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7号令
銀保監會7号令
來源 :中國銀保監會
6月28日下午,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清理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決定内容如下:
一是對3部規章、115件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附件1)
二是對14件規範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三是對4部規章、7件規範性文件與民法典不一緻的條款予以修訂。
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清理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決定》
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做好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與民法典的有效銜接,維護監管法制統一,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中國銀保監會對現行保險業監管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定期清理,對與民法典不一緻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清理結果以《中國銀保監會關于清理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形式發布。
《決定》廢止、宣告失效了一批保險業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原因主要是相關上位法已被大幅修訂,工作實踐中已直接适用上位法;有的文件制定時間較早,已不适應現實情況等,及時清理有利于掃清制度障礙。《決定》還修訂了與民法典不一緻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是銀保監會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民法典相關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銀保監會将繼續做好規章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專項清理工作,并根據相關文件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布,繼續完善層次清晰、内容完整、體系統一、公開透明的監管法規體系,不斷提高銀行業保險業監管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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