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并购与私募基金
1、公司的设立及治理结构的建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设立;参与投资方案设计、股权架构设计,参加公司组建谈判,制作公司组建合同、发起人协议、章程,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等。
2、协助设计各类股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如股权增值权计划、虚拟股票方案、stock option等),设计股份池方案、代持方案以及持股企业架构等,起草授权协议等各类高管(或员工)持股协议、授予制度、考核制度、行权制度等基本制度。
3、公司融资:借款、发行各类型债券、融资租赁等各种形式的公司债权融资,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战略投资、外商投资等各种形式的股权融资,协助设计或论证融资方案,协助审阅或起草各类融资文件,协助或指导应对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4、 兼并、收购与资产重组,包括分立、资本结构调整及其它重组交易、战略投资等:参与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的方案设计,就兼并与收购所涉及的任何财产权利、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就收购和兼并涉及的投资、证券、资产评估、外汇、税务及诉讼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商业谈判,制作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协助客户申请和取得政府部门对有关兼并和收购交易的审批和登记手续等。
5、公司股权转让、质押:参与公司股权转让、质押方案设计,参加商业谈判,制作股权转让、质押文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等。
6、为私募基金的募、投、管、退 提供全面、全过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设立、募集方案设计或论证,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私募基金设立与募集所需全部法律文件,对投资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起草投资协议、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目标公司章程,协助设计或论证退出方案并准备相关法律文件等。
7、公司证券的发行或增发及上市:参与股票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律师法律意见书、律师验证笔录;为证券承销机构从事发行、配股业务制作验证笔录、法律意见书等。
8、债务重组、破产和清算:向债权人提供有关破产的法律咨询;参加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谈判;参加公司改制会议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准备法律文件,包括重组协议、债务协议、和解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弃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或清算组会议;对债务人破产财产的清算、评估、处理、分配过程中的任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参加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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