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监管高层最新讲话要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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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证券报
2020金融街论坛及相关平行论坛21日下午在北京金融街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论坛上传递出下一步金融科技、养老金融改革、宏观审慎管理等领域的政策方向。
速览要点如下
□ 取消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霸王条款,规范集团内部为了商业目的使用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的行为,严防隐私和商业秘密被滥用;
□ 明确银行与非银行业务边界,对于相同的金融业务应该有相同的金融监管措施,比如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要求;
□ 养老金融改革“两条腿”走路,统一养老金产品标准,清理名不副实的产品;
□ 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选择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先行参与;
□ 重点健全房地产金融、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影子银行以及跨境资金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分步实施宏观审慎压力测试并将其制度化;
□ 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建立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易纲:明确银行与非银行业务边界对于相同金融业务应有相同金融监管措施
针对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变化和问题,易纲在“金融科技与创新”平行论坛上指出,要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注意保留传统的有效的金融交易渠道和服务方式。
易纲以“ABCDE”来概括金融科技的细分领域:A是人工智能,B是大数据,C是云计算云存储,D是分布式记账或者区块链,E是电子商务。ABCDE里面都有金融科技的运用,其中大数据是最重要的。
易纲称,金融科技发展带来了新变化。新变化就是谁占据流量,谁就有数据;谁有数据,谁就有客户。如果客户有黏性,那就可以持续有数据。所以大型科技公司在数据占有、应用和存储方面越来越有优势。大数据竞争背后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背后是体制机制的竞争。目前大型科技公司、部分商业银行、一些中小型有特点有专业化的科技公司各有各的特长,各有各的领域。
由于上述变化,易纲表示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第一,传统金融向数字金融的转化;第二,在企业和居民方面,存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第三,金融科技大大提高了金融可得性,提高普惠金融的便利性,但同时也造成了数据鸿沟。
针对上述问题,易纲给出了应对思路:
第一,建立清晰的法律框架。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该透明的一定要透明,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取消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霸王条款,规范集团内部为了商业目的使用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的行为,严防隐私和商业秘密被滥用。
第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决定哪些金融服务采取牌照管理,有些公司已经形成了金融控股集团的架构,怎么管理金融控股公司;明确银行与非银行业务边界,对于相同的金融业务应该有相同的金融监管措施,比如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要求,这样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
第四,注意保留传统的有效的金融交易渠道和服务方式。
郭树清:养老金融改革将“两条腿”走路选择条件较好机构先行参与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在内的养老保障三个支柱。第一支柱已覆盖十亿城乡居民,但第三支柱长期处于起步阶段,与许多国家相比,第三支柱发展较为缓慢、占比过低,对养老的支撑明显不足。
郭树清认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发展第三支柱已经十分迫切,金融业可以也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他表示,发挥金融优势、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同时可以集中长期稳定资金,探索跨周期投资模式,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重要力量,从根本上促进资本市场正常发展,满足基础建设和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
据他透露,近年来,已经会同相关部委和金融企业,对养老金融改革发展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形成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金融委作出专门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
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就是要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产品标准,清理名不副实的产品;
另一方面,开展业务创新,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将选择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先行参与,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正反两方面经验,探索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新路子。
潘功胜:重点健全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潘功胜介绍,近年来,在推动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方面,人民银行根据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和“稳地价、稳房价和稳预期”的需要,研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居民债务收入比、房地产贷款风险权重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潘功胜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履行宏观审慎政策牵头职责,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双支柱调控框架,支持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是持续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适时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完善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总体设计和治理机制。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并制定工具启用、校准和退出机制。
二是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体系。重点健全房地产金融、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影子银行以及跨境资金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分步实施宏观审慎压力测试并将其制度化。
三是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建立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配套细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四是做好宏观审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宏观审慎政策和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加强宏观审慎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的协调配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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