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多、诸边贸易政策
目前,欧盟所有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都是WTO成员。几十年来,欧委会根据理事会授权,基于共同贸易政策规定,在多边贸易谈判中一直积极活跃。欧盟机构决策权力扩大受多边贸易谈判,特别是乌拉圭回合谈判影响。多边谈判内容不断增加,要求欧盟机构在更大范围内代表其成员国立场,因此,欧盟机构权力也得到不断加强。
欧盟成立初期,国际贸易议题比现在狭窄很多,关注问题主要是关税。正因如此,《罗马条约》113条规定的属于欧盟机构独享管辖权的共同贸易政策仅包括关税、反倾销和补贴。鉴于当时的欧洲经济,欧盟还不是多边谈判的主要角色,美国在多边贸易自由化中发挥了领导作用。《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28条(今300条)赋予欧盟与第三国缔结贸易协定的权利。
在东京回合(1973-1979年)多边贸易谈判议程中,首次增加了非关税壁垒(NTR),其后进一步扩大到服务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动物福利等领域(乌拉圭回合1986-1994年)。多边贸易谈判议题增加,使欧盟将其共同贸易政策中独享管辖权进一步扩大到上述领域。
相对而言,欧盟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体关税较低,二是与绝大部分贸易伙伴签有优惠贸易协定或安排。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盟在关税减让方面比美国、日本的力度要大,欧盟关税100%为约束税率,2002年最惠国简单平均关税税率为6.4%,其中非农产品简单平均关税税率为4.1%,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为3.6%,农产品简单平均关税税率为16.1%,但加工农产品贸易存在关税升级现象。欧盟在食品、饮料、烟草和纺织品等商品进口方面明显存在关税高峰。工业方面,部分鞋类产品进口关税高达17%,服装平均税率也达11.9%。
欧盟是新一轮多边谈判主要倡导者,主张制定合理时间表,进一步实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强化WTO现行规则,推动新规则制定和发展;发展中国家应全面参与多边决策进程,发达国家要帮助其融入世界经济;通过与其他团体和机构合作,确保WTO规则开放性、可预见性和有效性。
在产品市场准入方面,欧盟主张全面实现自由化,而不是个别领域率先开放;多边谈判应有助于发展中国家产品更好地进入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应当大幅度削减相互间贸易壁垒。在农业领域,主张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并降低农业补贴,取消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相关产品的出口补贴。同时强调,农业谈判应考虑非农关注和地理标识的更好保护。
在服务贸易方面,欧盟已向世贸组织提交了要求第三国进一步开放市场的100多项建议;自身共有14项综合后的承诺,即1995年以前的12个成员国共同承诺、奥芬瑞3国及第五次扩大的10个成员国各自的承诺。
欧盟倡导向最不发达国家全面市场开放,对发展中国家实行差别和特殊待遇,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与贸易相关的技术援助,帮助其更好地融入并参与多边体系,执行多边规则。
在贸易救济措施方面,欧盟主张规则的严格性和透明度,呼吁改进贸易便利化规则。
欧盟历次扩大都将共同贸易政策自动延伸到新入盟成员国。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某些第三国的利益。为此,欧盟依据《关贸总协定》第24.6条,正在与多个WTO成员进行贸易补偿谈判。
继美国于2013年1月份宣布加入诸边服务贸易协定谈判之后,欧盟、加拿大也于3月份宣布加入该谈判,欧盟理事会则于3月18日通过对欧盟委员会的谈判授权。目前参与谈判的成员基本上是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24个成员,涵盖全球三分之二的服务贸易量。中国、印度、巴西等金砖国家尚未参与谈判。美国此前一直主张在WTO框架之外建立单独的“国际服务协定”,欧盟则力主将协定与WTO服务贸易协定进行对接,成为WTO框架内的“诸边服务协定”。目前谈判共识已确定为协定结构应以WTO服务贸易协定做基础,未来可成为WTO诸边协定之一并可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这种安排将方便金砖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加入。谈判自2013年正式启动以来,截至2016年底已举行21轮谈判,协定正文的框架基本成型。由于自由贸易区谈判包括服务贸易章节,诸边服务贸易谈判将与欧美、欧日等自贸区谈判存在交叉,平行进行的自贸区谈判将对诸边服务贸易谈判造成一定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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