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委员会
使命宣言
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虑,履行审慎监管和监督市场的职责,以确保金融部门的安全和健全。在其职权范围内,它确保授权实体和发行人遵守适用于它们的规定,包括旨在确保保护金融消费者和防止出于以下目的使用金融部门的规定: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CSSF在欧洲和国际监管领域代表卢森堡。
为了实现其目标,CSSF根据相称原则采用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审慎方法。该方法以专业的方式实施,从而确保了独立,前瞻性和基于风险的监管。
CSSF是透明的,并在完全遵守专业保密要求的同时,促进与金融部门利益相关者的有效沟通。它认为诚信和问责制至关重要,并兑现其承诺并适应实现其目标。CSSF本着内部合作的精神以及在国家,欧洲和国际层面上致力于善政并高效地执行其任务。
审慎监管
受监管实体
CSSF是对信贷机构,金融部门专业人员(投资公司,专业PFS,支持PFS),管理公司,另类投资基金经理,集体投资企业,养老基金(SEPCAV和ASSEP),SICAR,进行审慎监管的主管部门,授权证券化企业、与证券化企业打交道的受托代表、受监管的市场及其经营者、多边贸易设施、支付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
监管金融工具的市场,包括其运营者
CSSF在其法定权力的范围内,负责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市场的透明度,简单性和公平性。
决议
CSSF是国家解决机构,负责执行2014/59 / EU指令(建立信用机构和投资公司的追偿和解决框架)和(EU)806/2014条例(建立统一规则和统一程序)的任务。在单一解决方案机制和单一解决方案基金的框架内解决信贷机构和某些投资公司的问题。
关于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管制
CSSF负责确保由其监督,授权或注册的所有人员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专业义务。
金融消费者保护
CSSF是主管当局,可确保受监管的专业人员遵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法律。
公众对审计专业的监督
CSSF负责
授予审计员和审计事务所的名称,批准和注册;
采纳审计标准,职业道德和认可的审计事务所内部控制标准(经批准的审计公司);
继续教育;
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所有企业顾问(经批准的法定审计师)和经批准的进行法定审计的审计公司以及法律所保留的与审计专业有关的其他任务均应遵循该质量保证体系。
制裁措施
CSSF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对受其监管的人员采取行动,这些行为将违反与金融部门有关的适用法规,或者不履行对他们施加的专业义务。
国家,欧洲和国际合作
CSSF与卢森堡中央银行,欧洲监管机构以及欧洲和国际一级的其他监管机构和解决机构合作。
联系方式
Switchboard
(+352) 26 251 - 1
(+352) 26 251 - 2601
地址
邮政地址(P&T):
L-2991 卢森堡
地址 (总部):
283. route d’Arlon
L-1150卢森堡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