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黃山市為例看發展地方綠色金融的制約及突破
2021年10月24日公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指出,要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以安徽省黃山市為例,今年以來,黃山市以入選省級綠色金融發展試點城市為契機,加快推動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創新設立綠色金融產品,有力促進綠色金融交流合作,不斷激發綠色經濟後發潛力。截至2021年12月末,該市綠色信貸餘額128億元,較年初增加30.02億元、增長30.65%,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17.11個百分點。
但與此同時,聯動機制不暢、綠色項目(企業)識別困難、仲介機構缺乏、業務發展受限等問題日益凸顯,亟需借鑒外地先進做法推動解決。下文以黃山市為例,思考地方綠色金融發展的相關問題與建議。
黃山市發展綠色金融遇到的問題
一是部門聯動、資訊共用機制不暢。綠色金融涉及發改、經信、生態、住建等多部門協調聯動,在環保評價、綠色產品、綠色建築等資訊即時共用方面存在一定困難。
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資訊為例,目前存在披露數量少、資料相對滯後、資訊傳輸管道不明確等問題。根據《安徽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實施方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由生態環境部門每年組織實施,對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企業實施強制評價,其他企業採取自願評價原則。黃山市境內2020年所有參與省市兩級環境部門評價的企業僅108戶,難以滿足銀行機構綠色信貸管理數量需求,且年度評價難以及時反映企業當前環境信用狀況。此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在黃山市級層面橫向傳導機制不明確,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及金融機構獲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需要耗費較高的時間成本。
二是綠色項目(企業)識別困難。一方面,黃山市目前缺少統一的綠色金融服務平臺及綠色專案資訊庫,轄內銀行對專案授信審批時,只能通過調查專案資金用途標注綠色信貸,無法提前主動對接綠色項目。截至2021年12月末,黃山市銀行業支持符合綠色產業投向的項目僅33個。
另一方面,現階段黃山市標準化綠色企業資訊主要來源於國家工信部、安徽省經信廳定期開展的綠色工廠評定,但綠色工廠評定集中在加工製造領域,行業覆蓋面不廣,提供的綠色資訊有限,其他行業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仍存在識別困難問題。根據黃山市一些文旅企業反映,非加工製造類企業申報綠色企業,受理物件、流程皆不明確,相關部門未公佈綠色企業認證仲介機構庫名單,自行聘請的仲介機構專業性無法判斷。
三是專業仲介機構缺乏。綠色信用評級、綠色金融產品認證、綠色資產評估、綠色金融資訊服務、環境風險評估等新型綠色金融服務機構、仲介機構嚴重不足。
根據中國綠色產品標識認證資訊平臺顯示,全國綠色產品有效認證機構數量76家,黃山市暫無相關認證機構。該市部分企業反映,由於本地缺少權威綠色認證仲介機構,只能從其他省市聘請,存在聯繫不便等相關問題,抬高了企業綠色產品評估認證綜合成本。
四是金融機構業務發展受限。基層金融機構“不能發展、不願發展、不敢發展”綠色金融業務問題凸顯。
以黃山市為例。首先,轄內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屬於二級分支機搆,綠色金融業務許可權不足,基本不具備自主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綠色銀行卡資格。綠色保險主要為財產保險業務,壽險公司因險種限制無法開展。部分小規模財險公司反映,出於風險管控因素,分支公司沒有對綠色環保企業實施保費優惠的許可權。其次,轄內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考評辦法涉及綠色金融考核通常為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的業務占比、增幅等定量指標,未對綠色金融業務創新進行考評,導致分支機搆、基層網點及員工主動推進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創新的意願不強,存在“重資料、輕創新”的現象。另外,黃山市尚未建立綠色金融風險補償機制,風險保障不足制約了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積極性。截至2021年12月末,黃山市綠色信貸不良貸款0.14億元,關注類貸款1.05億元,信用風險主要集中在生態農業領域,其中生態農業不良貸款占全部不良貸款的93.41%。
其他地區相關經驗參考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目前六省(區)九地(浙江湖州、衢州,江西贛江新區、廣東廣州、貴州貴安新區、新疆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瑪依市、甘肅蘭州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均已成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成員單位和職責分工,建立聯席會議和評估通報等制度,統籌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
為破解環境信用年度評價結果滯後的困境,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印發《福建省企業環境信用動態評價實施方案(試行)》,規定強制評價企業次年3月末前公示結果,創新推出應約評價方式,由金融機構篩選出需要瞭解環境信用情況的企業客戶並函告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對其中未納入強制評價和自願評價的企業開展簡化高效便捷的環境信用評價。
二是搭建服務平臺,助力精准識“綠”。為解決綠色專案融資問題,方便金融機構有效對接綠色專案,新疆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搭建了綠色金融服務平臺,篩選入庫綠色項目699個,並對專案實施動態管理。該平臺可查詢綠色專案499個,專案總投資2590.9億元,融資需求1768.26億元,覆蓋範圍由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瑪依市三地試驗區擴大至11個地州市,實現全自治區綠色專案“可識別化”、專案資訊“視覺化”。
在江西,由江西聯合股權交易中心開發運營的“綠色企業資訊平臺”,支援省內企業線上註冊並填報相關綠色指標資訊,金融機構可通過平臺獲取綠色企業資訊。
三是組建認證聯盟,打造示範樣本。浙江省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浙江省全面推進認證許可檢驗檢測綜合改革三年行動》,明確開展綠色產品認證試點工作。隨後,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湖州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指導成立浙江綠色認證聯盟,由中國品質認證中心、方圓標誌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萬泰認證有限公司等多家專業綠色認證機構組成,負責策劃、實施、推廣浙江綠色認證活動,聯盟陸續在湖州市、安吉縣設立中心,開展綠色認證試點工作。浙江全省累計發放綠色產品認證證書792張,認證企業245家。
四是給予更多許可權,鼓勵業務發展。作為國內首家赤道銀行,興業銀行將合格綠色信貸項目貸款的審批許可權下放至各分行,經環境金融部出具節能減排意見後,分行可在年度授權範圍內自行審批;同時,總行每年安排財務資源支援激勵各分支機搆在綠色金融客戶建設、重點專案投放、創新產品落地、排放權平臺建設等方面加大投入。
廣州市花都區出臺的支援綠色金融創新發展實施細則,對面向花都區企業開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按其損失的20%給予風險補償。
加強地方綠色金融建設的思考
一是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以黃山市為例,建議成立分管副市長牽頭的黃山市綠色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深化綠色資訊共用建設,探索黃山市綠色金融發展的有效路徑。
基於安徽省現有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在黃山市先行試點開展動態評價。結合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逐步擴大強制披露企業範圍,確定強制評價企業環境資訊公示時間,增加應約評價方式,明確市級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共用管道。
二是建設綠色專案(企業)資訊庫及服務平臺。建議由黃山市綠色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搭建黃山市綠色金融服務平臺,開展綠色專案入庫評選工作,形成統一標準化綠色專案資訊庫。市經信局制定《黃山市綠色企業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將綠色企業評價範圍從現有加工製造業逐步向全行業擴圍,並在門戶網站對綠色企業認證仲介機構庫名單予以公佈,金融監管部門定期將綠色企業名單推送給金融機構。支援當地具備相應資質的交易中心研發上線綠色企業資訊平臺,提供綠色企業填報、查詢功能。
三是培育發展綠色評估認證仲介機構。建議黃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黃山市綠色評估認證機構培育管理方案》,鼓勵境內組織和個人以各種形式建立和引進綠色評估認證仲介機構。市財政局、稅務局制定支持綠色評估認證機構發展的財稅政策,通過入駐獎勵、稅費減免等方式吸引外地專業綠色評估認證機構在黃山市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四是營造良好的綠色金融發展環境。建議黃山市轄內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城商行、財險公司積極向總部、省級分部申請綠色金融試點城市許可權下沉,結合實際情況將綠色信貸審批、綠色銀行卡發行、綠色保險費率傾斜等許可權下放至地市級分支機搆。
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尤其是地方法人銀行通過完善內部績效考評辦法、安排專項財務資源等方式激發基層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的動力,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多元化發展。
風險緩釋方面,加快出臺具體綠色金融風險補償政策,市財政出資設立綠色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池,對相關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業務導致的損失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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