,投保人每年續交一次保費,保險公司保留調整費率的權利,由於長期風險成本的難以預測性,該方案最大的挑戰是定價困難,因而適宜健康保險業務能力較強的保險公司。
豐富新市民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要堅持安全性和保值增值性相結合的原則設計養老保險產品。由於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交費持續穩定、存續期限較長,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參與人群退休後較長時間內的老年生活,隨著中國人均預期壽命的持續提高,養老保險產品的安全性顯得極為重要,因此,在產品設計時必須要將安全性放在首要位置,鼓勵和引導個人長期持有。同時,由於長期交存會降低個人資金使用的靈活性,養老保險產品在設計上還需要保持有吸引力的投資收益率,以滿足參與個人資產保值增值的需要,增強產品吸引力。
增加養老保險產品的靈活性。為進一步提高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靈活性,應對長期交費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確定性風險增加應急借款機制,在尚未達到退休年齡而遭遇直系親屬重疾、全殘等特殊情況時,投保人可以通過低利率保單貸款等方式,在一定比例範圍內提前支取養老累積資金,並在規定期限內將提前支取的資金歸還。同時,明確尚未達到養老金支取年齡、因收入中斷等各種原因造成產品交費中斷後的賬戶資產處置和接續規則,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打消參保顧慮。
豐富不同年齡人群產品設計。商業保險機構有必要通過實地調研,拓展在老年人健康管理、就醫康復、養老社區運營等領域的業務,將更多養老服務產品與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進行多業態的融合,為特定年齡人群開發有針對性的養老保險產品,進一步提升產品吸引力、擴大覆蓋面。
著力提升服務水平。隨著第三支柱養老保障產品的不斷拓展,保險、基金、銀行等金融機構都將成為第三支柱的重要參與者。由於養老保障的特殊性,作為產品提供方的保險機構不能僅從市場利潤最大化的角度去開展業務,而應當努力承擔起第三支柱建設中的社會責任,為參與個人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一方面,做好養老保險產品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強行業自律建設,將養老保險產品運作情況納入社會監督範圍內,定期、準確、詳盡地提供信息披露事項,為新市民做好投資決策、合理優化配置養老資金提供必要幫助;另一方面,應藉鑑發達國家資產管理行業的成功經驗,積極發展專業投資顧問,對參保人個性化、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進行深度挖掘和方案匹配,以幫助參與人能夠更為理性地進行養老保障資金和產品配置。
大力發展普惠性更強的相互保險
相互保險的會員有參與經營管理以維護自身利益的動機,而會員擁有的所有權也為其提供了條件。保單持有人和保險人利益的統一能夠消除相互保險組織內部的利益分歧,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應對風險的靈活性。相互保險“共有、共治、共享”的特徵與生俱來高度契合共同富裕“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共建、共享、共富”內涵。相互保險組織的會員具有雙重身份,“共有”決定了其可參與該組織的盈餘分配,“共治”可有效解決治理失靈、資本無序擴張和壟斷問題,不可能出現財富聚積在少數人手裡的現象,有效規避了“富者恆富,窮者恆窮”的社會分化局面。
從價值功能來看,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發展和完善過程中,相互保險一直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尤其是在特定區域、特定行業、特定人群中,相互保險作為一種純粹的風險保障性產品,憑藉其非盈利、低費率、低成本的特點及優勢往往可以發揮較強的風險處置和風險轉移功能,能較好地平滑特定風險、提升投保人的抗風險能力。
積極探索全線上運營管理
商業保險要抓住科技推動保險轉型的契機,盡快推動出台電子保單相關法規,遵循普惠和廣覆蓋的原則,積極探索全線上運營管理的政保合作模式,建立起立足國情的商業保險產品和服務體系,針對中低收入群體大力發展普惠保險,加強與政府合作,提升商業保險的保障效果,切實填補新市民保障缺口,保證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定價偏差等風險可控,運行模式選擇和保障責任設置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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