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表最新的《季度報告》
2022年2月24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表最新的《季度報告》,概述2021年10月至12月期間的重要發展。
證監會於季內就香港資本市場交易的操守規定發表諮詢總結,藉以釐清中介人的角色及訂明他們在簿記建檔、定價、分配及配售活動中應達到的操守標準,以增加他們的透明度,並促進市場的公平性和秩序(註1)。證監會亦發表有關修訂《集資退休基金守則》的諮詢總結,目的是加強投資者的保障,及確保監管這類基金的規例能夠與時並進,及切合其監管目的(註2)。
12月,證監會與香港警務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及新加坡警察部隊對一個組織嚴密及涉嫌於香港和新加坡進行跨境“唱高散貨”市場操縱計劃的活躍集團同時採取聯合行動(附註3)。證監會亦在12月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舉行第十二次定期執法合作高層會議,就加強合作交換意見及進行討論。
一直以來,證監會在促進可持續發展及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不遺餘力。由證監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共同領導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在季內舉行了會議,探討碳市場的發展、氣候相關披露、數據及分類目錄。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參與於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行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並在會上講述企業的可持續性披露及新成立的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的重要性。
證監會在11月舉辦了第四屆證監會論壇,讓監管機構的高層人員及業界翹楚就香港作為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的未來發展以及其他監管及熱門議題交流意見,有逾1,100名業界專業人士參與。另外,證監會在季內發表報告,列出了為防止和應對業務受干擾,以及管理遙距工作的風險而須遵守的監管標準及措施。證監會亦聯同金管局發布了有關銷售非交易所買賣投資產品的首次聯合年度調查報告。
本季的主要數字包括:
- 持牌機構及人士和註冊機構的總數為48,657,其中持牌機構的數目為3,210家。
- 證監會審閱了40宗新上市申請,包括兩宗來自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及一宗來自尚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的申請。
- 證監會認可了在香港公開發售的45隻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包括27隻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基金)、四隻強制性公積金匯集投資基金及48項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並為21家新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進行註冊。
- 證監會對持牌機構進行了61次深入視察,以檢視它們遵守監管規定的情況。
- 證監會因應股價及成交量的異動,提出了1,284項索取交易及帳戶紀錄的要求。
- 證監會在檢視上市公司的披露情況時,根據第179條(註4)就14宗個案發出指示以收集更多資料,及就一宗個案以書面形式闡述本會所關注的事項。
- 證監會對五家持牌機構及九名人士作出了紀律處分,涉及的罰款總額逾2,300萬元。
《季度報告》已上載至證監會網站。
完
備註:
- 新規定將於2022年8月5日生效。
- 新規定已於2021年12月1日生效。現有集資退休基金及其相關投資組合和主要經營者普遍可獲得為期12個月的過渡期。
- “唱高散貨”計劃屬於操縱股票市場的手法之一。騙徒利用不同方法將某上市公司的股價人為地推高,然後以高價拋售股票予其他投資者。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79條賦權證監會,強制任何人交出與某上市公司有關的紀錄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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