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JAFZA)稅收優惠
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JAFZA)根據政府法令成立於 1985年1月9日,是首個也是最重要的自由貿易區。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發布了自由貿易區投資者指南,規定了如下發牌條件及激勵措施: 申請者必須完成其關於在自由貿易區內擬投資項目的調查問卷。有關部門會審閱擬投資項目並將相關資料轉發給申請者,例如租賃及
勞務合同模板、執照申請表等。
(1)執照
根據投資項目的性質授予相應的執照。
執照的有效期為一年並可每年更新。執照種類包括貿易類、工業類和服務類。當申請者的商業項目涉及多種執照種類時,不同類型的商業項目需獲得相應的執照。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執照申請者須提供證據證明其在任一酋長國、自由貿易區或者阿聯酋以外的管轄地有實體公司,同時必須和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簽署租賃協議。 因商業性質改變而導致需要獲取新的執照種類,應申請新的執照並且支付合理的行政費用。
(2)提供的服務
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為區內的工業企業居民提供入境許可、工作許可和居留證,並對這些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
區內企業所需員工及勞工將由相關部門作為贊助方和名義上的雇主根據特殊聘用合同予以提供,區內企業對於招聘及雇傭條款的實施有控製權。雇員持工作證可自由出入迪拜和自由貿易區。
(3)所需材料
如在自由貿易區內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需提供下列資料:
①由阿拉伯大使館公證的委托當地經辦人的委托書;
②在自由貿易區設立機構的經公證的董事會決議;
③經辦人護照復印件及其簽名樣本;
④母公司備忘錄、公司章程及其他組成文件復印件;
⑤對於已經設立的公司,由公司所在地註冊機關簽發的證明;
⑥最近期間公司年報及財務報表復印件,新建公司可不提供;
⑦公司董事會成員名單,包含成員全名、國籍、出生地及日期和
居住地址等;
⑧公司總部出具給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的保證其向自由貿易區
內新設立公司提供運營所需財務擔保的擔保信。
在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外商投資者可通過以下形式從事商業活
動:
(1)自貿區獨資公司
1992 年 9 月 26 日迪拜政府發布了 1992 年 9 號文,對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的獨資公司(FZE)的組織形式做出相應規定。該規定的要點如下:
①應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股東責任不以其對自貿區獨資公司的出資額度為限;
③自貿區獨資公司由單個股東發起;
④自貿區獨資公司要求妥善保管賬簿並聘請經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批準的審計師進行審計;
⑤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將保存自貿區獨資公司的註冊信息以供公眾監督;
⑥自貿區獨資公司可享受的優惠政策包括:稅務豁免、外資 100%控股、非國有化保障、最低股本要求為 100 萬迪拉姆;
⑦自貿區獨資公司將被保留賬簿備查,並任命由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批準的審計人員;
⑧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保留自貿區獨資公司註冊者名冊以備公示。
根據 1992 年 9 號文設立了自由貿易區部門,該部門負責自由貿易區機構的註冊並保管成立記錄。每個自貿區獨資公司僅能有一個股東作為法人借款、訂立合同或以其本人的名義參與訴訟。自貿區獨資公司可以作為控股公司向其他企業收取利息。
任何人(不論是法人或自然人)均可提交申請成立自貿區獨資公司。
是否接受申請完全由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決定。
如果申請被批準,自貿區獨資公司將獲得一份成立證書,並進入自由區登記冊。自貿區獨資公司可在自由區內從事的活動是由作為登記程序的一部分而頒發的特別許可證所界定和授權的。自貿區獨資公63中國居民赴阿聯酋投資稅收指南司也可以在自由區之外運營。
在自貿區獨資公司註冊完成前,需以現金的形式全額繳存最低100萬迪拉姆的投資股本(除非自由貿易區部門允許以實物支付),股份證書經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批準後可轉讓,企業凈資產始終不能低於總股本的 75%。
自貿區獨資公司必須在自由貿易區內有經註冊的辦公場所,並在其名字後顯示「FZE」字樣。自貿區獨資公司需有理事及秘書,兩者之一必須居住於迪拜,任何非阿聯酋籍個人擔任上述兩種職位的需持有有效的工作或居住證。
每個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內自貿區獨資公司需向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自貿區獨資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可解散:股東要求;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判定該機構沒有繼續從事商業活動或該機構違反自由貿易區規定。
(2)自貿區合資公司
實施細則對自由貿易區的合資公司(FZCO)的組織形式做出規定,不同於自貿區獨資公司,自貿區合資公司必須有 2-5 名股東,可以是法律實體或者個人,自貿區合資公司可以持有其他企業的股份但不能邀請公眾認購其股份,自貿區合資公司同時適用阿聯酋聯邦商業公司法(2015 年第 2 號法案)。自貿區合資公司最低股本要求為 50 萬迪拉姆。每股票面價值為10 萬迪拉姆或其倍數,所有股份均需有相同價值及等級。股份證書需註明股東名稱,不允許以不記名形式出現。股份證書發放前股本需全額繳存,通常以現金支付或允許的其他方式支付。
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下設自由貿易區公司部,負責處理自貿區合資公司的設立、註冊及監管事宜。自貿區合資公司設立申請及其必須的支持文件需提交到自由貿易區公司部,包括創始股東詳細信息及下列經認證資料:公司備忘錄及章程;董事會關於批準設立自貿區合資公司的決議;授權管理自貿區合資公司的授權委托書;公司存續證明或公司所在國的註冊證明;過去 2 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自貿區合資公司至少有 3 名個人理事、1 名秘書(可以由理事兼任),其中至少 2 人居住在阿聯酋境內,非阿聯酋籍個人需獲得阿聯酋工作或居住證方可任職理事或秘書。自貿區合資公司必須在自由貿易區內有經註冊的辦公場所,並在其名字後顯示「FZCO」字樣。每個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內自貿區合資公司需向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自貿區合資公司首個財務年度起始於自貿區合資公司註冊完畢時,期間可以為6-18 個月,第二個財務年度起則為 12 個月。
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有權決定註冊成立費用,並可根據董事、股東或債權人的要求或自行決定任命檢查員調查自貿區合資公司的事務。
當自貿區合資公司違反實施條例或其所持執照條款,有關部門可以處於每日不超過 1 萬迪拉姆的罰款,同時自貿區合資公司的財產歸傑貝阿裏自由貿易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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