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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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引导银行业保险业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更好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2022年5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保险业更好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
一、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重要成就,城市面貌获得巨大提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提出了明确目标。这就对银行业保险业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好城市建设和治理、更高效地在人民城市发展中配置金融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协调发展。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互补,助力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2.顺应发展规律,坚持因城施策。认识、尊重、兼顾不同城市的区域特征、人口发展、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功能定位、文化特色等,参考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和人口变动趋势,采取差异化举措,科学选择支持重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
3.坚持服务人民,促进绿色发展。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金融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金融需求,促进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推动城市发展全面向绿色生态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
4.发挥市场作用,深化改革创新。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金融与城市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共生发展。
5.严守风险底线,确保安全高效。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增强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严格做好风险评估和项目尽职调查,避免城市低水平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求聚焦人民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支持公共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助力城市居民健康生活,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促进城市安全发展。
二是围绕绿色、智慧,提高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城市功能提升,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生态修复,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城市智慧化水平。
三是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城市发展动能。支持小微企业,激发城市发展活力,支持特色产业,增强城市比较优势,支持城乡融合,提升新市民服务质效,支持科技创新,增强城市发展动力。四是强化协同合作,有效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监管指导,严守风险底线,加大合作交流力度。
(三)对风险管理的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在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相关业务过程中,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严守风险底线。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审慎合规经营,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同时,要求强化对相关情况的跟踪了解,适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
三、对银行业务指引
城市和城镇是经济运行的主要空间载体。我国的城市发展在结构、功能等方面都日趋完善。城市空间是我国统筹二元结构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为此,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树立使命担当,回归本源。商业银行要将服务城市居民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保险机构要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按照资管新规和互联网新规要求,加快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制定合理的风险偏好和市场激励并贯彻落实。
首先,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应分别回归间接融资和风险保障的业务本源,摆脱对影子银行、通道业务的惯性依赖,降低高风险高杠杆的部分房地产融资、政府平台、互联网平台资金等的过高业务权重,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为引领,制定产业金融发展规划,研究发布有针对性的行业金融服务指引,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表。
其次,银行保险机构特别是中小城市银行要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做好对区域内各级城市经营主体的特色化金融服务。中小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关于跨省经营的治理要求,规范省外分行存贷比限额管理,集中资源支持本省城市建设和治理提升,同时发挥总部优势,开发创新特色化的产品服务,支持区域产业链增链、补链、强链。大型商业银行要进一步优化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省市分行强化区域产品创新,保证金融资源的区域合理配置。另外,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发挥在城乡二元结构中的资源配置功能,在支持乡村振兴的同时,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积极支持绿色食品、仓储物流、农业智能机械等重点行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再次,在坚持自身合规稳健经营的基础上,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快推进社保卡金融服务、适老化网点改造等,重构生活体验,优化服务流程,建设服务城市治理的优质本土金融机构。应加快推进新的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模式,支持城市保障房建设、支持区域新基建、房地产健康发展、城市居民合理的住房金融需求。构建政府金融合作新模式,支持政府平台市场化、投行化转型,支持保险等长期资金对接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自主创新理念,深耕专业领域,构筑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智慧城市的自有知识产权。依托自身战略定位、客户定位和资源能力,以市场和客户为出发点推进数智化转型,强化数据治理,将其纳入城市治理的总体框架。依托本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推进绿色金融、生态金融等新业务开发,确保赋能行业创新取得实效。要立足于中国城市治理大局,推进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市场的结构转换,推进保险、信托等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整合提升,加快推进公司金融投行化发展,加快投贷联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扶持打造一批智能交互、智能联接、智能中枢、智慧应用的城市全场景综合智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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