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平: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競爭與替代
數字貨幣作為數字時代貨幣數位化發展的必然產物,雖啟於民間,或興於國定。尤其是近年來,社會無現金支付加速形成,全球範圍內的法定(央行)數字貨幣競相推進。據國際清算銀行2019年的調查顯示,在全球66家央行中,80%的央行正在研究數字貨幣,較2018年增長10%。其中,專注於批發型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開發的占15%,專注於零售型CBDC開發的占32%。另外,被調查的中央銀行近半數則在同時著手批發型和零售型CBDC的開發和研究。數字貨幣豐富和發展了現行金融和貨幣體系的內涵與外延,強化金融與科技有機融合,促進金融在更廣範圍和限度內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準。數字貨幣發展也有望打破當前國際貨幣金融體系現有格局,推動國際貨幣跨境交易的通信和支付更加安全、高效和公平、公正。
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現狀與趨勢
當前,以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為代表的國際跨境支付清算體系不僅成本高、效率低,還存在支撐技術架構僵化、中心化安全隱患問題。尤為值得關注的是,美歐利用他們對SWIFT系統的控制權作為制裁工具,動輒在地緣政治衝突中對衝突對手實施金融和經濟制裁。例如,隨著當前俄烏衝突的不斷加劇,美歐等國決定將部分俄羅斯銀行排除在SWIFT系統之外進行制裁,勢必對俄羅斯的國際貿易和融資帶來嚴重衝擊。相較於傳統的跨境支付模式,基於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模式擁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流動性更強、權利更平等的優勢。
私人和民間層面
瑞波實驗室(Ripple Labs)在2013年推出的瑞波幣(XRP)則是利用機器和程式保證成員間共識執行和實現。瑞波幣系統旨在提供一個優於SWIFT的全球金融結算解決方案,從這個意義上看,瑞波幣並非是實現貨幣職能的數位化貨幣。目前,瑞波幣平臺只面向機構提供公開服務,已基本覆蓋全球主要主權貨幣兌換交易。在瑞波幣網路中,主要參與者包括金融機構、流動性供應商、轉賬發起人和轉賬收款人。與其他數字貨幣交易不同,瑞波幣的轉賬發起人和轉賬收款人之間並不是直接完成點對點的交易,而是通過將所在國家的金融機構作為交易代理方,資金通過流動性供應商實現境內流通,金融機構依託瑞波幣網路完成轉賬資訊的收發與記錄。由於網路參與方均為機構主體,瑞波幣網路採取更為簡化的共識機制,從而實現較比特幣網路快得多的交易速度。
2019年6月,Facebook發佈Libra白皮書(1.0版),計畫通過將Libra幣(2020年12月,Libra正式更名為Diem)打造成覆蓋全球的數位化支付體系和工具,實現私人數字貨幣與主權(法定)貨幣競爭共融。根據Libra白皮書(1.0版),Libra旨在“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為數十億人服務”,這也意味著Libra旨在集貨幣屬性和金融基礎設施屬性於一體,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全球穩定幣(Global Stable Coins,GSC)。在Libra(1.0版)初始設計中,Libra錨定於由美元、歐元、英鎊、日元等組成的一籃子貨幣,在很大程度上具備“超主權貨幣”的特徵,這引起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各國政府(貨幣和監管當局)和國際組織對Libra可能侵蝕各國貨幣主權的普遍擔憂。為減緩各國政府對Libra侵蝕貨幣主權的擔憂和不滿,2020年4月發佈的Libra(2.0版)白皮書淡化了Libra錨定一籃子貨幣的初始目標,轉而將重點放在發行錨定一系列單一主權貨幣Libra幣上。
國家和法定層面
批發型和零售型CBDC都可以實現跨境支付功能,但目的和功能的側重點不同。單從技術角度看,零售型CBDC天然就具有跨境支付功能,易於“穿越”國界,可以不依賴於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仲介功能,實現跨境點對點支付,錢包也沒有境內、境外和離岸、在岸之分,但可能會侵蝕他國貨幣主權。為此,發行國貨幣當局需要完善零售型CBDC錢包和限額管理,加強與相關國家貨幣當局(中央銀行)的溝通和聯繫,以充分尊重他國貨幣主權。相較而言,批發型CBDC則旨在不改變現行金融體系的基礎上,保留支付和結算中的金融仲介功能,以便在技術和手段上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當前跨境支付代理銀行機制。
CPMI在2019年從理論高度充分論證和分析了批發型代幣(Token)在跨境支付和結算中的應用場景和未來發展。目前,英國的RScoin專案、日本和歐洲央行合作的Stella專案、加拿大的Jasper專案以及新加坡的Ubin專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批發型CBDC研發和實驗也都取得了積極進展。
有代表性的批發型CBDC研發和實驗表明,當前的技術和設計方案能夠在效率上支持即時全額結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RTGS),也可以在功能上實現流動性節約(Liquidity Saving Mechanism,LSM)。Ubin專案第二階段實驗實現了即時全額結算和流動性機制的關鍵功能,實驗結果表明,Ubin在可擴展性、性能和可靠性等方面都可以滿足金融基礎設施要求。Stella專案基於Hyper ledger Fabric平臺的實驗專案驗證了RTGS的功能要求,結果顯示,在DLT環境中,Stella專案每秒可以處理的交易請求量,基本與歐元區和日本的即時全額結算系統處理的交易請求量相當。
批發型CBDC實驗結果顯示,當前的設計思路和數字技術體系能夠支持以批發型CBDC方式實現同步跨境轉賬功能。例如,Ubin專案第四階段與Jasper專案合作開展了三種方案同步跨境轉賬試驗,實驗表明,批發型CBDC無論是採取中間人方案,還是直接交易模式,抑或採用分佈式帳本(DLT)支持技術,都能夠較好地實現同步跨境轉賬功能。Stella專案第三階段也對同步跨境轉賬進行了試驗,在參與各方採用的帳本類型沒有具體限制的情況下,實驗結果表明,利用批發型CBDC進行跨境轉賬交易,在風險、信任和效率方面都能夠做到安全可控。此外,香港金管局的LionRock專案和泰國中央銀行的Inthanon專案採用“走廊網路”(Corridor Network)進行的同步跨境轉賬試驗,同樣也取得了較好結果。
當前的實驗結果表明,批發型CBDC應用於跨境轉賬,跨鏈是一個核心問題。哈希時間鎖合約(Hash Time Lock Contracts,HTLC)可能是不同批發型CBDC實現跨鏈操作的核心技術。鑒於此,基於HTLC實現跨鏈交易,在當下的環境中,需要在技術、機制和准入門檻方面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數字人民幣進展及其對國際支付體系的促進作用
我國是最早對法定數字貨幣進行研究與試驗的銀行之一,在全球各主要經濟體中一直處於“第一梯隊”。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的決議,明確提出“穩妥推進數字貨幣的研發,加快金融機構數位化轉型”。至此,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競爭已成為當今新發展格局下推動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實現國內國際雙迴圈互促局面的戰略著眼點。基於現狀,著眼未來,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數字人民幣——在技術和運營模式上呈現如下特徵。
在總體架構上。數字人民幣採取動態演進的雙層架構模式,合理平衡技術先進和安全可靠,促進公共服務數位化轉型。首先,充分利用處於第二層的機構和平臺的人才、技術和市場優勢,整合資源,促進創新,平衡、分散和化解技術、資金、經驗和市場等方面的風險和困難。其次,尤為重要的是,雙層架構在物理和技術上對第一層和第二層在風險與安全上有效隔離,中國人民銀行等貨幣政策和監管部門可在第一層網路中與財政部、發改委等政府部門的數據和資訊系統(平臺)進行安全對接和融合,共同促進政府公共服務數位化轉型,推動數字政府和數字社會建設和發展。雙層結構也有利於處於第一層的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監管部門對處於第二層的機構和平臺更好地實施業務和數據監管,維護金融穩定。最後,數字人民幣集中式和分佈式融合發展的混合技術架構,有助於數字人民幣第一層網路和平臺在軟體和硬體方面實現與現行財政、發改委、網信、公安、商務、市場監管等公共管理和服務資訊(數據)平臺平滑相容和無縫對接,保證數字人民幣系統在數字政府和數字社會建設中承擔其應有的核心和基礎性功能角色。
在機制設計上。數字人民幣遵循“小額匿名、大額依法可溯”原則,錢包與帳戶在技術上可實現松耦合,這在理念和邏輯上可保證個人隱私保護和公共安全有效平衡,從而為數字人民幣應用於公共管理和服務的數位化轉型提供技術和機制保障支持。數字錢包作為數字人民幣的載體和媒介,對客戶身份進行分類管理,可滿足不同用戶主體在層次、類別和功能上的差異化需求。
在技術實現上。數字人民幣兼顧實物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優勢,兼有帳戶與價值屬性,具有支付即結算、可控匿名、安全和風險可控、智能化和可編程等顯著特徵。數字人民幣兼有帳戶與價值特徵,既是數字人民幣充分利用雙層技術與運營架構、依託和相容現有金融基礎設施與銀行帳戶體系實現資訊流和資金流有機統一的充分體現,也是數字人民幣匿名可控的基礎條件,為諸如資金追蹤、資金自動化歸集等更高級應用提供技術支持。數字人民幣的可編程性,為政府和公共部門根據自身的業務流程和規範,自動化和智能化管理公共資金,實現資金流、資訊流和業務流“三流合一”提供了手段和支持。
數字人民幣在發展次序和進度安排方面採取的是先零售後批發、先國內再國外的發展策略。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21年底,數字人民幣場景測試和零售試點已經超過808萬個,個人錢包申請量為2.6億個,交易金額達到875億元。從目前的測試和試點應用結果來看,數字人民幣體現出良好的支付手段職能,具有促進金融普惠發展的強大潛力。目前,數字人民幣在零售領域技術和運營模式上已趨近成熟,正式落地已近在眼前。今後,工作重點應該是如何更好實現數字人民幣從國內應用向國際支付延伸,從零售型向批發型拓展。事實上,這方面工作也正在有序開展。在數字人民幣(零售型)跨境居民使用和支付方面,中國內地和香港已成功進行了第一階段技術測試,實現香港本地銀行和指定的香港商戶通過數字人民幣錢包進行充值、轉賬和消費的基本功能。當前,正在進行第二階段研發工作,探索數字人民幣系統在充分遵循跨境“無損”“合規”和“互通”三項原則下,如何提升支付效率和居民使用的體驗感。在數字人民幣(批發型)跨境支付多邊合作方面,2021年2月,在國際清算銀行的合作框架下,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聯合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中央銀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中央銀行,共同發起“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研究專案(m-CBDC Bridge)”,探索CBDC在跨境支付領域的應用。當前,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專案已初步完成貨幣橋測試體系和平臺搭建,檢驗貨幣橋在國際貿易結算場景下進行跨境支付交易的可行性,證明貨幣橋可有效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和提高透明度。
政策啟示
支付清算系統是核心金融基礎設施,支付體系的平穩有序運行,對於維護經濟金融穩定、密切各金融市場有機聯繫、暢通貨幣傳導機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跨境支付清算主要通過銀行發送SWIFT報文進行。2021年,SWIFT匯款訊息傳遞量達22億筆,年增長率達8.46%。儘管SWIFT根據跨境支付技術和市場發展要求,會定期升級和改善數據傳輸和報文格式標準,但跨境支付的清算模式仍然過高地依賴人工處理。目前跨境支付的大部分清算數據仍由人工錄入,然後經由清算銀行和代理銀行交互傳遞,最終完成清算工作。由於基於SWIFT的跨境支付的清算環節涉及很多人工處理事務,跨境清算時間通常需要2~3天甚至一周,支付效率已經遠不能滿足國際金融和貿易發展要求。此外,基於SWIFT系統的跨境支付牽涉環節過多,包括SWIFT系統在內的各清算機構、代理行、往來銀行都會逐筆收取傭金(或手續費),交易成本很高。此外,當下SWIFT系統時有遭受駭客攻擊事件也讓人對SWIFT跨境支付的安全性提出質疑。例如,SWIFT資料庫允許修改或刪除技術機制,致使清算數據極易被不法分子篡改,導致監管機制形同虛設。
更重要的,在當前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的時代背景下,SWIFT系統時常被實質上處於控制地位的美歐國家當作實施金融制裁的戰略工具。例如,當下的俄烏衝突中,SWIFT正式中止俄國七個金融單位的匯款指令通訊,切斷俄國對外金融流通管道;2014年“烏克蘭危機”爆發後,美國就曾對俄羅斯發出關閉SWIFT系統的威脅,以切斷俄羅斯的美元交易和使用管道。
鑒於此,無論從提高支付清算效率,還是維護國家和金融安全角度,利用現代數字技術重構和再造跨境支付和國際清算基礎設施,建立技術賦能和我國自主研發和制定標準的跨境支付體系,不僅能夠提升國際間資訊流轉和資金流轉的效率,還能夠提升國家金融安全,確保我國企業在跨境合作和國際交流過程中免受侵害,確保國家戰略施行不受掣肘。2015年已建立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當前,人民幣跨境支付和結算體系由“CIPS + CNAPS + SWIFT”構成,其中SWIFT主要用於非會員機構對接,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人民幣跨境支付對於SWIFT系統的依賴。截至2022年2月,CIPS已有1287家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參與,涵蓋國家及地區已達103個,基本實現了全球各主要時區跨境人民幣結算需求;但該系統仍以間接參與者為主,且體量遠小於SWIFT系統。數字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適用性仍處於探索階段,所涉及的技術和問題較為複雜,難以在短期內進入實用階段。現階段的可行辦法是,利用數字人民幣的技術、功能和平臺,優化完善以CIPS為核心的跨境支付結算體系,為人民幣國際化注入新鮮血液;同時,積極加大數字貨幣在跨境支付中的探索和試驗,為數字人民幣在跨境支付中的廣泛使用奠定堅實基礎。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投資研究中心
文章刊發於《銀行家》雜誌2022年第4期「特別關注」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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