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100万元!地方跨境融资政策出台!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江门与香港、澳门(以下简称“港澳”)的金融合作稳步发展,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发布《江门市金融支持跨境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江门市金融支持跨境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江门与香港、澳门(以下简称“港澳”)的金融合作稳步发展,支持江门市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业务,结合江门市的实际,特设立金融支持跨境融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给予奖补:
一、通过港澳为江门市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江门银行机构;
二、通过港澳进行货物贸易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江门银行机构;
三、对成功在港澳发行债券的江门市企业。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江门市金融工作局职责
(一)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牵头制定、修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编制分配使用计划及执行;
(二)负责指导银行机构、企业开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三)负责开展专项资金审核工作;
(四)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的年度绩效目标,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职责
(一)负责指导银行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协助开展专项资金的审核工作。
第五条江门市财政局职责
(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预算;
(二)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三)负责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控通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抽查等。
第六条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级专项资金预算;
(二)协助专项资金的审核工作;
(三)及时将市级及本级专项资金拨付至企业。
第三章 奖补标准
第七条跨境融资业务奖补
(一)奖补对象:符合条件的江门市银行机构。
(二)奖补条件:银行与江门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生效港澳跨境融资业务合同,且跨境融资真实发生,境外资金已流入境内(不包括海外代付业务)。
(三)奖补标准:对当年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按照实际发生的融资额的1‰比例计算奖补金额。同一跨境融资业务合同只享受一次奖补。
(四)跨境融资业务奖补根据当年资金情况,若当年银行机构申请资金在财政安排资金金额内,按申请金额全额奖补。若当年银行机构申请资金超出财政安排资金金额,则以申请金额为基础按比例奖补。
第八条通过港澳货物贸易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奖补
(一)奖补对象:符合条件的江门市银行机构。
(二)奖补条件:江门市银行机构通过港澳为江门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奖补标准:通过港澳货物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奖补资金每年安排50万元,以江门市各银行机构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港澳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结算量及增量作为基础按比例计算奖补资金。奖补分为总量部分奖补及增量部分奖补。具体计算方式为:
(四)若申请银行年度通过港澳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结算量增量为负值,则不参与增量部分奖补计算及资金奖补。
第九条对成功在港澳发行债券的江门市企业给予奖补
(一)奖补对象:在江门市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奖补条件:企业(含通过境外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江门市企业)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成功在香港、澳门发行债券并上市,所募集资金回流至江门地区。
(三)奖补标准: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补。
第四章 资金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跨境融资业务奖补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银行于次年3月31日前汇总上一年度符合标准的企业信息,填写《跨境融资业务奖补申请表》向市金融工作局提出申请;
(二)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对银行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核定符合条件的申请银行名单及奖补额度,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或异议的,由市金融工作局按规定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或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由市金融工作局报市政府审定后,再由市金融工作局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第十一条跨境人民币结算奖补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银行于次年3月31日前汇总上一年度符合标准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填写《跨境人民币结算奖补申请表》向市金融工作局提出申请。
(二)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对银行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核定符合条件的申请银行名单及奖补额度,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或异议的,由市金融工作局按规定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或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由市金融工作局报市政府审定后,再由市金融工作局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第十二条对成功在港澳发行债券的江门市企业奖补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企业于次年3月31日前填写《企业在港澳发行债券奖补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报至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企业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对材料进行核实,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或异议的,由市金融工作局按规定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或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由市金融工作局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金融工作局申请将奖补资金划到相关县(市、区),再由相关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将两级资金一并拨付给企业。
第五章 监督管理、绩效评价与信息公开
第十三条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强资金使用的事前审核、事中督查、事后评价等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
第十四条市金融工作局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将专项资金的分配、执行和结果全过程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涉资金,除第九条涉及奖补由市本级与各县(区)按照共享税收基本分成比例分担,市本级与各县(市)按照2:8比例分担外,其他均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第十七条银行机构及企业须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银行机构及企业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由市金融工作局追回已拨付资金,且3年内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24日起实施,至2024年6月30日止。
附件:
1.跨境融资业务奖补申请表
2.跨境人民币结算奖补申请表
3.企业在港澳发行债券奖补申请表
延伸阅读
江门市涉外收支实现“双增长” ,净流入规模创历史新高
文/羊城晚报
2月7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中心支局获悉,据该局数据显示,2021年江门全市涉外收支总规模突破300亿美元,同比上升38.90%;其中涉外收入227.71亿美元,对外付款78.24亿美元,同比分别上升38.29%和40.72%。涉外收支整体净流入149.47亿美元,同比上升37.04%,处于历史最高位。涉外收入和支出“双增长”,净流入规模创下历史新高,彰显了江门市涉外经济的蓬勃朝气以及未来发展的巨大潜力。
据介绍,去年江门市涉外收支靓丽数据的背后,离不开江门市委市政府及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的支持与指导,也凝聚了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过去一年的努力与开拓。2021年,外汇局江门市中心支局一直致力于: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方案政策,支持江门经济高水平对外开放;激发金融动能,为江门市“六大工程”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推动江门跨境金融创新与港澳金融合作,助力江门对接支持服务横琴、前海两个工作区;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促便利,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过去一年里年,该局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交流,不断优化和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及着力加强跨境金融创新;联合江门市金融局等部门最大限度地为江门涉外企业、个人及外商投资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江门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贸易融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2021年,该局实现QFII及QDII业务落地,助力江门跨境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实现全省首笔“进口双保理”、全省首批“跨境理财通”及江门首家企业接入CIPS标准收发器等业务落地;推动中欧产业园区的镇级外汇经办银行获批外汇业务直接办理权限。成功办理江门首笔银行向港澳地区机构发放风险参贷类跨境贷款2.5亿元;4家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纳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3家企业成功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45家优质企业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服务等。
创新跨部门合作新模式,江门与港澳金融合作再深化。2021年,与江门市金融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全省唯一的《江门市金融支持跨境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江门辖区企业与港澳地区的跨境融资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同时,大力支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出台全省唯一且首创的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的财政补贴,并推动“高企跨境融资+专项补贴”业务模式下首笔100万美元业务顺利落地。
优服务,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过去一年里,该局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牵头或联合江门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宣讲活动46次,宣传对象超68500人次;深入重点企业实地调研,不断优化外汇服务,切实为辖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积极推进业务线上办理,努力让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做到“一次不跑”,降低企业“脚底成本”。2021年,江门积极推广使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和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全年累计网上为776家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另外,共有96家企业利用区块链办理出口贸易融资730笔,226家企业通过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核验功能办理付汇472笔等。
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切实解决企业难题。为江门辖区某上市公司解决境外股东运用境外资金认购可转债难题,直接带动总投资额为25亿元人民币的线路板项目快速落地,成为广东省内(深圳除外)首次成功办理运用跨境资金认购可转债的地市。
防风险,严打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该局在去年强化内外部联合,严厉打击各种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金融秩序成果显著。与江门海关和公安部门联手破获多宗地下钱庄案、倒买倒卖外汇案及特大跨境赌博案;又与税务和公安部门联合破获骗退税案等,保障市场主体真实合法用汇需求,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同时强化外汇非现场检查力度,加大异常资金线索的筛查和分析力度,提高非现场线索“命中率”,并承担外汇线索研判中心(广东)的监测分析工作,积极探索监管科技的应用。
据悉,2022年,该局将继续推动各项便利化措施落地实施,持续探索各项跨境金融创新业务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服务侨乡实体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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