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跨境資產管理示範區!銀保監會 上海市政府聯合發佈臨港新片區科技保險創新引領區工作方案
為加快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更具國際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特殊經濟功能區。中國銀保監會 上海市人民政府7月21日聯合發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科技保險創新引領區工作方案的通知》銀保監發〔2022〕16號.
其中創新科技保險資金運用方式要點如下:
§擴展保險資金產業投向。鼓勵保險機構依法合規投資科創類投資基金。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以債權投資計畫或股權投資計畫等方式參與臨港新片區八大前沿製造業、五大特色園區重大產業專案和重點科技企業的投融資
§搭建科技金融綜合支持體系。引導保險資金依法合規參與科技企業改革重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參與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參與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和市場化創投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滿足科技創新企業在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
§探索保險資金跨境投資方式。支持保險公司將提供跨境金融服務取得的收入,自主用於符合規定的經營投資活動。鼓勵跨國保險公司在上海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等總部型機構,試點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參股境外資產管理機構等在上海設立的理財公司,探索保險投資新方式,助力打造跨境資產管理示範區。支持區內銀行為保險資金跨境投資提供託管、結算等服務。
§探索提高保險資金投資專案管理水準。轉變保險投資信用評價模式,從傳統依賴AAA主體信用的單一信用評價模式,逐步過渡為專案信用和主體信用相結合的混合評價模式。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科技保險創新引領區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五個重要”的指示要求,加快建設更具國際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特殊經濟功能區,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外匯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等檔,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建设目标与功能定位
围绕重点产业提供特色科技保险支持
(五)服務國家和上海重大戰略落地實施。積極對接高端裝備製造、民用航空、積體電路、生物醫藥等高科技製造產業集群,圍繞臨港新片區科技創新攻堅、破解“卡脖子”難題的職責定位,提升保險業服務能力和質效。升級科技保險產品體系,針對科創企業在技術研發、生產運營、市場推廣及成果轉化等環節的重點風險,打造一批行業領先的科技保險產品。積極探索共保機制,研究推出積體電路保險新品種和服務新模式。積極開發專利全流程保險產品,探索發展商標保險等新品種,構建知識產權保險產品體系,有效分散科技企業創新風險。
(六)服務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積極回應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主動對接區內節能減排、污染治理、綠色製造和再製造、新能源汽車、環保節能高端裝備、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新型儲能、氫能源產業鏈、清潔能源綜合利用、迴圈經濟、生態修復等重點發展領域,提升保險產品研發及風險保障能力。依託臨港新片區金融先行先試的制度優勢和高科技企業集聚的產業優勢,積極探索保險業應對氣候變化、治理污染、服務綠色經濟發展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鼓勵保險機構積極推進指數保險、收入保險等新型產品在城市氣候巨災管理、生態農業、支持新能源企業發展等領域的試點應用。推動保險機構改進經營理念,在支持生態安全與綠色發展、適應與應對氣候變化過程中發揮“保障+風控+服務”的全面風險管理功能。
(七)服務網絡與數據安全等新基建領域。支持臨港新片區打造“數聯智造”品牌服務智能製造發展,聚焦硬核科技產業,圍繞國際數據港建設需求,加強對網路安全、數據安全等新興風險的識別和研究,探索為企業網路安全風險防控需求和因網路安全事件造成的業務中斷損失、網路勒索損失、數據洩露損失、企業名譽損失、法律服務費用等經濟支出提供綜合性保險解決方案。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網路安全領域科技企業的合作,創新網路安全保險服務模式,促進網路安全產業與保險業共贏發展,為企業提供安全、可靠的網路環境。
推动科技保险市场更高水平开放
(八)建立多元化科技保險產業體系。支持保險機構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分支機構和經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專屬機構等,鼓勵保險公司對區內分支機構科技保險業務實行單獨運營、單獨管理、單獨核算、單獨考核,為臨港新片區科技保險產品設定單獨代碼,在財務、承保、理賠、再保險等資訊系統中實現科技保險的單獨記錄和處理。支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依法合規在上海設立子公司,從事專業資產管理業務。吸引專業能力強、市場認可度高的保險仲介、保險精算、風險管理及評估等相關機構落地臨港新片區,建立科技保險全產業鏈式服務網絡,提升科技保險服務質效。
(九)打造開放型科技保險機構體系。把握國家深化金融改革開放機遇,集聚更多具有國際影響力和行業引領性的外商獨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鼓勵國際上具有科技風險管理先進技術的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具有科技保險服務成熟經驗的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在臨港新片區內設立機構。
(十)構建國際化科技保險交易體系。依託上海保險交易所的在地優勢,打造場內與場外、線上與線下、境內與境外、科技企業與保險機構互聯互通的國際一流科技保險交易體系,提升保險交易能級。堅持綜合服務平臺、行業基礎設施市場化定位,促進保險交易更加透明、資訊披露更加充分、服務更加便利、功能更加完備,推動保險風險跨空間、跨時間、跨管道、跨層次交易,實現更大範圍風險分散、更高水準風險管理,助力科技保險標準化、規則化、產業化發展。提供高效清算路徑,提高保險要素市場工作效率,擴大保險覆蓋面,增強承保能力,提升區內科技保險業綜合競爭優勢。
(十一)建設科技保險風險管理與國際交流合作體系。強化重點領域監管,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實施嚴格監管、精准監管、有效監管,探索實現重點領域全流程風險即時監測和動態預警管理。根據臨港新片區參與國際經濟治理的重要試驗田的國家戰略定位,對標國際高標準規則,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開展科技保險創新國際合作和定期成果展示交流,持續跟進國際前沿理論和技術發展動態,加強保險創新國際協同與合作,深化科技保險風險管理、科技保險理論和科技保險技術研究與創新。鼓勵區內保險機構聯合國內外高新技術企業、科研院校等開展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發展等多方位合作,進一步夯實保險業服務科技創新的基礎。
创新科技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十二)擴展保險資金產業投向。鼓勵保險機構依法合規投資科創類投資基金。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以債權投資計畫或股權投資計畫等方式參與臨港新片區八大前沿製造業(積體電路、人工智慧、生物醫藥、航空航太、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製造、綠色再製造、氫能源)、五大特色園區(資訊飛魚、東方芯港、生命藍灣、大飛機園、海洋創新園)重大產業專案和重點科技企業的投融資,助力打造千億級產業集群。支持保險資金助力現代化新城建設。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引導保險資金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按市場化原則參與臨港新片區軌道交通、高速公路、城際鐵路等基礎設施專案和長期租賃住房等專案建設,支持保險資金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投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相關產品。
(十三)搭建科技金融綜合支持體系。引導保險資金依法合規參與科技企業改革重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參與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參與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和市場化創投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滿足科技創新企業在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暢通科技企業中長期資金籌措管道,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
(十四)探索保險資金跨境投資方式。支持保險公司將提供跨境金融服務取得的收入,自主用於符合規定的經營投資活動。鼓勵跨國保險公司在上海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等總部型機構,試點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參股境外資產管理機構等在上海設立的理財公司,探索保險投資新方式,助力打造跨境資產管理示範區。支持區內銀行為保險資金跨境投資提供託管、結算等服務。(十五)探索提高保險資金投資專案管理水準。轉變保險投資信用評價模式,從傳統依賴AAA主體信用的單一信用評價模式,逐步過渡為專案信用和主體信用相結合的混合評價模式。對於長期租賃住房、產業園區等市場化經營性專案,側重專案自身現金流測算,支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深度參與園區內企業和專案。保險機構開展投資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強化對外部信用評級結果的合理使用,綜合判斷投資專案和主體的信用風險,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提高風險管理能力。鼓勵保險公司和第三方專業機構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科技手段,建立精細化投後管理體系,加強對保險投資專案的現金流監控,關注專案建設進度和實際運營效果,運用市場化手段對保險資金的退出方式作合理判斷和創新嘗試。
促进保险与科技双向赋能
(十六)支持科技在保險領域的創新應用。支持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物聯網等新興技術在保險領域的創新應用,以物聯網架構改造保險核心業務系統,以大數據技術推進保險機構數位化轉型,以互聯網創新思維豐富保險業態,以人工智慧觸發保險行業變革,重構包含產品、行銷、風控、服務、資產管理等核心環節在內的保險價值鏈。
(十七)發揮保險對科技發展的助推作用。搭建保險與科技創新之間的交流平臺和融合機制。探索新型科技保險服務模式,建立適應創新鏈需求的科技保險服務體系。優化現有重複建設的系統,進一步改善客戶體驗,打造科技賦能平臺的完整閉環,研究探索數字人民幣與保險業務的融合,為臨港新片區重大專案建設、科技攻關創新等提供保險保障。
(十八)加強數位化科技化監管。遵循統籌規劃、多方協同、需求驅動、共研共用、提高效能原則,立足臨港新片區“金融科技創新試驗港”優勢,拓展監管科技應用場景,增強大數據算力與演算法,提高監管數位化水準,加強跨部門監管數據共用,培養科技文化,建設數據驅動型監管模式,引導數據應用邁向大數據時代,為銀行業保險業監管提供系統解決方案和數據治理體系,逐步實現監管數位化和智能化的新目標。
实施科技保险创新人才工程
(十九)健全多學科複合型人才培養機制。鼓勵保險機構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等單位合作,加強兼具保險專業素養、資訊技術知識、風險規律探尋的複合型人才培養。宣導跨業合作和輪崗機制,鼓勵學科交叉、人員交叉、領域交叉和工作類別交叉,打通產學研多元化的人才流通管道,鼓勵保險機構和科技企業建立高端人才庫,積極參與國際前沿科技保險創新與技術交流。
(二十)提供人才政策綜合保障。“居轉戶”年限由七年縮短為五年;對其中符合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佈局的用人單位的核心人才,“居轉戶”年限縮短為三年;對符合政策條件的人才可直接引進落戶。推薦將重點保險機構納入臨港新片區人才公寓單位清單並予以重點保障。支持重點保險機構納入臨港新片區人才住房政策單位清單,使高端人才享受定向微調和優先選房購房政策。
(二十一)完善專業人才激勵政策。完善對科技保險人才的激勵與培育政策,臨港新片區對於在科技風險管理和科技保險創新中作出重要貢獻的機構和個人予以獎勵。加大對引進高端科技風險管理與保險人才的獎勵力度,按照國家引進人才政策,對其隨遷家屬給予子女入學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二十二)引進國外高層次專業人才。具有境外職業資格的精算師、分析師及保險企業高管等專業人才在境外的從業經歷可視同國內從業經歷,允許海外人才申請參加國內職業資格考試。實施更加開放的境外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對臨港新片區重點企業、重點引才對象靠前提供永久居留、便利居留等服務措施,在臨港新片區工作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有效期五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提供外籍人才薪酬購付匯便利化政策,支持具備條件的銀行提供零審單的“一件通”薪酬購付匯服務,實現線上線下同步,提升科技企業人才涉外金融服務的效率。
综合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強對科技保險業務的財政支持。發揮地方財政資金的杠杆作用,引導科技企業運用保險方式管理科技創新中的風險。
(二十四)建立相關激勵機制。對新設立的科技保險產品研發中心、科技保險資訊平臺、科技風險管理實驗室等創新型機構,臨港新片區依據相關制度給予專項獎勵。
(二十五)建設法治保障規則體系。對接國際通行規則,探索推進金融法治化改革。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特點,建立並完善涉外糾紛解決機制,推進並深化金融、科技案件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金融與科技案件審判專業化水準,保護科創企業和保險機構的合法權益。
(二十六)強化宣傳和輿論引導。充分利用企業沙龍、研討會、產業調研、公眾號等管道宣傳保險在科技創新中的作用,著力提升全民風險意識、保險意識和創新意識,充分發揮創新在臨港新片區建設中的引領作用,凝聚科技保險創新引領區建設共識與合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推動科技保險創新引領區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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