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新规: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要科学规划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发改委新规: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要科学规划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各地方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在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化水平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投资审批服务更加便捷,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有效,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大幅提高。但随着改革的推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凸显,一些政策界限不够清晰,有关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相关改革的协同性有待增强,投资审批“一网通办”还需持续深化,这些问题制约了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为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投资建设全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到要加强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研究修订投资项目评价规范,完善投资决策咨询评估机制,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要重点加以审查,切实防范“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违规政府投资项目盲目上马。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要将融资方案作为可行性研究论证重点,结合融资结构和项目收益来源,科学规划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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